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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農安王桂芳多年來屢遭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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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王桂芳,女,今年五十五歲,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濱河鄉前堂村司家屯人。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到二零一八年期間,王桂芳被中共非法拘留八次,村治保主任(協警)與派出所、國保大隊的警察逾十多次闖進家中,抓走王桂芳及家人,並勒索、強搶、恐嚇王桂芳和家人,給家人身心造成很大傷害。

王桂芳修煉法輪功前脾氣非常不好,因為這,她丈夫和倆女兒還把她正發脾氣時的瘋狂狀態錄音,過後放給她聽。她雖然知道自己脾氣不好,卻改不了。由於老生氣,身體就出現病態──肝病,吃了很多中藥也不好使;睡覺有一點動靜就睡不著;脖子兩邊有多個大疙瘩,醫院大夫要給她做手術,但她害怕,也不敢去醫院割那一刀,覺得人活著沒有出路似的。也曾到廟裏皈依,卻解不開人生的疑團。

一九九八年才正式修煉法輪功,剛看一遍《轉法輪》就發現這就是她要找的,學法煉功不到二月,所有的病都好了,人也變得快樂無比,整天都樂呵呵的。兩個女兒感受到她的變化,大女兒曾對小女兒說:這功肯定好,你看咱媽都變的這樣式的了。那時我們全家人快樂的沐浴在大法中,其樂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不讓煉法輪功,王桂芳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曾遭到警察多次騷擾;被警察勒索、搶走錢財;還曾經歷七次非法關押迫害,家人受牽連。

下面是王桂芳自述多年來被屢次綁架、迫害的過程。

一、說真話 遭非法拘留一個月,路費被搶走

二零零零年正月,我決定進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就與法輪功學員宋培傑、宋佩雲、張鳳香一同到了北京,到達信訪局附近時,被多個截訪的便衣警察攔著,逼我們罵師父、罵大法,我們學大法後很多不好的行為都改變了,不會再去罵人,更何況是我們尊敬的師父。他們一看就斷定我們是法輪功學員。一會開過來一輛車,下來幾個便衣警察往車上拽我們,並說給你們送個說理的地方,就把我們綁架到吉林省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一宿,搶走我們所有的路費錢,我自己就有二百多元錢。第二天把我們帶到長春市公安局二處非法審問。下午農安縣公安局三個警察把我們(在長春市公安局二處共十多個法輪功學員)送到農安縣五公里拘留所非法關押。

途中他們三人想從我們身上詐錢誘騙我們:你們把兜裏的東西掏出來就送你們回家。我們告訴他們:錢都讓北京警察搜沒了。他們馬上變臉了:給你們搜沒了活該,給你們送五公里就對了。

在拘留所我們被強迫坐板,兩腿必須伸直不許彎曲,兩手抱頭,互相之間不讓說話,如果學員說話被警察發現,就會招來一頓打罵。

有一次外號「柴大柱子」的警察打開監舍的門挨個問法輪功學員:誰還煉?我和孔德梅說煉,他拎著一寸多寬的皮帶進屋照我腦袋就抽,抽了三、四皮帶。孔德梅也被抽了幾皮帶。

在拘留所我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裏面黃姓女警察把我和於長麗關進拘留所裏面的小屋,給我倆戴腳鐐子,逼我們站在地中間,雙手臂向後舉不許抬頭,拘留所裏面警察稱這種刑罰叫開飛機,整整一上午。後來有人告訴警察我已經九天沒吃飯了,警察怕出事傍晚把我送到縣醫院檢查身體。

在拘留所我還親眼看到合隆鎮的倆位女學員說話被黃姓男警察發現,進監舍連踢帶打罵聲不絕。那兩位學員後背被踢,頭髮都凌亂了。

我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我丈夫接我回家的時候被拘留所勒索伙食費六百七十五元。在拘留所吃的是發霉的玉米麵窩窩頭,一股子六六粉味,喝的是凍白菜湯,湯裏面有泥和蒼蠅。

二、第二次被非法拘留一個月,遭警察搶錢與勒索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與法輪功學員王冬梅、王淑文三人依法進京上訪。在長春市火車站檢票口,王冬梅的母親在接受工作人員檢票時,站在旁邊的大高個子的警察得知檢票去北京的就讓她罵大法、罵師父,後來把我們三人帶到警務室。

農安縣公安局政保科劉尚寬等三、四個人到長春市火車站警務室,這時警務室裏已經有十多位農安縣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竇玉華被警察不停的搧耳光,逼她說出與她一起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她的臉都被打變形了也沒說。政保科有個小個不高、有點窪摳臉、年齡大約四十歲左右拿煙頭往張麗英上嘴唇杵、嘴唇被燙起泡,還用煙頭放在張麗英的鼻孔下熏。所有人的車票都被搶去。

劉尚寬(已遭惡報死亡)他們把我們十人挾持到農安縣公安局政保科,一進屋就開始搜身,搶走我們四千多元錢,其中有我三百多元錢。劉尚寬搜完錢很高興和身邊警察說:今晚吃大鵝去。當晚我們十人被非法關押到農安縣五公里拘留所。

在拘留所我們被非法奴役挑豆子為拘留所創收,從早上六點多一直到晚上七點多,三天後我們集體絕食抗議非法奴役招來黃所長大罵。那時拘留所裏我所在的監舍就有法輪功學員三十多人,一週後我所在監舍的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我在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一個月,我家是上有七十多歲的老婆婆,下有十歲上下的倆個女兒,丈夫不會做飯,托人找到政保科的劉尚寬希望他看在朋友的情分上放我一馬,劉尚寬向我丈夫勒索錢(具體多少記不清了)才放了我。拘留所向我丈夫勒索伙食費六百七十五元,每天伙食費達二十二元五角錢,拘留所裏伙食是發霉的大碴子粥,裏面都是小黑蟲(俗稱歐子)。

警察多次騷擾─家人被牽連

1、警察騷擾,婆婆受累,丈夫遭受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小年前一天上午,大隊書記房振石與魏立仁到我屯子裏,讓我和法輪功學員張鳳華去大隊開會,我們拒絕他們沒去。到了晚上六點多,濱河鄉派出所一個警察進我家,哄騙我們去大隊開會,一會就讓我們回家。我們別不過他無奈只有去一趟了,我丈夫不放心也決定跟去看看。在車上看到黃所長領著幾個警察看著十多個法輪功學員。車開到路口卻往西拐,根本不是去大隊,是往五公里方向。我丈夫一看就急了,忙問:這往哪拉呢?黃所長說:誰讓你們煉法輪功了,給你們送五公里拘留你們。我丈夫就喊:這不行騙嗎!這時車開到東大橋上,我丈夫在情急之下拉開車門,反身和黃所長撕扯,一邊喊我:你快下車,你能不能快下車。我和張鳳華藉機從丈夫的腋下鑽出車外跑脫。我的丈夫因此事以擾亂社會秩序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被非法關押第三天時,我丈夫的四哥擔心我婆婆一人在家著急上火有個好歹,找到德彪派出所的許柏林疏通,共花費一千五百元錢才放我丈夫回家。丈夫在拘留所過的小年。

我在深夜偷偷回家看看家中怎麼樣了,婆婆一見到我就說:你快走吧,只要你不被抓走就行。往門外推我,連屋都不敢讓我進。我飼養多頭肥豬,準備年前出欄。婆婆怕我又給抓去蹲拘留,全由她幫我餵養,可苦了老人家了,七十多歲的人端著幾十斤的豬食盆、幾十斤的水桶上豬圈去餵豬。這次我在外面呆了一週的時間,皇曆二十九才回家過年。

2、警察騷擾,治保主任勒索

二零一二年三月,治保主任李景洪領著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進屯抓捕法輪功學員,我丈夫宇向軍正好看到法輪功學員王敏被警察連踢帶打往警車上推,頭天晚上剛下過雨,路上連水帶泥,我丈夫站在旁邊看著王敏被打,可憐又無助。這件事給他造成心理陰影,從此天天看著我。我出門他限制時間,晚回來一會兒對我非打即罵。他這樣對待修煉人造成身體越來越不好,心臟也出現問題,糖尿病也惡化為糖尿病合併症。直到一五年才明白過來,自己上了江澤民的當。等他明白過來只有三個月就去世了,這也成了我心底的痛。

大約二十天左右,大隊治保主任李景洪又領著國保大隊的人來到我家和韓興龍家一頓亂翻,韓興龍、王麗萍倆口子沒在家。李景洪與他姐夫宇向喜向我丈夫勒索,把我丈夫叫到宇向喜家,讓他去找韓興龍家人商量,一人拿出一千五百元錢,就讓他們回來,否則抓著韓興龍最少判他十年,給你們三天時間,如果不拿錢就給你們上黑名單。這造成韓興龍夫婦有家不能回,被迫流離失所達七年之久。

警察綁架走的那三位法輪功學員全被勞教迫害。我被丈夫限制在家,門都不讓出,整整一個月的時間。期間丈夫和婆婆多次催促我趕快走,不讓我再待在家裏,怕我也被非法勞教。李景洪在他姐夫家讓他姐夫宇向喜往我家打電話恐嚇、勒索我的丈夫說:你和韓興龍家趕緊拿錢,每人一千五百元錢,不拿就給你們上黑名單。丈夫和婆婆實在沒有辦法,把家裏給女兒上學的伙食費一千元給了他。

3、警察騷擾,婆婆受苦

二零一二年六月末的一天晚上七點多,大隊治保主任李景洪領著德彪派出所孫所長等五人闖進我家,搶走《轉法輪》和《洪吟二》各一本。然後拽我,當時我連鞋也顧不上穿,光腳跑出家門,在外面待了半個月的時間。

這半月時間婆婆度日如年,天天念叨我,我在家時每天早晚都會給她燒兩遍火炕。她是老寒腿,炕涼一點就受不了,我不在家沒人給她燒炕,她一直腿疼、難受。回家時侄媳婦跟我說:我奶看見我就和我說,你老嬸回來就好了,她天天把炕給我燒的熱乎乎的。

4、警察騷擾,承受親人怒火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天上午大隊治保主任李景洪與派出所孫所長等四人闖進我家,孫所長上來就拽我,把我身穿的大褂袖子拽壞了,他們把我推進西屋不讓我動彈,關上門和窗戶,我的鄰居王姐看見了拽門要進屋,他們拽住門推她不讓進。王姐就跟孫所長說:你們可別抓她了,你們把她抓走了她老婆婆可咋整啊!誰伺候她啊!她急得在我家門外一直轉。

我被倆個警察堵在西屋不讓出來,過了很長時間孫所長進屋來對我說:我也不讓你罵師父,你呢就對著我的手機說你不煉了,我給你拍下來,讓我給「上面」有個交代。並把手機對著我,我沒按照他說的去做,把他氣壞了在我家一直不走,直到我丈夫回來。

我丈夫糖尿病併發症眼睛不太好,再加上我婆婆得腦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都得需要我在家照顧,他太害怕警察把我抓走了。當孫所長告訴他只要我說不煉了就不抓我時,他忙說:嗯,她不煉了。孫所長說:不行,得她自己說。我丈夫這時已經嚇得渾身哆嗦,情急之下抬手給我一大巴掌將我打倒在地,起不來了。孫所長臨走時對我丈夫說:要開十八大了,看著點。看孫所長領人走了我趕緊去看我婆婆,怕她被嚇著。後來婆婆和我說孫所長在外邊問她得了甚麼病。

李景洪和警察從我家走時,把雙手伸平、背在身後向我丈夫示意給他拿錢,我丈夫沒理他。

三、第三次被非法拘留,牽連世人受勒索

二零一四年年六月五日早八點三十分左右,我與法輪功學員馬翠梅、杜河夫婦三人在發放光盤過程中,被經開區珠海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到葦子溝,我與馬翠梅被非法關押十五天。綁架我們的是街上的巡警。在車上巡警嘮嗑我聽見他們說:本不想抓他們的(不明真相民眾),舉報打好幾遍電話了,所長獎勵一人五百元。珠海路派出所的警察在中午用手銬銬著我,把我挾持到我所打工的飯店,搶走我三、四本《九評》光碟。

在拘留所非法關押結束時,大隊治保主任李景洪領著倆人到拘留所裏讓我跟他們走,我不同意跟他們走。李景洪跟拘留所裏的拘留所長要票據,所長告訴他我甚麼字都沒簽。李景洪給濱河鄉派出所所長打電話告訴他說我沒簽字。等我從拘留所出來看到我的丈夫宇向軍告訴他李景洪也來了,我丈夫一看就急了:拿著他拄著的拐棍走向和李景洪一起到拘留所接我的倆個人,質問他們:你們還想咋的?都給拘留十五天了,還想拘呀?那倆人一看忙說:別跟我倆說我們是開車的。

李景洪因為接我不成,回村後多次找村支書孫守申敲詐勒索,孫守申無奈之下自己掏錢給了李景洪八百元。

四、訴江遭報復共被非法關押過三次

二零一五年六月我和丈夫宇向軍一起向最高檢控告江澤民,不長時間就遭到農安縣公安局打擊報復。當時農安縣公安局與郵局聯合起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學員的控告信都被郵局扣押,然後公安局按控告信綁架法輪功學員。因為訴江丈夫受脅迫,我被非法拘留三次。

1、訴江丈夫受脅迫,家中財物受損失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下午四點多,吉林省農安縣德彪派出所警察闖進我家,法輪功學員王敏正在我家,我和王敏當時從我家跑出去,警察追也沒追上。我的丈夫宇向軍(未修煉法輪功)被綁架到農安縣公安局。警察非法審問他:你控告書是誰寫的?咋寫那麼多?宇向軍說:是我自己寫的。不給回覆我還寫。公安局非法審問我丈夫的人逼他罵師父、罵大法。丈夫不罵。

警察在我家非法抄家,把屋裏翻得亂七八糟,把我兜裏賣菜的一百多元錢、兩盤光碟、一個小廣播搶走了。到晚上九點多,警察看我丈夫眼睛不好才放他回家,還罵他是瞎子。

2、第一次因訴江被綁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下午二點多鐘,我正在給住院的丈夫回家取藥,德彪派出所三個人(只有一個人穿警服)闖入我家,穿警服的警察叫王軍他的警號是0188,還有個姓李的,矮個子的警察不知姓甚麼,有點像演員潘長江。他們搶走我家的一本《轉法輪》、一個mp3、一本台曆、還有我的身份證。把我綁架到德彪派出所非法審問訴江的事,這時我的手機響了,姓李的警察一把搶過去把手機關了。他們逼著我拿《轉法輪》要給我照相,我不配合,矮個子的警察上來掐住我的脖子並揚言捏死我,他們幾個人都過來連推帶搡按住我給我拍照。他們把我弄到農安縣中醫院檢查身體。他們又把我挾持到五公里拘留所,我的血壓高拘留所拒收。接著又把我拉回到德彪派出所,姓李的警察和矮個子的警察(像演員潘長江)拿出二張紙讓我簽字,不簽就不給我身份證與手機。像演員潘長江的那個警察還攆我滾、滾、滾。等我自己打車到家時已經八點多鐘了。

我惦記著丈夫的病情,第二天早早我就趕到長春市二院眼科,一進病房丈夫就罵我。臨病床的病人告訴我,我丈夫急得一宿沒睡覺。

3、第二次因訴江被綁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三月末,大隊治保主任李景洪與德彪派出所警察在晚上七點多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宋培傑。闖入我家搶走我供奉的師父法像。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七日,李景洪與古城派出所警察,先把我家的前後門都堵上再敲門,我和王敏沒辦法鑽進我家的土豆窖,他們撬開我家門鎖找到我們逼我們從窖裏上來,不顧王敏光腳就往外拽我倆,把我拽倒在地上,我們一看就說他們:我用手機給你們拍下來。他們搶走我們的手機,把我們強行推上車,在車上一看還有法輪功學員張鳳香,之後開車把我們三人一起綁架到農安縣公安局。這次還是因為訴江綁架我們。我們三人被非法拘留十天。

回家後我和王敏去古城派出所找綁架我們的警察要手機,上午沒給,下午才給。

4、第三次因訴江被綁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五月下旬,晚上治保主任李景洪領著德彪派出所的警察闖入我家,法輪功學員王敏、宋培傑、宋佩雲都在我家。警察進屋就搶我們正使用的電腦。王敏問李景洪:李大哥是你領他們來的?李景洪站在我家屋地跺腳叫囂:就是我領的,你還能咋地!

他們把我、王敏、宋培傑三人綁架到農安縣公安局非法審問訴江的事,之後挾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因為訴江我已經是第三次被綁架與非法拘留。

五、第七次被非法拘留─接冤獄同修遭綁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七點多,李景洪領著農安縣公安局的四個警察(沒穿警服)拽壞倉房門鎖闖進來,把我綁架到公安局審訊室扣留一宿,我看到和我一屯的宋培傑和農安縣的法輪功學員鄒彥明也被綁架來了。第二天國保大隊的於春海、馬春雷非法審問我:甚麼時候煉的法輪功?江澤民把法輪功定為某某你知不知道?四月二十七日你幹啥去了?你聽誰說的呂永珍要出來?你坐誰的車去的?誰開車?男的女的?多大歲數?裏面坐幾個人?到監獄時車停哪了?當天中午,送我和宋培傑到農安縣中醫院檢查身體,然後挾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

我和宋培傑各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我還看見鄒彥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六、第八次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晚六點多,德彪派出所的馮某悄悄進入我家,馮的肩頭戴個微型攝像器,他對法輪功學員王敏調侃似叫:「王敏、王敏」藉此引起王敏的注意抬頭看他好給王敏拍照。他哄我倆:你倆誰跟我走哇,還是我動手,跟我到派出所說點事,我知道你們是好人,一會兒就回來。我被他們帶到公安局審訊室。到外面才看見在我家大門外還有倆個人(沒穿警服)一直沒進屋。到公安局換了倆個沒穿警服的人非法審問:你還煉不煉了?都咋煉吶?你自己煉吶還是跟別人一起煉?之後把法輪功學員於永芹叫到我待的屋,他們不知在哪拿的台曆,讓於永芹拿著說:「這是我的」給予永芹錄像。我踢了於永芹一腳讓警察馮 看見了,他說我:不用你脦瑟。一個警察逼我站在桌邊指著台曆照相,我不照。這時過來一個二十多歲胖小子連推帶搡把我打坐地上了,拖拽到一個小黑屋,屋裏沒有燈、沒有攝像頭,連踢帶打一頓揍,再把我拽回來,這時我才有機會站起來,我對打我的警察說:你還打我呢,我比你媽年齡都大。警察曲 拎起大半瓶的礦泉水瓶向我頭上扔過來,砸在牆上,手指著我大罵。

晚上過零點給我和於永芹綁架到長春市葦子溝拘留所非法關押。他們故意晚走,為了多掙加班費。在葦子溝拘留所他們先讓於永芹簽字,我提醒於永芹別簽字,又被小胖子警察打一頓。我們被非法關押十天。

在公安局我聽見一個警察對警察馮 說:你真行啊,今天你整倆個名額吶,這傢伙一天七八千塊呀!給我們倆個人唄?警察馮 說:那能行嗎,我還有倆個人呢。警察馮 接著說:她們可別不煉了,要不煉了上哪得錢去呀?

過了幾天,宋培傑和鄒淑文也被非法關押在葦子溝拘留所。他們倆就是警察馮說的二個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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