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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燕被冤判十年 甘肅女子監獄阻撓申訴

——家屬依然難以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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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上午,律師在全程被近身監視、全程被攝像錄音的環境下,終於會見了被非法判刑十年,關押在甘肅女子監獄近一年的慶陽法輪功學員段小燕。

根據段小燕本人二審開庭前會見時對律師提出的申訴要求,以及段小燕家人的一致要求,律師讓段小燕在申訴的委託書上簽字,被段小燕搖頭拒絕。

後來得知:監獄對段小燕施壓和欺騙,讓她在申訴就不許會見律師和可以會見律師但不許申訴的兩難情況下選擇,段小燕為了見到律師暫時放棄了申訴。

而陪同律師一起去監獄的家屬再次被監獄以段小燕沒有「轉化」為由不讓會見,此前,家人多次從外地趕去監獄要求會見和送衣物,均被獄方拒絕。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家屬和律師到甘肅女子監獄要求會見段小燕。對於家屬,獄方以「沒有轉化不讓會見」為由不讓家屬會見。對於律師,監獄推脫說需要研究一下才能給答覆。

律師當場對監獄負責此事的警察說:「司法部有新規定,你知道的,如果72小時不給我一個答覆的話,你們就違法了,我就可以控告你們。」對方說他知道。

事後第三天,獄方給律師打電話說可以會見,但是律師的委託人(即段小燕的家屬)必須親自到監獄來,以證明這個委託是真的。

過了幾天,獄方又給律師打電話說:律師和委託人到後,還得監獄的相關領導在,才可以會見段小豔。

據悉,甘肅女子監獄之所以作為,主要是之前還沒有一個被非法關押在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律師做申訴,監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不知如何應對。

六月十四日上午,家屬和律師再一次千里迢迢來到甘肅女子監獄,他們先到監獄的獄政科,查驗完身份資料後被帶到獄政科科長辦公室,警號為6218147的獄政科科長和警號為6218192的副科長一起接待了他們。

律師說明情況後,獄政科科長說:「這個事情你們要去找監獄管理局,我們不行,我們這邊做不了主。」律師說:「是你們監獄跟我說要帶著家屬委託人來會見的,一直有你們的人跟我電話聯繫這個事情,那現在我們來了,怎麼又成這樣了?」科長問:「你有聯繫你的人電話嗎?」律師說:「我一直在給打電話,但總是關機。」科長考慮了一會兒,讓副科長去查一下這個號是不是他們內部的號碼。(監獄內部警察的工作手機是插卡的,打的時候安上,不打就把卡拔掉了,號碼都是手機號)副科長打電話查了很長時間,最後那邊電話回過來了,說是有這麼回事。科長出去打了幾個電話,進來後說:「律師可以見,但是家屬不能過去見。」

過了一會兒,和律師聯繫的女警察孫康(音)過來帶律師去會見室會見,他們商議後,對律師和家屬作出規定:(1)律師見是可以見,但是要全程錄像,全程錄音。(2)會見過程中律師一定要按照法律來,不然,律師的職業生涯就會結束。(3)律師會見期間,家屬必須呆在這個辦公室,不允許出去,也不能站在門口觀望。而且要走的話必須等律師會見完後親自來這裏領家屬一起走。

對此家屬說:「我們不過去,我們就在樓底下轉一轉。」孫康說:「你們要轉的話,我們得有人跟著你們。」家屬說:「那你找個人跟著吧,我們要下去轉轉。」她又說:「我現在還找不到人,你們就在辦公室呆著吧。」就這樣,家屬被變相軟禁了40多分鐘,直到律師會見完後才回來帶著他們離開了監獄獄政科大樓。

律師在會見段小燕時,隔著玻璃窗用電話通話,律師這邊有個警察扛著攝像機給近身給律師攝像,段小燕那邊也有個警察拿著攝像機攝像。

律師詢問段小燕身體狀況可好,頭腦思維可好,段小燕點頭說還可以。律師問在監獄裏面情況怎麼樣?段小燕說每天不幹活,就是學習。

律師告訴段小燕:根據你自己二審前會見時的要求,同時根據你的家人一致要求,現在我要給你申訴,請你在申訴的委託書上簽字。段小燕搖頭拒絕了。

律師問她:「這是你的真實想法嗎?你真的不想申訴嗎?」 段小燕拍拍自己的胸口不說話,律師明白了:不是她不想申訴,而是迫於監獄裏面的情況她不能申訴。

在通話過程中,每當律師說到重要的關鍵問題時,段小燕總是身體前傾想竭力聽清楚,但實質上聽不見,監獄總控制室那邊在監聽過程中隨時掐斷律師的電話信號,導致雙方交流越往後越困難。大約半小時後,會見被強行結束。

下午兩點半,家屬去甘肅省監獄管理局反映甘肅女子監獄執法犯法,剝奪段小燕的家屬會見權利事情,被告知管理局管事的領導都外出開會去了,讓第二天再來。

十五日早上八點半,家屬再次前往監獄管理局,門衛擋住不讓他們入內。無奈之下,家屬給監獄管理局的鐘廳長打電話反映情況,要求會見,鐘廳長回答說:「監獄不讓見就有不讓見的道理。」家屬提出要見鐘廳長,當面談。鐘廳長說他在外地不在蘭州,然後就掛斷了電話。家屬投訴無門,只好去火車站乘車返回。

按照中國大陸的法律程序,公安抓人搜集證據,檢察院出公訴人提起訴訟,法院進行庭審判決,監獄負責執行法院的判決。一個公民,被法院一審判定有罪後,並不一定他就真的有罪,也不能就認定他就一定有罪,因為他可以向更高一級法院上訴,這是他的權利,也是防止冤假錯案的一種法律機制,有可能二審會改判他無罪。如果更高一級法院裁定維持原判,這個人被送到監獄執行裁定判決,也不能就認定他一定有罪,因為他可以提出申訴,這也是他的合法權利,他也有可能被改判為無罪。一個人如果在監獄提出申訴,那就代表著他不認罪,他認為自己是被冤判的,監獄應該維護在押人員的申訴要求,這是《監獄法》明文規定的。

甘肅女子監獄為甚麼這麼害怕段小燕請律師展開申訴呢?因為女子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基地」,監獄內特設「反邪教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專門迫害轉化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多年以來,甘肅女子監獄邪惡科採用各種邪惡手段摧殘迫害法輪功學員,罪行累累,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折磨致死、迫害致殘。

監獄對法輪功學員一切的迫害轉化所謂的法律依據就是法院的非法判刑,而提起申訴本身就是對法院非法判決的否定,就是在法律程序上對強加的迫害一種否定和制止,這直接動搖了監獄所有迫害罪行的所謂法律憑借和依據,試想:每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到監獄後都提起申訴,監獄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迫害很可能就會無法進行下去。這也正是像甘肅女子監獄這種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基地黑窩最害怕的事情。

段小燕女士今年四十八歲,甘肅慶陽市鎮原縣人,從小體弱多病,外出坐車都很困難,常年精神抑鬱痛苦。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得到了健康,無病一身輕,脫胎換骨一樣;精神上開始樂觀向上,學會了做事為別人考慮,看淡名利,一心向善。

一九九九年七月針對法輪功的迫害發生後,堅持信仰的她屢遭中共迫害:曾被三次非法拘留,一次勞教,一次非法判刑七年,共計被非法關押失去人身自由近十一年的時間。

十一年間,她遭受過野蠻灌食、戴手銬腳鐐、上死人床、電棍電擊、拖拽等多種酷刑折磨,身心備受摧殘煎熬。因為一直堅定信仰,拒絕轉化,二零零九年從青海監獄坐滿了七年冤獄才九死一生的活著出來,不幸又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在慶陽市慶城縣驛馬鎮工作的一個蛋糕店內被國保綁架,後被慶陽市慶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被送到甘肅女子監獄關押迫害至今。

據悉,段小燕在女子監獄邪惡科常遭包夾犯人馬雅琴(詐騙犯,十五年,後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賣力,被樹立為省級勞改積極分子,減刑十年,二零一七年底提前釋放)毆打,段小燕在甘肅女子監獄遭受強制轉化迫害已經快一年了,現每天被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每天被迫寫揭批法輪功的思想彙報,思維遲鈍,不敢自己提起合法申訴,她的家屬會見權利完全被非法剝奪。


甘肅監獄管理局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靜寧路100號 電話:0931─8535248
區 號:0931 值班電話:8881081
郵政編碼:730030 傳 真:8825056
甘肅監獄管理局局長:鐘智錄 0931-8960577 13893230806
甘肅監獄管理局局長 :萬治貴 0931-8736526 13919858899
政 委:王祿維
梁儀堅:0931--8735366 1360936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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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蘭州市九州開發區68號信箱,郵編730046
監獄長:元磊(2014年9月擔任)
副監獄長:王文輝 朱鴻13919121959、0931-8331600
教育科長:呂慧娟
技術檢驗科長:馬瑛
一監區長:張萬里
二監區民警:劉春麗
四監區長:劉瑩
監獄心理輔導中心:周遠萍 肖豔

邪教科:
科長13919121962
值班點0931-8331639
科長:孫立偉, 家庭住址:蘭州市大沙坪寧苑小區三號樓426號、電話:13919121968
副科長:劉小蘭
獄警:丁海燕(已於2017年下半年調走)、魏瑩、曹一微、肖豔、張梅等
2014年之前甘肅女監人員信息:
監獄長:
幹玉梅13919199196、0931-8333502
趙春燕13919198389、0931-8333530
戴文琴13919196198、0931-8330899
安瓊13919121558、0931-8333511
吳紅玉13919121901、0931-8333519
石明玉13659420239、0931-8336793
龐永祥13919121898
張鵬13919121909、0931-8331616
政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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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勤0931-832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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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朱紅13919121959、0931-8331600
副科長1391912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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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13919121619、0931-833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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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區長13919121862、0931-8333532
副監區長楊豔梅13919121515
陳曉彤13919121510
二監區:
監區長13919121656、0931-8333550
教導員15193135223
副監區長楊麗13919121601
副監區長陸春梅13919121552
某副監區長13919121631
三監區:
監區長13919121618、0931-8333531
教導員13919121650
蘇海花13919121568
獄警劉某13919121903
獄警張某13919121663
值班點0931-8333523
四監區:
監區長13919121508、0931-8333569
教導員13919121960
獄警陳某13919121613
獄警劉某13919121603
獄警侯某13919121623
值班點0931-8333522
車間 0931-8333569
教育科 0931-8373083
五監區:
監區長13919121828
教導員13919125561
副監區長13919912685
副監區長13919121665
監道值班點0931-8373081
六監區:
監區長13919121518、0931-8330196
教導員13919121856、0931-8330496
曹曉麗13919121503
羅海燕13919121661
景13919121535
監道值班點:0931-8331826
八監區:
監區長王雁13919121818、0931-8334559
教導員丁軍環13919121816
賴藝丹13919121956
王某13919121500、0931-8307702
監道值班點0931-8334559
駐監檢察室0931-8333503
總值班室0931-83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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