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禁閉期間,李紹貴被迫戴手銬、腳鏈,腳腕都被磨出了一個大口子,到現在還沒癒合。
李紹貴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綁架,二零一四十月,被冤判五年。
李紹貴是在一次六位法輪功學員到本地一個鄉鎮傳播真相,在牆壁上噴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監控到的,後來這六位法輪功學員全部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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