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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被迫害朋友 廣東家電維修師被枉判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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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茂名市家電維修師朱石雄,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陪同被迫害的朋友家屬去派出所要人,回到自己的店鋪,就被等候在那裏的610、警察等十幾人綁架、非法抄家,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處罰金二千元,隨後上訴。

二零一八年四月初,茂名市中級法院李楠法官三次給朱石雄的律師打電話,說中院不開庭,要求律師提供辯護詞。律師解釋,一審存在法律運用錯誤、證據不足、無證人等嚴重問題,要求二審開庭審理。律師說:法庭是說話的地方,有甚麼問題我們可以通過法律,在法庭上辯論、解決。

四月十日上午,朱石雄家屬和聘請的兩位律師一起,同時去找負責朱石雄的所謂「案子」的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官李楠、刑事庭的庭長溝通,要求二審開庭審理,做出經得起歷史考驗的判決。律師向李楠等法官遞交了:給茂名市中級法院長林建輝的一封信:《公開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朱石雄二審案件致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律要求書》和《就法輪功學員曹君藝、朱石雄被非法製造冤獄與茂名中級法院二審交涉備忘錄》等書面文書。(部份內容附後)


被綁架前的朱石雄

同日下午,兩位律師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順利會見了朱石雄。朱石雄的身體和精神狀況良好。

朱石雄,55歲左右,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脾氣變好,待人善良,小時候得的腳小骨頭壞死的後遺症等病痛消失。朱石雄幼年時就聰明正氣,受到父親的寵愛,他的父親把祖傳中醫醫治各種疾病秘方傳授給他,他行醫多年,醫治不少患病的人,挽救了一些危重病人。朱石雄發現父親給別人治病多年,卻治不了自己的病。他很茫然,不願意走父親的路,自己的刻苦鑽研電視機、冰箱、空調等家電維修原理,掌握了一套熟練的家電維修技術。他收費不貴,待人和善,遇到貧窮的人家維修他都不收維修費,方圓幾十公里的人都要找他維修電器,是公認的好人。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五點左右,梁遠勝被茂名市610、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官渡派出所刑警、特警、便衣、居委幾十人綁架。二十日上午九點多,梁遠勝的妻子找到朱石雄,請他一起去找茂名官渡派出所要人。朱石雄二話沒有說,馬上與梁妻到官渡派出所要人,要求派出所出示法律條文,為甚麼綁架梁遠勝?如果沒有法律文件,要求公安放人。派出所的人說,梁遠勝已經送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了。朱石雄和梁的妻子趕快趕到看守所,梁妻給梁遠勝存上了錢。

上午十一點左右,朱石雄回到自己的維修店鋪,被等候在那裏的茂名市610、茂南區610、茂南區公安局、站前路派出所、居委會等十幾人綁架,並分兩批人非法進入朱石雄家抄家,搶劫走了一箱《轉法輪》和其他法輪大法書籍等。

朱石雄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所謂被逮捕的「理由」是:利用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半至十二點二十分,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曹君藝時,看守所上空,天空陰沉,烏雲滾滾。下午,天空已經晴朗。朱石雄的妻子和弟弟在上午11點就進入看守所等待開庭。

下午一點十分,朱石雄被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非法庭審。審判長是:茂名市茂南區法院譚衛(現任茂南區法院副院長),審判員:李志強 、周文輝,書記員:吳碧潔。非法起訴朱石雄的檢察官是: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戴建蘭、蔡林輝。0668-3397046。

非法庭審開始。朱石雄雖然身臥牢籠,看起來消瘦了些,但他的正氣感人。法官問朱石雄:「你有甚麼要求?」朱石雄大聲說:「所有的共產黨員迴避。」法官停頓了一會,參加庭審的人才回過神來,思考這個問題。

律師做了陳述。公訴人戴建蘭指控朱石雄家裏抄了500份資料,問朱石雄:「資料從哪裏來?」朱石雄說:「資料哪裏來的我不會告訴你,我家裏沒有那麼多資料。」公訴人不服。律師說:「那你就把公安抄家時的資料放映出來看。」此時,公訴人、法官都不做聲。很明顯是茂名市茂南區610在構陷朱石雄。

公訴人指控中還有一個罪名是:朱石雄是茂名地區法輪功組織的負責人。兩位律師懷著極大的善念,為茂名善良的公檢法等人員不受歷史的清算,以現行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把公訴人構陷朱石雄的所謂「證據」全部推翻。

律師說:「朱石雄是家電維修師,自然找他的人多,要不怎麼做生意?你們抓他,抄家時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給家屬抄家清單。卷宗裏為甚麼沒有我當事人的手機和電腦?」「此案沒有辦案人員,沒有證人,我的當事人甚麼都沒有做,在家修煉,沒有犯罪」。

另一位律師說:「希望法庭能本著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著對歷史負責的精神,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來維護社會正義,做出正確的選擇,還本案我的當事人朱石雄一個清白,無罪釋放。」

二位律師的無罪辯護法理清晰,有理有據,配合得很好,來參加非法庭審的人,開始都不屑一顧的、似聽非聽的像睡覺一樣,逐漸的睜大眼睛精神起來,包括法官都自始至終靜靜地聆聽著,沒有打斷。非法庭審在下午三點十分結束,經歷了兩個小時十分鐘。

也許是,上午在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曹君藝時,兩位律師的無罪辯護遭到法官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鏗鏘有力,把人們敲醒了,法庭內的每個人都在思考著自己的未來吧。

可是,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上午十點,朱石雄被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譚衛非法宣判判刑一年六個月,處罰金二千元。法官譚衛,現任法院副院長,也是在二零零五年非法判朱石雄三年的主審法官,另外兩位是:審判員:陳權、劉再慶。

方圓幾十公里的好人、關心被迫害的朋友卻遭到的茂名市610、茂南區610、國保、派出所警察、居委會等人員騷擾、無辜綁架、關押、非法抄家、判刑等,實在是令人們痛心。

試問茂名市公、檢、法、執法部門等人員,你們的良知和善念去哪裏了?社會的正氣在哪裏?在這場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是邪惡總代表江澤民偷走了你們的良知和善念。在這場正與邪、善與惡的較量中,隱藏著共產邪靈毀滅人類的天大陰謀。願所有公檢法等執法部門人員早日醒悟,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從而得救。這才是你們久遠年代的宿願。

目前,兩位人權律師正在與茂名市中級法院交涉、溝通,希望現政府推出的依法治國、依憲法治國的政策能夠真正的在茂名實施。


附:朱石雄的辯護律師的《公開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朱石雄二審案件致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律要求書》(部份內容)

「本辯護人通過會見當事人、查看案卷以及對相關法律進行分析,認為貴院應依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公開開庭審理本案,以防止繼續製造冤假錯案,避免貴院及一審相關責任人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具體理由如下:

眾所周知,一審茂南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朱石雄有期徒刑是由於其修煉和信仰法輪功。諸如此類案件一般僅僅由於當事人修煉法輪功或者由於這個群體堅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壓迫害後向社會申冤、維權、講真相就遭到進一步的打壓迫害幾乎成為一種常態。肇始於1999年的非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是一本陳年舊賬,如果說這場持續了19年的迫害運動起初還不為人所知的話,近年來,這一真相越來越受到各界關注,為海內外全世界人所共知。這場打壓迫害從一開始就違背我國現行憲法、法律。這場迫害運動不是國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而是個別人的意志。我們需要將個別人的意志與國家意志、法律的意志加以區分。……。我們這個國家和民族不能因為個別人的錯誤而承擔如此大的代價。……」

過去十幾年間,各地公檢法在處理法輪功案件時根本沒有像通常那樣按照一個常規的刑事案件來加以對待。在法輪功蒙冤的一個個案例中,無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則一概不被適用,與此相反,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沒有法律依據,大量法輪功學員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製造冤獄,千千萬萬的司法冤獄被持續製造。

與此同時,這場運動是人類有史以來世所罕見的一場戕害人權、群體滅絕的嚴重反人類事件。中共十八大之後,儘管這場喪盡天良的迫害行徑仍然得以延續,但是辯護人認為,從一般人性來判斷習近平先生不可能願意背上這筆歷史的債務。辯護人認為,習近平先生以及更多現任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會越來越深入了解其事實真相,所有人會越來越看清此類案件的本質。不管過去如何,從今天開始,這場迫害必須被正視,必須儘快停止下來,它需要體制內外所有中華兒女的共同努力,讓非法迫害的行為得到及時的關注和糾正,辯護人不相信現任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誰會心甘情願背上這樣一個殘害百姓、荼毒生靈的歷史罪債。雖然十幾年來由於少數反人類的邪惡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權在全國範圍內製造了大量法輪功學員的冤假錯案,但近年來」法輪功」案件從普遍重判向輕判進行無罪化處理是個發展趨勢,並且在本案發生之前各地出現諸多法輪功案件審而不判、發回重審、免於追究刑事責責、不起訴、撤銷案件、無罪釋放的案例,充份彰顯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覺醒。

眾所周知,政教分離是一項通行的國際準則,我國憲法也明確規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的內容。世俗權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權力不能對公民信仰權利予取予奪。由此可知,任何處置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自然因其違憲性而失效;眾所周知,由於認定法輪功是×教組織缺乏法律依據和相關標準,以刑法三百條所謂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抓捕、起訴、審判法輪功學員是適用法律錯誤,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眾所周知,法輪功學員在1999年以前只是學法煉功並沒有向社會散發傳播資料、講真相的現象,而1999年之後,由於他們遭受了各種誣蔑和打壓迫害(比如央視炮製天安門自焚假新聞以及各大官媒鋪天蓋地對其妖魔化指斥其為邪教組織等等)並且以勞教、判刑、洗腦班、酷刑等各種手段打壓迫害信仰者甚至時常出現致傷、致殘、致死的現象以及活摘器官這一駭人聽聞的事件,對法輪功的迫害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為了申冤與反迫害他們不得不走向社會,告訴不明真相的世人他們不是邪教組織,他們是好人,他們遭到了誣蔑以及發生在他們身上的種種遭遇與不公。在這一過程中,鎮壓與迫害是起因,申冤與抗爭則是被迫的回應,他們之所以要到社會上去發資料、講真相,是因為迫害在先,並且迫害的現象十分普遍極其嚴重。

眾所周知,迫害法輪功運動的發生有其歷史背景和政治上的原因,1999年時任中共總書記的江澤民為了鞏固和延續其權勢地位利用手中權力發動一場全面鎮壓、迫害法輪功群體的運動,從中央到地方專門成立了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即所謂的反邪教辦。而江的黨羽以及大量體制內公職人員或者懾於江的權勢或者基於既得利益、政治風險的考量緊跟政治形勢利用手中權力潛越憲法、法律,統馭公、檢、法、宣傳等國家機器大肆抓捕、迫害、誣蔑法輪功學員。一場空前慘烈的鎮壓與反鎮壓、迫害與反迫害的較量就此拉開序幕。

眾所周知,十八年以來,法輪功群體面對肆意剝奪其信仰權利對這一群體採取各種手段進行打壓迫害、群體滅絕的遭遇,他們的不平和抗爭應是作為一個人來講的正常反應。他們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多年遭遇的不公與迫害導致個人及家庭陷入極端悲慘的境地,但是他們始終有一個最基本的底線需要引起我們的關注,面對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難和悲慘命運他們從來沒有採取過任何不適當的行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報復社會破壞社會秩序、採用暴力等手段對抗政府進行過激違法犯罪行為等現象,他們和他們的家屬,還願意找律師辯護,對我們的司法機關、法院還寄予了希望和信賴、對法律還有著某種信任對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的法律同仁們應該注意到,近年來全國各地暴力惡性事件逐年增多,而與此相反的是:儘管由於個別當權者的錯誤,自1999年以來全國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類有史以來極為罕見的殘酷迫害與鎮壓,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離失所,但他們對這種不公與殘忍仍然能夠以和平、理性、忍讓、克制的態度回應之,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依靠對信念的執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與抗爭,向世人講清真相,告訴不明真相的人們,法輪功不是邪教組織,法輪功學員是好人,法輪功是被人誣蔑的。即使承受著自己、親人和同胞們被多次製造冤獄、親人同胞們被迫害致死、致殘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種種難以想像的苦痛,承受著生離死別、千古奇冤,但仍然堅守信仰相信正義必勝,從來沒有以暴易暴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這是一種怎樣的捨身救世精神,這是一種怎樣的大慈大悲情懷?)如果非要說法輪功學員有罪那只有「腹誹」「言論犯罪」「思想犯罪」、「表達犯罪」、「捍衛信仰、尊嚴、生命與基本人權犯罪」。很明顯,法輪功學員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眾所周知,從法輪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發的資料內容來看,即使這些物品被傳播散發出去也根本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

眾所周知,其實從江澤民1999年7月20日發動全面鎮壓法輪功運動開始,對於執政黨來說就將必然釀成文革之後的又一次重大的歷史錯誤。當初當權者完全可以選擇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以鬥爭哲學搞運動的方式來對待新出現的社會問題、群體性事件。假如當初面對法輪功上訪,如發生衝擊國家機關、打砸搶燒、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的現象則完全可以按照現代的法治理念將違法者繩之於法而不是採取一刀切的運動方式加以對待,如果當權者選擇運用法治的手段處理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則師出有名,誰都無話可說,並且始終佔據道義高地。當權者依據憲法法律正當行使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秩序依法處理自然無可厚非。可遺憾的是,當權者自恃手中的權力並沒有這樣做,而是潛越憲法、法律發動了一場完全沒有必要的政治迫害運動,給社會帶來巨大的人道災難,也導致當局背上沉重的歷史包袱深陷罪惡泥沼當中。

早在2010年前後,辯護人作為辯護律師在給法輪功學員辯護時就明確提出了:「對待法輪功問題採取和解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是大勢所趨,違背歷史潮流將會帶來更大的人道災難付出更大的政治代價!」至今辯護人仍然堅持這一立場並且還堅持認為:「法輪功冤案不平,國難未已!」因為大量法輪功冤獄的系統製造不單影響到千千萬萬法輪功信眾及其家庭的命運,而且長久以來它直接侵蝕摧毀了中國整個司法系統得以維繫的合法性基礎和任何進行良性改革建設的可能。

十八年以來,全國上下司法工作人員或者明知法輪功當事人無罪但懾於當權者的權勢或者對刑法三百條罪名存在錯誤、模糊認識,濫用刑罰處置法輪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冤假錯案。對法輪功的鎮壓與迫害無異於消滅良善、對人性開戰,這場運動嚴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與道德,與此同時,在一個國家的內部始終存在著合法意志與違法意志的較量,合法意志與違法意志的較量正考驗著每個人對於是非善惡、正義邪惡的選擇與立場!這件事情同時也必然與這個時代的變革,這個國家的前途緊密相連

眾所周知,中國大陸的法治建設肇始於改革開放之後即上個世紀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從人類的歷史發展來看,中國社會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建設應該說才剛剛起步,社會上下的法治觀念還十分淡薄而專制思想則根深蒂固,加之一些當權者、既得利益者的倒行逆施,權力難以得到有效制約。由於這些歷史和個人的原因,這場人為製造的冤獄也造成無數當權者、司法人員為違法行為背書,背負了一個沉重的歷史包袱,也正因為這個原因,無論那些主動的違法者還是被動的違法者無不擔心,如果真正貫徹法律的意志,勢必影響到自己的現實權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輪功冤獄無法翻轉,冤獄仍在被不斷維繫製造當中。

毋庸諱言,面對法輪功冤獄終將有一天得到糾正並且這一天正在日漸迫近的形勢,有人想繼續把法輪功案件政治化,意圖延續對法輪功群體的非法迫害,綁架整個國家、整個社會讓體制內更多同僚背上歷史債務,如此一來那些製造冤獄背上歷史債務者才會有安全感!

辯護人認為,立即糾正這一歷史錯誤才是明智的選擇,無論如何,無辜的百姓不能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從常識判斷,不排除當前的執政者願意切割歷史包袱,與此同時也不難想見,過去十幾年間已有千千萬萬的體制內官員、公檢法警察背上了歷史債務製造了大量的信仰冤獄,導致一場空前的浩劫。警察系統、司法系統乃至整個國家機器為法輪功冤獄背書,被這個政治錯誤、歷史包袱所挾持綁架達到不堪重負、積重難返的地步!

辯護人也注意到,針對法輪功問題2017年初,兩高新出台了《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文件明確廢止了1999年及2001年的兩個司法解釋,相較於後兩者而言,這個文件大大提高了抓捕、起訴、審判法輪功的門檻,這或許為解決該歷史問題創造了一個良好契機,仔細研讀這個文件不難得出如下結論:對待法輪功案件能不抓就不抓,能不捕就不捕、能不判就不判,其文件的精神實質就是:「停止迫害」四個字!

糾正這一歷史性錯誤無疑極具挑戰性,必然會遭遇諸多困難和阻力,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但是,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人權法治觀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發展讓普世價值遍及世界的各個角落。從迫害法輪功這件事上來看,那些作惡者從起初的氣勢洶洶、肆無忌憚到今天的諱莫如深、迴避與恐懼,作惡者也自知罪責難逃!我們不難發現,停止迫害,徹底糾正這一歷史錯誤,不僅是一件得民心、順民意的正義之舉,與此同時,我們可能還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覺醒、低估了現行體制內堅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義力量、低估了海內外全人類的進步力量!無疑這是一個人性覺醒、神性復歸的時代,我們更應該看到少數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義、反人類的邪惡勢力日益陷於孤立和挫敗當中,畢竟大多數參與的司法工作人員都是被裹挾進這場運動當中的,應當說,過去製造法輪功冤獄的主要責任不在基層,而今天則不同了,自今日始,只有勇於直面錯誤糾正錯誤,棄惡從善才有未來!

對於當權者來說停止迫害走向和解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摒棄鬥爭哲學用愛與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才可以擺脫互害的社會現狀避免社會陷入無序動盪的深淵,中國全社會需要一起面對這個挑戰,以開啟一個人權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國的嶄新前景,共擔人道使命!

毋庸諱言,伴隨而來的這場時代變革從一開始就是一場信仰的較量,是非、善惡貫穿於始終!近二十年來對於法輪功的迫害與反迫害已經越來越具有了某種普遍性和全球意義,它已不單單是個別人、個別群體(法輪功)的事情了,它關乎每個公民的生命與尊嚴,關乎每個公民的抉擇與立場乃至全人類的共同尊嚴與未來!這是一場和平與暴力、文明與野蠻、自由與奴役、正義與邪惡的較量,誰都無法置身事外。在這場較量當中,可以確信的是,人心向善、人們對於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與嚮往這一人性的普遍訴求決定著,真善忍作為普世價值的信仰將會日益彰顯與堅固起來!無論是誰?即使惡魔也時常裝扮成正義與良善的形像。是非善惡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世信仰把大家聯結在一起,它在每個人的心中,我們不但可以彼此驗證而且可以收穫喜悅,憑著它,人們不再恐懼,無往不勝!

朱石雄的辯護人
2018年4月10日

參與迫害朱石雄相關單位和人員:
非法起訴朱石雄的檢察官是: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戴建蘭 、蔡林輝。0668-3397046.

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非法判朱石雄一年六個月、罰金2000元的法官是:茂南區法院法官:
審判長:譚衛(現任茂南區法院副院長),
審判員:周文輝 13828676007、李志強 13922031311 0668-2877931,書記員:吳碧潔。
負責朱石雄「案子」二審法院: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官:李楠、莫少芬、鐘娟。
二零零六年非法判朱石雄三年徒刑的法官是: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審判長
譚衛(現任茂南區法院副院長),審判員:陳權、劉再慶。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派出所
電話 0668-2907369
地址:站前二路口岸南街65-6,郵編:525000
所長:李衛華
廣東省茂名市前路派出所:所長李鋒
茂南區刑偵大隊前路刑偵中隊民警 辦案人員:楊焜雄、張彩、
廣東省茂名市前路派出所所長 李華龍 電話:0668-2881739
站前路派出所副所長丁科 電話:13926706133
站前派出所刑偵中隊警察:鄧海峰 龐宇鋒
站前路辦案負責人:陳健 余開德
茂南分局國保警察 江志雄 13686776916
廣東省茂名市610辦公室主任 劉茂0668-2910088、13828690168
610辦公室主任 龔朝文 辦公電話 0668 2910609 手機 13580020200
茂名市茂南區610主任 :黎樹清 0668-2829610、2920698,13809763868;
茂名市茂南區610副主任:周學斌 0668-2829610、2308162,13824893868。
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 周文,13702867772
茂南國保大隊教導員:吳楚姬 電話:0668-2952555,
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
地址:茂名市雙山四路13號大院,郵編525000
電話:0668-2952065
副局長陳南華0668-2952063
副局長陳元生0668-2952233(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委書記溫立科0668-2951726
副局長邵衛海0668-2952209
區紀委黨廉室 0668-2816269
區公安局監督室0668-2952353茂南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投訴電話:2880200
茂南公安分局投訴電話2952081
黃果 茂名市副市長、茂名市公安局局長
李土華 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長,茂南區委常委、區公安分局局長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邪黨委副書記 政委 王標戈 分管政工室、紀委、監督室 0668-2952099
陳南華 邪黨委成員、副局長 ,分管法制室、國保大隊 0668-2952063
陳元生 邪黨委成員、副局長,分管信息情報中心、指揮中心、便衣大隊、治安防控大隊 0668-2952233
溫立科 邪黨委成員、紀委書記,分管紀委、監督室、戒毒所、網監大隊 0668-2951726
邵衛海 邪黨委成員、副局長,分管刑事偵察大隊,戒毒大隊,警務保障室0668-2952209
區紀委黨廉室 0668-2816269
區公安局監督室0668-2952353茂南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投訴電話:2880200
茂南公安分局投訴電話2952081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電話:0668-2728310
地址:茂南區山閣鎮金塘嶺村 郵 編:525026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人員名單:
所長伍小軍 警號220030辦0668-2728309
所長李樹毅 警號220481辦0668-2728303
教導員梁軍 警號220532辦0668-2728308
副所長唐建光 警號221008辦0668-2728318
副所長張應義 警號220359辦0668-2728319
副所長黃邦志 警號221085
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國保大隊
地址:茂名市雙山四路13號大院,郵編525000
電話:0668-2952065
茂南國保大隊:江志雄 13686776916茂南國保大隊
茂南國保大隊隊長、610頭目:周文
茂南國保指導員:吳楚姬 13929719288、0668-2952555
廣東省茂名市610辦主任:龔朝文 13580020200
廣東省茂名市610辦副主任:劉茂0668 2910088、13828690168
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
地址:茂名市雙山四路13號大院,郵編525000
電話:0668-2952065
副局長陳南華0668-2952063
副局長陳元生0668-2952233(直接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
副局長邵衛海0668-2952209
政委王標戈0668-2952099
委書記溫立科0668-2951726
5、其它郵寄地址
茂名市新湖派出所 地址:新湖路79號 郵編:525000
高州市公安局分界派出所 0668-6840472高州市分界鎮正街 525248
茂名市政法委員會 0668-2910121 油城五路28號郵編:525000
茂名市茂南區政法委員會 0668-2813529 站南路138號 郵編:525000
茂名市公安局 0668-2287123 河東油城九路2號郵編:525000
茂南區檢察院 0668-3397005 人民北路5號郵編:525000
茂南區檢察院工作局 0668-2288942 人民南路龍湖一街10號 郵編:525000
茂名市檢察院 0668-2938032 迎賓路173號 郵編:525000
茂南區法院法律服務處0668-2270723 河東油城四路53號 郵編:525000
茂南區法院市區法庭0668-2909331 文東街170號 郵編: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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