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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耒陽市退休藥劑師熊秋玲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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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耒陽市藥材公司58歲的退休藥劑師熊秋玲女士,整天與藥材打交道,但是沒有藥能治好她的病,在修煉法輪功不久,一身的病就沒有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受中共迫害後,她被非法勞教一年、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結束三年冤獄回到家中,靠微薄的養老保險生活。

二零一八年五月,耒陽市養老保險中心以她修煉法輪功曾經被冤判三年領取過養老保險金為由,停止發放她的養老保險金,扣滿為止,致使她失去生活來源。八月,耒陽市養老保險中心恢復給她發放生活費,但仍然扣發一部份。

熊秋玲女士在原單位參加了社保,下崗後,自己交滿了餘下的年份,二零一零年開始按政策領取養老保險金。在她被非法判刑前,家人為營救她花費幾萬元。因在冤獄中不准修煉,熊秋玲女士的身體每況愈下,曾經在監獄住過醫院,動過大手術,花去醫療費數萬元。出冤獄回到家中,已是山窮水盡。

熊秋玲女士說:「我如果真的違法犯罪,國家怎麼懲罰我,怎麼處理,我絕無怨言。但是,我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有甚麼錯?而且,按國家法律,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中共公檢法部門在製造冤假錯案!」

下面是熊秋玲女士自述她的遭遇:

我叫熊秋玲,女,一九六零年出生,湖南省耒陽市藥材公司退休職工。

苦中求生 幸遇大法獲新生

我父親是廣東人,母親是耒陽人。四歲時,父親因病去世,靠母親一人微薄的工資撫養我們姊妹四人,生活非常困難。從幾歲起,我就幫助媽媽分擔力所能及的家務,養成勤儉的習慣。上學後,我品學兼優,可是由於家庭生活實在太困難,一九七六年,我高中沒畢業,就輟學到耒陽化工廠做零工賺錢。學校老師為這樣的好學生輟學心痛,親自到我家跟媽媽說,學校可以減免學費,讓我完成學業。可是家庭情況太差,媽媽沒有辦法,只能讓我放棄讀書。

雖然離開了學校,但是好學而頑強的我並沒有放棄學習。幾年後商業局招工,我被招進耒陽藥材公司。通過多年的自學,我考到了「藥劑師」職稱,成為單位的技術骨幹。

然而,我才三十多歲就落下了類風濕病、胃病、神經性頭痛、嚴重失眠等病症,四肢關節腫痛,腳腫起很大。雖然我天天與藥材打交道,但是沒有藥能治好我的病。而且,禍不單行,在鄉下上班的丈夫耐不住寂寞,和別的女人勾搭上。病痛和丈夫的出軌讓我身心疲憊,脾氣暴躁,病情越來越嚴重。我感到自己的路已經走到盡頭,已無路可走了。那年我去郴州媽媽家過年,我哭著對媽媽說:「媽,我怎麼活呀?」

單位有個同事看我這樣痛苦,就向我介紹法輪功,說他姐夫修煉法輪功,這個功法對身體特別好。我就開始修煉法輪功,幾個月後一身的病就沒有了,腳也消腫了,真正感覺到甚麼是無病一身輕。我看到了光明,按著師父教導的真、善、忍法理看事做人,我放下了對丈夫的怨恨,心一下就輕鬆了。

搬進新房後的一天早晨,我正在打坐。突然,響起一陣敲門的聲音,好像有人拿東西砸門。我沒理它,繼續煉功。這聲音很長時間沒停,我擔心砸破門,就起身打開裏門。家門口出現了一個體形高大的女人,我透過微弱的燈光認出她是丈夫的情人。那個女人手裏拿著一把刀,另一隻手提著一個塑料桶。我聞到有一股汽油味,便鎮靜應付。她喊著我丈夫的名字。我說,「他不在。你們不是在一起嗎?」她不信,要我開門。我就說,「你把刀扔了,我才讓你進來。」她跑下樓,把刀插到背後。我看她沒有刀了,就把門打開。她找了一遍,沒找到我丈夫,知道我沒說假話。她就跟我說,要我成全他們。我說:「你破壞別人的家庭,還要我成全你?」她跑到外面給我婆婆打電話。我乘她外出之際,就把汽油倒進了廁所。過了一會兒,她又回到家裏,把一腔怨恨發到我家,抽出刀猛砍家具。我想阻止她,她說:「你不要過來,刀子不長眼。伍某的東西,一件都不留!」我告訴她,這裏沒有他的東西。她不信,瘋狂猛砍,把我家的東西砍個精光。我冷靜的跑到屋外報警。女兒醒來,打電話給她叔叔和姑姑。孩子的叔叔與姑父從家裏趕來,他們也制止不了。最後,女兒又報了一次警。警察來後,才把那女人拖走。

過程中,我沒有怨恨,只覺得她也可憐。後來,我感到自己的婚姻已經走到頭了,就與丈夫離了婚。但是,我對丈夫的家人一如既往,親戚一樣走動,沒有任何分別心,還是自家人,一樣親。這都是在我修煉法輪功以後,才能這樣對待這些事情。

屢遭迫害 蒙受奇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和中共相互利用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和無辜善良的民眾,造謠誹謗法輪功。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二零零零年底,我自費去了北京。然而,在北京天安門,我被警察綁架、遣送回來,被非法關押在耒陽看守所五個月。

二零零四年底一天,我正在上班,幾個國安警察和610人員闖到我的單位,以談話為由,將我騙走,當天關進了看守所。後來,他們到我家翻箱倒櫃,搜到一張真相傳單。憑這張傳單,國安惡警把我非法關押了近二個月,最後勒索二千元(打白條)才放了我。

二零零七年十月,我在街上將一枚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護身符給了一個小孩。孩子父親不明真相,把我舉報。我又一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後來被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晚上七點,我家突然被衡陽國安、耒陽市610、國安及蔡子池派出所幾十個警察包圍。我拒絕開門,警察就強行鋸斷我家的防盜網。見此我打開了門,惡警入室搶劫我家的電腦、打印機等物品,洗劫一空,將我綁架,並於當晚非法關進耒陽市看守所。

當時同被綁架的還有在我家做客的法輪功學員黃朵紅女士和劉世清。當我的女兒到國安問他們要人時,國安警察欺騙她說,「我們只是跟蹤黃朵紅,才來到你家。你母親是被牽連。」女兒救母心切,輕信他們的謊言,托熟人請涉案人員吃喝玩樂,送禮送紅包等前後花了數萬元。然而,二零一三年二月過年前,耒陽市法院秘密開庭(沒有辯護人,只有我女兒一人旁聽),一審誣判我三年徒刑,藉口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不是邪教)。我和家人不服,上訴至衡陽中級法院,聘請律師辯護。律師在辯護詞中陳述,耒陽法院在判決書中所採用的證據不足,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法律懲罰的是行為等,應無罪釋放。

二零一三年六月,衡陽中級法院將終審判決書送到我女兒手中,撤銷了耒陽法院一審對我所有罪狀的指控,卻以「窩藏罪」誣判我三年徒刑。當時,黃朵紅案一審還在審理中。按《刑法》「窩藏罪」的定義:「明知是犯罪的人……」, 衡陽中級法院卻迫不及待的二審先冤判我「窩藏罪」(「窩藏罪」的關鍵詞是「提供隱蔽處所」,但是我家地處繁華的五一路,是鬧市中心)。衡陽中級法院的這種荒唐判決,讓屬下的法官都感到驚訝,私下說:「我們院長不懂法!」不是,他哪裏是不懂法?明顯是執法犯法,以莫須有的罪名陷害我!

有一位工作人員對我說:「你可以向法院申訴你的冤情。」是的,我們一直沒有承認修煉法輪功犯罪,一直在申訴。二零一四年我在監獄其間,近八十歲的老母親為我曾書面向湖南省高級法院作了申訴,但如石沉大海,杳無音訊。二零一五年五月,現政權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我母親和全國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與家屬實名向最高檢察院舉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事過三年,仍然是沒有結果。但是,我相信事情總會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只是時間遲與早!

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耒陽有一位已故將軍名叫伍紹祖, 一九九八年,時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的伍紹祖將軍親自到法輪功發祥地長春考察,給予法輪功很高的評價。中央電視台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晚十時在第一套節目《晚間新聞》和第五套節目中分別報導了伍紹祖視察長春廣大群眾修煉法輪功的盛況,時間大約十分鐘。同年,前人大委員長喬石組織離退休幹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法輪功修煉真、善、忍,不僅讓修煉者祛病健身,而且通過修煉能讓人道德昇華,是於國於民有百利無一害的正法 。法院一直以《刑法》第三百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來迫害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國人大《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全文內容也沒有提到法輪功三個字。公安部二零零零年《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中,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個,但法輪功並未在列。

實際上,對法輪功的污衊來源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採訪談話,而江澤民的個人談話不是法律。相反正是江澤民自己踐踏了法律!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信仰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事,也是合法的。《憲法》第五條規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還有,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也早已解除。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中第九十九項、第一百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一九九九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中國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時指出:「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罪犯!610辦公室是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而非法設立的組織,應該依法撤銷。」

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敢為法輪功伸張正義;越來越多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公務人員良知發現做出了正確判斷和行為。從二零一六年開始,大陸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這在過去是不可想像的。這些案例發生在中國大陸的二十一個省、直轄市,包括安徽、北京、貴州、甘肅、廣東、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江蘇、遼寧、內蒙古、寧夏、山東、陝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雲南等。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持續了十九年,近期出現這種變化是偶然的嗎?當然不是!迫害法輪功,天理不容,世間理也是不容的!

十九年來,法輪功學員堅守真、善、忍信仰的正念和在自己都處在危難中還苦口婆心地向參與迫害他們的公檢法司及其他有關人員講真相,這種行為本身就具有強大的道德感召力。當他們的良知一旦被喚醒,他們就不再參與迫害,選擇良知和正義一邊,為他們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打下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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