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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湛江市陳海霞被冤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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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湛江法輪大法學員陳海霞近日被赤坎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陳海霞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在湛江雷州市場向群眾講關於法輪功的真相而被警察綁架,數天後被釋放回家,隨後被尾隨的警察跟蹤到家(警察在不出示任何證件下)破門而入,搶走一些資料和數千元人民幣,再次把海霞綁架到雷州市戒毒所。海霞在戒毒所已經數次因為血壓過高而休克暈倒,也被搶救數次。

陳海霞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被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非法庭審,庭上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連旁聽的警察都認同。法官本來也同意海霞家人找海霞被關押期間的醫療證明,讓海霞以身體狀況不適合被關押為理由來申訴。

正當海霞家人在為此事忙碌時,上週突然接到了赤坎區法院的通知,說有判決結果了,家屬去到法院,法官說判七年有期徒刑,這消息對海霞家人來說如同晴天霹靂,母親都哭暈過去。家屬質問法官,法官一改上次友善態度,蠻橫說不需要給你們解釋。

家屬無奈再次請律師為海霞上訴,律師在戒毒所會見陳海霞,短暫的見面律師得知陳海霞在戒毒所絕食抗議已經十天,期間被灌食、被強行輸藥輸液,血壓非常高,其身體情況讓家人非常擔憂。

對於法官的變卦翻臉,大家都認為必然是受到了湛江市政法委或者是赤坎區政法委的指使和施壓的結果。


湛江市政法委:
書記:林惜文 18820662933
副書記(610頭目):楊明波 13560513331
副書記:何健 13802348278
副主任:羅偉 13828219888

湛江市赤坎區政法委:
書記:吳陽軒 13828267118
副書記:歐毅 13822522908
副書記:黃華民 13828253783
副書記:張建福 13922099358
副書記(610頭目):黃祖華 13790991153
副主任:容原慶:13729188832

主審法官:黃勤 135900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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