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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名法輪功學員被成華區法院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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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四川省成都市法輪功學員湯雲霞、鐘芳瓊和熊素英被成華區法院非法判刑,刑期分別為五年、四年、三年,各被罰款五千元。

六月六日上午十點開始,成都市成華區法院大門外就停有幾輛警車,周圍也有幾輛警車及相關人員守在四處,虛張聲勢,懼怕他們非法開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被世人知道,不敢讓人們進去旁聽。

非法庭審從早上十點三十分開始到中午十二點三十分,下午又從一點開始到五點才結束。

在庭審過程中,北京律師們據理力爭為他們的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對公訴人羅織的罪名,律師跟公訴人還發生了激烈的爭執。他們用事實證明罪名不成立,要求無罪釋放他們的當事人。

鐘芳瓊、湯雲霞和熊素英三人也說自己所做的事是在還原法輪功被誹謗的事實真相,是在救度被江氏謊言毒害的世人,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合法的,要求無罪釋放。

最後,法院審判長還是當庭宣布了荒唐的結果:湯雲霞被非法判刑五年;鐘芳瓊被非法判刑四年;熊素英被非法判刑三年,每個人被罰款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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