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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冤判好人 河北雄縣法院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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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道德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石,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衛士,構建法律的根本目的是懲惡揚善,從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惡首江澤民利用其權力,為了一己之私,超越憲法和法律對以信仰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法輪大法,發動了邪惡的鎮壓運動。並利用中共的組織結構,把這場迫害推向了全國。也把中共的各級官員拖入了這場不該發生的政治迫害運動中。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一些有良知的中共官員,在這場違背憲法法律、破壞道德良知的迫害中,雖然無力回天,但在良知與職業道德的約束下,採取了消極對待、迴避、調動工作等各種方式不想幹出迫害好人的惡事。

然而也有一些公檢法的官員,受中共謊言蠱惑,或者為了個人私利,順應了這場邪惡的迫害,良知、道德一概拋在腦後,上邊叫怎麼抓、怎麼判,他就怎麼抓、怎麼判。在這樣的陰風下,對好人的枉法冤判迫害案例在全國一些地方,幾乎是天天都在發生,這種假法律之名,顛倒善惡的判決扭曲著人們的是非觀念,敗壞著社會的道德環境。最終目的是摧毀人類的道德基礎,從而毀滅人類。

這樣罪惡的案例,在河北雄縣又剛剛發生一起。

雄縣法輪功學員杜賀先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被雄縣國保綁架,至今已經被關押了二百八十多天,期間經歷了兩次非法庭審。

第一次非法庭審: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上午十點左右,在雄縣政法委的安排下,雄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派出所及各鄉鎮書記、部份村書記大約四、五十人,借用保定市中院法警基地對杜賀先(當時已絕食抗議七十多天,因被野蠻灌食造成身體胃出血多日,身體非常虛弱,隨時都有性命之憂)進行非法庭審。

法院只允許兩個家屬進入法庭,杜賀先七十多的老父親為女兒奔走了兩個多月,多麼想見上女兒一面,卻被強行擋在法庭之外。法院把身體已被迫害得非常虛弱的杜賀先鎖在一個鐵籠子裏推進了法庭。

庭審剛剛開始不久,杜賀先突然口吐鮮血,法庭暫時休庭。他們把杜賀先推出法庭幾分鐘後,又把她推進法庭繼續開庭。大約十分鐘左右杜賀先又突然出現昏迷狀態。這時律師對法官說,我的當事人杜賀先意識已經不清楚,無法詢問,應當休庭進行治療。這時法官讓跟隨的醫生診視,醫生說:「她手在抽抖,可能還有點意識吧!」法官又繼續詢問,在詢問當中,杜賀先頭一直抬不起來,也根本沒有任何答覆,只聽到微弱的呻吟聲,不一會就又昏過去。

家屬強烈要求法庭要有人道。律師提出申請,我的當事人意識已經不清、身體過度微弱,要求不能再開庭。在杜賀先過度微弱的情況下,法官不得不休庭。

第二次非法庭審:雄縣法院原定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對杜賀先再次開庭,因故改為一月十二日非法進行。一月十一日下午,兩位律師到看守所會見時杜賀先才知道,法院並沒有通知杜賀先第二天開庭,這是明顯地違反了有關的法律規定。

一月十二日,天空晴朗但氣溫極其陰冷。在法庭之外警察已經沒有上次開庭時那麼多,也就是十幾人。而此次來關注庭審的周邊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卻非常多,他們雖然和杜賀先素不相識,卻遠道趕來,在陰冷的寒風中默默地為她加持祝福。

法庭之內,寬綽的座位上包括家屬只零零散散的坐著十幾人,與上次庭審的座無虛席相比,顯得有點冷清。這也許是因上次的庭審,這些參與者看到審判好人,不願再與邪惡為伍而不再參加。

上午九點左右,非法庭審開始進行,審判長陳春華宣布開庭後,公訴人范穎宣讀對法輪功學員杜賀先的非法指控,指控罪名就是所謂的《刑法》「三百條」。公訴人念完後,辯護律師根據公訴人起訴書中所談到的有關指控進行了逐條有理有據的駁斥,包括公安機關從開始的抓捕到非法取證,都是在觸犯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

接著辯護律師又對邪教的指控進行了駁斥,律師說翻遍中國所有的法律,沒有一條有關法輪功是邪教的論述(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卻只有公安部在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四年先後發布的邪教之說共十四種,其中沒有法輪功。同時我們也從二零一一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三月一日發布的一九九九年八月關於法輪功書籍禁止出版的禁令已經廢止,這意味著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開始,在中國的法律框架之下,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發行合法,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同樣合法。也就是說不論是現在和將來出版法輪功書籍合法,修煉法輪功合法,而對法輪功的所有指控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是非法的。

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使檢察官無言以對,也給法庭內旁聽的中共官員上了一堂法制課,知道了修煉法輪功合法,打壓法輪功是犯法的行為。

杜賀先在法庭上也進行了自我陳述,因修煉了法輪大法受益,一個曾面臨家破人亡的家庭,重拾幸福的感人故事。杜賀先說:沒有法輪大法的救度就沒有我的今天,這是千千萬萬法輪功修煉者共同的心聲,法輪大法是世人的希望!人類的希望!所以說江澤民打壓法輪功是錯的,也是在破壞中國人的道德,大法的傳出是在挽救世人的道德,喚醒世人的良知。法律是懲惡揚善體現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希望法官做出公正的判決。這些法官們歷經五個月的良知與罪惡的選擇,最終選擇了後者。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雄縣法院在保定看守所內向杜賀先宣布了判刑七年的枉法判決。這次判決表面看是對杜賀先的宣判,但根本上是參與者們對自己的真正判決。

身為一名公檢法人員,那是上天給你的神聖職業,目的是讓你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從而維護社會的道德良知。如果你褻瀆了道德、踐踏了良知,甚至為了私利枉法裁判了好人,等待你的將是無休止地獄般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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