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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法輪功學員林維珠生前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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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甘井子區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林維珠,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九年中,曾四次被非法勞教,五次被綁架、抄家,六年多的被非法關押,身心受到很大摧殘,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離世。

林維珠修煉法輪功後,堅持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慈悲祥和。在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被中共惡黨迫害的妻離子散。在大連教養院,他曾遭惡警長期吊銬、上「死人床」、灼烤等酷刑迫害;在本溪市威寧勞教所,他在「死人床」上被躺銬了一個月,關「小號」。妻子因承受不住警察的多次抄家、長期騷擾等恐嚇,被迫與他離婚。

二零零三年初至二零零五年初,林維珠被大連公安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七年一月,林維珠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大連教養院關押,後被轉到遼寧省本溪市威寧勞教所,被非法加期於二零零九年一月才被釋放。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林維珠在大連山東路附近講真相時被邪惡之徒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被關押在大連勞動教養院迫害。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林維珠再次被大連中華路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抄家,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在勞教所解體時回家。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林維珠在星海灣講真相時,被武警便衣惡意構陷,非法關押十天。

一、在大連勞教所遭受的非人迫害

二零零三年初至二零零五年初,林維珠被大連公安非法勞教兩年。大連勞動教養院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迫害,主要採用的手段是:1、長時間吊銬、睡「死人床」;2、不讓睡覺,一閤眼就拳腳相加;3、警察利用被強制轉化的「猶大」邪悟者,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死纏硬磨式的轉化;4、電棍電擊等酷刑迫害;5、恐嚇加期;6、對以絕食抵制迫害的大法學員灌酒。7、長期的奴役迫害;8、性迫害等。

從二零零三年三月開始,警察先後指使猶大周鳳武等人和勞教犯劉豐良、良長勝等人對新關進來的大連法輪功學員瞿飛、林維珠、張勇等人進行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林維珠、趙傳海、瞿飛三人給大隊寫信大致內容是: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學員被抓是非法的,要求恢復大法名譽,釋放所有被關押法輪功學員,拒絕勞動,公開煉功。警察報復性的把三人關入「小號」嚴管迫害,他們整天被強迫躺在只有幾根鐵條的床上,沒有床板和褥子。兩手銬在床兩側,兩腳懸空吊銬在床頭,即所謂的「死人床」。這種狀況,三人中持續最短的也在半個月左右。後來改為白天吊銬在兩床之間坐在馬札子上,晚上只讓睡四個小時。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據林維珠講:他在「死人床」上被躺銬了一個月,吃飯、大小便都是躺著,那種痛苦正常人是很難承受的。手腕、腳脖子被銬子勒破,身體被鐵條硌得疼痛難忍。他被惡人暴打了一個月,一天都沒有停止,天天打他。惡人用木方的稜角、馬札凳在他身上亂劈、亂砍、亂打,不分白天黑夜、不分青紅皂白、一天無數次的往死裏打他,他被打的遍體鱗傷,那種撕心裂肺的痛苦用人類的語言是無法形容的。

大連教養院的警察為了拿更多的獎金,為了升官,為了政績「百分之百」虛假的轉化率;犯人為了減刑期,為了逃避幹奴工,為了巴結討好警察,他們完全喪失了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強制轉化期間,長期不讓洗臉,刷牙,換衣服,刮鬍子,理髮,臉上的灰很厚,身體散發著汗臭味,林維珠的鬍子長的象頭髮一樣的長,滿臉的長毛,像「野人」一樣,看上去很嚇人的。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第三批法輪功學員被轉到大連教養院新樓進行強制轉化迫害。轉押過程中,警察怕林維珠遭受迫害後的「野人」形像曝光,在二月十日前幾天給他刮了鬍子,理了髮,洗了澡。緊接著大連教養院開始了為期十五天的強制轉化迫害,他們採用了長時間不讓睡覺,長時間吊銬,毒打等邪惡手段都沒能達到目的,又開始第二個十五天周期的強制轉化。

在這期間,警察採用更為卑鄙下流手段,大隊長劉忠科多次去新樓叫囂:「無論用甚麼辦法,也要讓他轉化。」在他的言論影響下犯人用打火機烤林維珠的手,把手銬完全卡死,他的手腳腫得很厲害,顏色發烏發黑,按下去不是一個坑而是一個洞。犯人潘雲龍用拖鞋把林維珠打得滿臉是血。

這期間,無論怎麼被迫害,林維珠始終心態祥和,面帶微笑,向行惡者講明真相,犯人私下裏都佩服他為人坦蕩,恥笑警察的惡毒奸詐。在被問到轉不轉化時,他說「橫豎都是死,只要不死,就堅修大法。」

警察們認為這樣的折磨,摧殘人,他是根本承受不了的,最多只能頂幾天,而林維珠卻以對「真、善、忍」堅如磐石的堅定信念坦然面對,瓦解了惡警惡人對他的一次次迫害,他們理解不了,一度打算送他去精神病院。由於林維珠對大法的堅定信念,金剛不動的意志,惡人始終沒能達到目的。

二零零四年四月,林維珠、李偉因抵制非法奴役,被關在小號嚴管迫害,林維珠始終以修煉人慈悲的胸懷、無怨無恨的向警察和看管他的犯人講真相、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道理,啟發他們的良知善念,叫他們棄惡從善,重新做人,做一個好人。其中一個當地黑社會的頭子,曾判過重刑,行惡時心狠手辣,他對法輪功學員們為維護大法寧死不屈的精神和法輪功學員身處險境還在慈悲挽救他們的高貴品格所感化,他看清了:惡警在利用他的「狠毒」和「惡」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越狠越兇,警察給他們減刑就越多、給他們考核加分。他們協助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同時,稍有不慎,警察就打他們「耳光」。警察在把他們往地獄裏拖,叫他們做警察的「打手」「替死鬼」。他知道法輪功學員才是真正的好人,從此以後,他暗中幫助法輪功學員。

林維珠因為拒絕所謂「轉化」,在大連教養院一直在「小號」被嚴管迫害。

二、在本溪市威寧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七年一月,林維珠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大連教養院關押,後被轉到遼寧省本溪市威寧勞教所,非法期限截止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末,元旦前,本溪勞教所管理科惡警鄭凱開始檢查法輪功學員所背勞教所院規院紀情況。林維珠不背,被鄭凱當眾辱罵。

惡警郭鐵鷹對林維珠經常諷刺、羞辱、謾罵,一次他在「上課」時突然走到林維珠面前,用黑板擦敲打著林維珠的腦門說:「你以為你是誰呀」。林維珠站起身,平靜的告訴惡警說:「我是法輪功學員」。郭鐵鷹一直懷恨在心,經常給林維珠關小號,非法加期。一次林維珠剛從小號裏出來,郭鐵鷹強迫老林天天擦洗衛生間,並惡狠狠地說:「你要給我擦的乾乾淨淨的,如果有一點不乾淨的地方,要讓我發現了,我就給你加期,還讓你在小號呆著。」郭鐵鷹時常把大便便在池外,然後提上褲子就走。

二零零八年,惡警劉紹實、郭鐵鷹揚言要給法輪功學員林維珠,張志剛等人加期一個月。八月一日,林維珠因不戴勞教犯胸牌被送進小號迫害,關了兩個星期。八月十八日,林維珠拒絕出操再次被送進小號關押兩個星期。林維珠前後被加期近一個月的時間,在二零零九年一月才被釋放。在被釋放的前幾天,林又被關進小號,是在小號裏被大連當地派出所強行接走送回家的。

三、再次勞教、一次非法關押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林維珠在大連山東路附近講法輪功真相時被邪惡之徒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大連勞動教養院迫害。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林維珠在講清真相的過程中,被不明真相世人惡告,被大連中華路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關押在大連勞動教養院,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在勞教所解體時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林維珠在星海灣講真相時,被武警便衣惡意構陷,送到星海灣派出所,被非法關在籠子裏一天。第二天在被送大連拘留所的途中,被帶到家中非法抄家,甚麼也沒有搜到,只有牆上掛的大法師父法像。當時,林維珠告訴他們不能動,這是個人信仰,最後他們沒動。林維珠被送到大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七月六日才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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