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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開發區八旬郝福奎被冤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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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郝福奎,男,於一九三七年出生,現已八十一歲,原為吉林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化纖公司職工。

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十九年的迫害中,他和老伴因修煉法輪功曾被強制洗腦,非法拘留和勞教迫害,一度被停發退休金四十五個月。為避免再被迫害而流離失所。後來,一家人來到大連市開發區。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郝福奎被大連開發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十月二十六日被該局取保候審。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開發區檢察院以開檢刑訴向開發區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公安機關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非法抓捕和抄家時掠走的法輪功書籍、真相光盤、優盤儲有法輪功信息、電腦主機有法輪功信息為迫害證據,判處郝福奎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伍仟元。

六月十一日,法院打電話讓郝福奎去一趟,趁機抓捕。現老人被關押在開發區大黑山看守所。


審判長 王前
審判員 張曉林
陪審員 蘇秋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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