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中共人員看中共的文件

——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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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文章《新聞出版總署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我們報導新聞出版總署的決定,只是說明,即使根據中共自己的規定,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的。」

既然中共承認法輪功書籍合法,我們學法煉功,發放法輪功資料,上大法網站就是合法的。那麼中共目前還在持續迫害,我們可以拿著中共的這份文件,還有其它真相資料,如「信仰合法迫害有罪」,「六一零辦公室」等(這兩份期刊充份論述了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去各級政府部門,公檢法講真相,要求立即釋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恢復法輪功名譽。

例如中共搞「敲門行動」,問煉不煉,法輪功書籍合法,當然煉功學法是合法的。不法人員抓人非法,中共2011年就公布了《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我們應告知他們,明慧網上六月二十四日文章我們可以下載下來給他們看,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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