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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建三江農墾法院枉法對李蓮榮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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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建三江農墾法院人員蓄意錯用刑法三百條,陷害無辜的李蓮榮,於五月十七日非法庭審老人。

雖然公訴人孫曉波被李蓮榮的辯護律師辯駁得無言以對,主審法官張雪峰對辯護人的法律意見也無異議,但法院在六月底對李蓮榮的宣判中,還是冤判李蓮榮有期徒刑三年。

建三江管理局紅衛農場法輪功學員李蓮榮,一九五三年出生。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被建三江紅衛農場公安分局警察在建三江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指使下,綁架抄家,家中的法輪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被搶走。

從公安所謂「偵查」階段、檢察院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李蓮榮的親屬就聘請律師為她辯護。

李蓮榮的律師根據充份的事實和現有法律規定及生效規範性文件證實李蓮榮是無罪的。律師的法律意見書一再重申,刑法三百條不適用法輪功學員;蓄意錯用刑法三百條對李蓮榮立案起訴、審判定罪才是真正地嚴重地破壞中國的法律實施,才是真正的犯罪。

律師敦請偵查機關立即撤銷案件。檢察院撤訴,法院退卷。但是建三江參與迫害李蓮榮的公檢法人員,卻以「這是我的工作,不幹我就得回家」、「不能只看法律,還要看政治」等荒謬理由,不惜製造冤假錯案,繼續陷害李蓮榮李蓮榮。

自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開始,建三江當局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建立了罪惡累累的青龍山洗腦班,打斷為法輪功辯護的四位律師二十四根肋骨,製造了震驚世界的建三江事件。

至現在已有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建三江當局誣判;三十多人被非法勞教,大量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


參與迫害李蓮榮的責任人:
建三江農墾公安局局長劉國鋒18724281777
建三江農墾公安局國保大隊 馮平13351649978
建三江紅衛公安分局局長李玉彬 13903644112
建三江農墾檢察院檢察長:白柏林15204683456 18345473456
建三江農墾檢察院副檢察長:董龍柱(主管起訴)13329558505
建三江農墾檢察院起訴科科長:孫曉波(公訴人)13329552880
建三江農墾法院院長,張義軍13512606008
建三江農墾副法院院長:李清(主管刑事審判)13329549007
建三江農墾法院主審法官:張雪峰1394648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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