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君藝的丈夫說:「曹君藝是個很好的人,她真誠、善良,是一個賢妻良母。她又勤勞,又勤儉節約,不講一句假話。她身體很壯實,近二十年,她沒有看過病,吃過藥,一天使不完的勁。她撕一幅反法輪功的畫,就被抓去坐牢,判刑、罰款,這是甚麼法律的規定?冤啊!」
遭綁架和構陷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下午三點過,曹君藝女士在茂名市區一個街道銷毀誹謗法輪大法的一幅畫時,被茂名市茂南區高涼南居委郭偉青、主任蘇亞瑞報警,曹君藝被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警察綁架。
當天夜裏十二點左右,茂名市610人員和站前路派出所六警察,到曹君藝家裏,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手續,非法抄家,搶走了幾十本法輪大法書、資料等。第二天,茂南區610以莫須有的罪名,把曹君藝劫持到茂名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曹君藝家屬聘請了北京律師維權。七月二十一日,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對曹君藝實施非法逮捕。
自從家屬聘請律師後,曹君藝家屬還多次遭到茂南區610、國保、村居委、茂南區居委、站前路派出所副所長丁柯、國保江志雄等人騷擾,上門威脅恐嚇等等,給曹君藝的家人造成精神上很大的壓力,嚴重的影響了曹君藝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曹君藝家屬接到律師的電話說,茂南區法院通知,將在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對曹君藝開庭。一月五日,曹君藝的家屬在茂南區法院辦理了四張旁聽證。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曹君藝家屬聘請了第二位北京律師維權。
被冤判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半,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對法輪功學員曹君藝非法庭審。同日下午一點,茂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朱石雄非法庭審。
看守所門前,戒備森嚴,有四、五十個便衣警察,十幾輛便車,一輛警車,一輛印有「茂南公務」的黑色高級麵包車等停在那裏,一輛印有「電白公務」的黑色高級轎車在看守所門前轉。看守所門前的馬路被交警封了三分之一,接見全部停止。看守所裏面停了十幾輛車,警車、法院和檢察院的車、特警車、便車等。法庭門口站了一排十個左右、全副武裝(帶有槍、電棍、頭盔等)的特警。看守所的上空,烏雲盤旋。
法庭裏有二十個旁聽座位,除了四個家屬,其餘的座位全部是茂名610安排的茂名地區的610人員、居委、國保等人佔據。
公訴人是茂南區檢察院兩個年輕的檢察官黃曉豐和蔡林輝。審判長是: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江國偉,審判員是周文輝、李志強,書記員鄧雅菲。
在非法的庭審過程中,倆位律師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揭露茂名公檢法人員構陷曹君藝的事實。正邪較量非常激烈。律師的無罪辯護四次被審判長、審判員無理打斷。倆位律師配合得很好,在質證階段把公訴人構陷曹君藝的所謂「犯罪證據」全部推翻。令全場公檢法人員啞口無言。這場無罪辯護、正邪大戰持續了三個多小時,於十二點二十分才結束。
非法開庭後的第五天,一月十六日(週二)上午十點半,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茂南區法院法官江國偉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曹君藝宣判二年,罰款三千元。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曹君藝與家屬不服判決,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家屬請了廣州律師完成了上訴事項。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家屬又聘請了北京律師謝燕益維權。
四月十日上午九點半,謝律師到茂名市中級法院與法官張書銘溝通。開始,張法官製造種種麻煩,根本不想理謝律師。謝律師一身正氣,運用法律,耐著性子,善意的給他們溝通。謝律師告訴張法官,越是非法因素的干擾,越要依法辦案。我為我當事人爭得的權利,實際上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利,是大家的權利。不要低估良知的力量,道德底線的力量。據我了解,廣東省近來抓了十七個官員貪腐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高度重合。道德低下,無惡不作,貪腐,迫害善良,必然沒有好下場。
最後,謝燕益律師奉勸張書銘法官:你們無辜製造冤獄,相信你本人是不願背債的。如果你們是走過場,仍然製造冤獄,現在不遭報,遲早要遭報應。任何製造冤獄的人,他的家屬要受到出國等限制。凡是以各種手段給善良人製造災難,都沒有未來。你們不要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要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或無罪釋放曹君藝。
謝律師向茂名市中級法院遞交了給茂名市中級法院林建輝院長,並張書銘、梁東清、莫少芬法官的一封信:《依法改判法輪功學員曹君藝無罪、立即釋放當事人之律師意見書》和《就法輪功學員曹君藝、朱石雄被非法製造冤獄與茂名中級法院二審交涉備忘錄》。
謝律師與法官張書銘溝通後,已經是上午十一點半了,謝律師領著朱石雄的妻子去找負責朱石雄所謂「案子」的李楠法官溝通。
張書銘與謝律師溝通後要見家屬。曹君藝的丈夫見到法官張書銘後,張書銘說:「我給你五分鐘的時間」,並問曹君藝的丈夫,你有甚麼看法?曹君藝的丈夫說:「曹君藝撕了一幅反法輪功的畫,你們就判她兩年,還罰款3000元。這是根據我國哪一條法律?」張書銘不作聲。曹君藝的丈夫說:「曹君藝近二十年沒看過一次醫生,沒有吃過一顆藥。你們可以在茂名市所有醫院查,是甚麼原因使她身體那麼健康?曹君藝很善良,如果你請她做工,要她多幹兩個小時的活,她不會吭聲,你少給她工資,她不會跟你要錢,有幾個人能做到?」張姓法官說:「我們已經去見過你妻子了,她身體很好,看起來只有四十幾歲(其實曹君藝已經五十六歲了)。」曹君藝的丈夫緊著說:「你們以:利用會道門迫害法律實施罪罪名判我老婆,我問你,會道門與法輪功有甚麼關係?難道法輪功屬於會道門管嗎?請你們拿出法律依據給我看。」張姓法官說:「你的閱歷太豐富了。」談話不到四分鐘,張法官和曹君藝的丈夫一同走出了中級法院。
謝燕藝律師回到北京後,在四月二十日、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四日等四次給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官張書銘打電話,耐心的溝通中,張姓法官多次要求謝律師提供辯護詞,謝律師都拒絕:「曹君藝的一審判決存在違法性,我要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是講法律、說話的地方,為甚麼不開庭?不就是在違法嗎?」並堅持的說:「我的辯護詞必須在法庭上宣讀後,才能給你們。」
在家屬和法輪功學員陪同律師去茂名市中級法院、看守所、吃飯等過程中,遭到茂名市610人員、便衣跟蹤、監視和偷拍學員照片和錄像。
中院違法裁定 維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下午五點四十分左右,曹君藝的丈夫接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電話,六月六日茂名市中級法院委託茂南區法院將對曹君藝開庭。地點: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六月四日,曹君藝的家屬在茂南區法院辦理了四張旁聽證(曹君藝的丈夫、兩個兒子、曹君藝的弟弟)。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下午三點,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內有公訴人、茂南區檢察院兩個年輕的檢察官黃曉豐和蔡林輝;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審判長江國偉,審判員周文輝、李志強,書記員鄧雅菲。旁聽席大約有二十個座位,除了四位家屬,其餘的全是茂名市610安排的610等人員佔據。整個旁聽座位上根本沒有一個群眾旁聽。
廣東省茂名市中級法院委託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法庭對法輪功學員曹君藝非法宣判,曹君藝被判刑二年,罰金 3000元。曹君藝家屬不服,要申訴。
非法對曹君藝宣判結束後,曹君藝的丈夫怒氣沖天大聲問茂南區610頭目周文:「你有沒有孫子?」所有在場的人不敢吭聲,睜大眼睛看著曹君藝的丈夫,周文不敢回答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