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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庭長殷傳茂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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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庭長殷傳茂積極追隨江氏集團助紂為虐,肆意踐踏法律,迫害法輪功。大連市各區法院都非法冤判過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這些被非法一審冤判的法輪功學員上訴案件,一上訴到大連中級法院後都由中院刑事二庭受理,立案後審判長就是庭長殷傳茂。

這些上訴案件只要到他的手裏,無論卷宗裏面有多少冤情,無論當事人上述狀裏面的理由寫的多麼充份,無論律師寫了多少有理有據的司法建議或辯護詞,他都熟視無睹。他就像中共邪黨這部邪惡的機器上的一個固定了的程序,只要他起作用,不論開庭與否,下達二審裁定書都是「維持冤判」。

由於他的瀆職、枉法裁判,不僅使得大量的法輪功冤案上訴後根本無法得到糾正。而且成了習近平「依法治國」理念的破壞者之一。

請看下面經殷傳茂審理的案件:

其一、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劉仁秋冤案。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區法院一審誣判法輪功學員劉仁秋十年,罰款五萬元;盛傑遭誣判七年半,罰款三萬元;谷樹春遭誣判兩年,罰金款三千元。三名法輪功學員均提出上訴到大連中級法院。二零一八年三月中旬,二審審判長殷傳茂沒通知家屬,只問當事人是否「轉化」,當得知當事人拒絕「轉化」後,遂對三人下達維持非法原判的通知書。

其二、大連市法輪功學員董玉芳冤案。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董玉芳被莊河法院冤判五年,她向大連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但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駁回,維持原判。

其三、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劉希永冤案。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法輪功劉希永的被迫害,一位姓徐的給劉希永打電話通知他在十二月五日下午一點開庭,在十二月五日大連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殷傳茂和姓徐的工作人員審理劉希永案子,也只是簡單的詢問劉希永為甚麼上訴,並不聽劉希永為自己辯護,劉希永拿出相關法律要求審判長殷傳茂和姓徐的工作人員看,倆人均拒絕,卻拿出判決書要劉希永簽字,劉希永拒絕簽字,並為自己辯護,自己學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違犯中國的法律,審判長殷傳茂叫來兩個工作人員簽字,辦理手續,整個過程只有幾分鐘,所有開庭應走的程序都被他簡化沒了,草草收場。維持冤判。

其四、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文英冤案。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大連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文英非法判刑七年,罰金一萬元。文英和家屬不服裁決,向大連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並聘請律師代理此案。家屬聘請的律師多次聯繫二審法官殷傳茂、郵寄司法建議書:闡述大連開發區法院一審中,蓄意錯誤適用法律,捏造事實證據,枉判無辜。要求開庭審理此案。但是一直沒得到他的回覆,過程中殷傳茂只是到看守所詢問一次當事人,敷衍走過場,不到三十分鐘就草草結束離開了。殷傳茂法官明知此案一審是冤判二審卻不開庭審理,而要求代理律師提交辯護詞,想草草結案。律師堅持要求二審開庭。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大連市中級法院法官殷傳茂沒有開庭直接下達裁定書,枉法裁定維持冤判。

其五、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孔慶春、方彩霞冤案。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連市中級法院二審法官殷傳茂用快遞給孔慶春、方彩霞的律師分別發了一封快遞,內容是對孔慶春、方彩霞案的處理意見:維持一審判他們二人四年的刑期的結果。

還有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袁曉曼、遲連珠、劉亞洲等,特別是劉亞洲案,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大連市中級法院二審法官殷傳茂及另一名陪審員到看守所會見了劉亞洲,告訴他這就算二審開庭了。過後仍然是維持原判。

可以肯定的說,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是因為被冤判才提出上訴的。作為中院的二審法官殷傳茂他從來不去審理你的冤情在哪裏。他不但瀆職,簡直就是邪惡的幫兇。我們剖析一個一審案例,就能看出殷傳茂的真實面目。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張俊英被大連甘井子區法院非法一審開庭,過程中,家屬聘請的律師在法庭上,從發問階段開始就頻頻遭到公訴人打斷、並對辯護律師發號施令,無奈律師幾次申請審判長金華法官維護秩序。可是,審判長卻置之不理,反而濫用職權直接往下進行,剝奪律師法庭上的發問權利。

質證階段,對於這個案件裏:公安人員公然偽造訊問筆錄、並且案卷所附訊問光盤裏沒有任何內容……等方面的證據,公訴人不履行證據審查職能,竟然當庭稱「錄像下一次開庭再出示」,審判長對公訴人如此答辯聽之任之,律師只有問審判長:「本案是不是由公訴人決定下一次開庭?公訴人如此一而再地超越職權代行審判之職,法庭是不是應該警告。」可是,審判長依然沒有問責公訴人。在法庭辯論階段,金華法官突然強勢打斷律師發言,說法庭上不允許律師發表這樣的辯護意見,律師說道:辯護人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獨立進行辯護,而不是按照審判長的意思辯護,法庭不應該制止。可是,金華毫不理會,不再給律師辯護的機會。

法庭上從開始律師就一直無法正常履行職責,面對著發表辯護意見的權利也要被強行剝奪,無奈之下律師舉手申請審判長迴避,律師說道:當事人請律師是來辯護的,審判長不讓辯護人說話,辯護人怎麼履行職責?!可是金華法官充耳不聞,繼續強行推進庭審,律師只有再次嚴正提醒:「審判長,辯護人申請你迴避,你是不是履行一下迴避程序」,金華這才宣布「休庭」。庭後律師問金法官何時再開庭?金華對此並沒給出律師答覆。

不可思議的是,在沒有再次開庭的情況下,這個案子一審程序都沒走完, 十二月二十五日甘井子法院,竟然就下了判決!

張俊英家屬聘請了二審律師上訴到大連中級法院,上訴案由大連中院殷傳茂法官承辦,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家屬聘請的律師便向他寄出二審開庭審理的意見,列舉了本案一審程序嚴重違法情況及請求開庭審理依據。

一月二十五日二審代理律師聯繫殷傳茂法官,他卻告訴律師:「根據大連地區的規定,律師必須到大連司法局和律協備案才能交代理手續」,律師請他告知是哪個部門的規定及文件編號,他回答不出,竟然掛斷電話,律師再撥打過去,他不接聽。之後,殷傳茂法官讓一個助理給律師打電話,但依然回答不了誰規定的備案規定。律師請她讓殷法官自己跟律師聯繫,她支吾著掛斷了電話。自此,中院再無人聯繫律師並依法聽取意見。殷傳茂故意違法設置障礙阻止律師代理這個案件。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律師針對一審違法、二審辦案遇阻對金華、殷傳茂法官分別進行了控告。

整個辦案過程都是律師在受打壓,面對著這樣的敢於發聲的律師,殷傳茂與大連法院向律師所在地律協發去了司法建議書誣陷律師擾亂法庭秩序,荒唐至極!

對於殷傳茂的所作所為,海內外的法輪功學員及受害人家屬、都在不斷地給他講真相、郵寄真相信撥打真相電話,可他置若罔聞,就像被中共上了勁的發條,就是死心塌地地甘做「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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