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要清除自身黨文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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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我修煉法輪大法已經二十年了,至今黨文化形成的惡習還沒有徹底清除。

昨天一位年輕甲同修來和我交流:她最近聲音嘶啞,說不出話,妨礙她講真相,讓我幫著找找原因。當時我的女兒(是同修)和乙同修也在場。

甲走後,女兒說我對甲說話的語氣十分不善,一副大人教訓自己小孩的口氣,還有點氣急敗壞的,並模仿了我當時對甲說的幾句原話:「小甲啊!你咋總是這樣啊!你真是讓我失望了……」

乙說這語氣是黨文化的作風啊!女兒問:究竟甚麼是黨文化?怎樣斷定這就是黨文化呢?乙說:「就好像電視裏演的單位領導在台上講話那樣,惡、假。」我說:「共產黨搞『一言堂』, 一言堂就是黨文化。」女兒說:「那沒錯了,你就是一言堂,咱家大小事都是你說了算,甚麼事都得按你的意思來辦,你這黨文化中毒太深了,得趕緊清除它。」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女兒見我發笑,又講了一件事:

老伴(也是同修)今天上午和女兒聊天,老伴跟女兒說:「感覺自己在這個家裏就是個傀儡,一切大小事都是你媽說了算,她想要怎樣就怎樣,我從來也沒法反駁她。」

女兒一說,大家都大笑起來……

從大家的笑聲中,我才驚覺到自己的黨文化影響已經這麼嚴重了!接下來我深挖了黨文化對自己思想的影響及其表現。為能徹底清除它,現在我將它曝光出來,解體它。

脾氣暴躁,怨恨心重

年輕的時候我就是個暴脾氣,在我生活的這個城市裏普遍都是女人當家,大部份家庭都是女人說了算。我是城市人,老伴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村教師,不懂得阿諛奉承,也不懂經商的那一套,只會埋頭幹活,工資上交。

結婚以後,我在家裏一直是說一不二的,特別強勢。因為計劃生育我被單位開除了,老伴的工資不夠養活一家人,我們便從農村遷入城市做點小生意。因為老伴不懂經商,家裏的小生意由我全權主持。今天要做哪些活,明天去哪裏買甚麼材料,大大小小一切事都由我來決定。老伴每天下班後就按照我給他安排的活完成任務,因為他甚麼也不懂,也就沒有任何怨言,每天只是埋頭幹活。孩子的玩耍時間也被我佔用了。即使全家老小齊上陣,也沒有賺到多少錢,於是有時候就拿家人當出氣筒,對他們呼來喝去,脾氣變得越來越大。家裏的小孩個個都怕我,只要他們有甚麼過錯,或者是考試成績差,我就恨鐵不成鋼的又打又罵,並且滔滔不絕的反覆罵,每次把孩子罵得像焉茄子一樣。孩子挨罵心裏委屈不想吃飯,我又強迫孩子吃。

後來修煉了,但是黨文化的因素依然沒有認真對待和去除,在我的一言一行中也就不自覺的表現出來。昨天同修丙來找我,說我給他買的電子產品出了問題。在此之前他已來過兩次,每次來他都是牢騷滿腹,而且還在我家人面前訴苦,說我給他買電子產品是個二手貨,還那麼貴。家人把同修C的話跟我說了之後,我就跟家人說同修丙心性差,悟性也低。那個電子產品一買回來就沒用過,只不過是轉了一道手,怎麼成了二手貨了?還嫌貴。我就借助這個事把丙以前沒做好的事一五一十的抖摟出來。說起他的陳年舊事,十年穀子八年糠。數落完了丙的不是,似乎有點意猶未盡,有點滿足感。

數落了他的缺點後為甚麼有點興奮?為甚麼感到忿忿不平?這是怨恨心哪!一直以來,我地同修年齡偏大,怕心重,能走出來的不多,我地的整體修煉狀況趕不上其它地區。在多次交流無效的情況下,那顆怨恨心就起來了,一遍又一遍在外地同修面前埋怨我地同修如何如何的差勁,人心如何如何重,如何如何不理解我的一片苦心,有了問題責任還都往我一個人頭上推……

同修丙的言行不正好刺激了我那顆怨恨心嘛,而我還在用常人的理衡量同修的言行,找同修的錯和不足。「真正修煉,就得向心去修,向內去修,向內去找,沒有向外去找的。」[1]想到這裏,我對同修丙心生感謝,因為他讓我意識到那顆怨恨心,幫我在法中提高。

強勢 以自我為中心

修煉以前我在家中說一不二,家中大小事均由我做主。修煉後很長一段時間,這種強勢、自我為中心的心理並沒有修去。

以前我地的資料都是由外地同修供給,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我地對資料的需求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外地送資料的同修建議我們自己建立資料點。本地同修紛紛贊同,有的還拿錢支持這個事情。我看到有的同修是因看到別人拿了錢礙於面子才拿出了一些錢的,我心裏就很看不上他們,心想,這些同修中有的經濟條件非常好,有的有多處房產,大多數都有退休工資,平時取資料時,要多少給多少,從來都不想一想,人家外地同修做資料就不需要錢嗎?在強勢心理的作用下,我就運用激將法促使他們每人都拿出錢來做資料。

有的同修不情願,其中有個同修說的話很難聽:「你就是想當官,想撈錢。」我沒有向內找,只覺得自己根本就沒有那些想法,其實我這是為你們好,當時還意識不到自己的這種攤派的做法明顯違反了大法。我這種強勢的自我作風在後續的大法工作中也有所表現,引起了眾多同修的反感。

師父多次借同修口點化我,自己一直不悟,直到這個同修摔了一跤,骨折了,我才認識到攤派資金的做法是錯誤的。

在全國掀起的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大潮中,我的這種強勢作風又一次強烈的表現出來。二零一五年夏天,了解到外地同修很多都在控告江澤民,我立即召集本地同修,給大家簡單介紹了外地的訴江形勢。那時本地同修大多數還沒有從法理上認識到訴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當時也沒有從法理上和大家進行深入的交流,大部份同修還不敢或不願行動。當看到大家紛紛要離開時,我一下子急了,立即堵在門口說:「誰不訴江就不准離開這裏!」有的說:「訴江出了問題就找你!」我說:「好!」

由於有的同修沒有在法上提高上來,訴江後被干擾,有的流離失所,有的受到病業假相干擾。

雖然我的出發點是為了同修好,讓他們跟上正法進程,但是我在這個過程中摻進了人心,這種強烈的自我心理使我失去了理智。本來應該先從法理上交流,使大家提高上來,心裏升起正念,然後再由每個人自己決定要控告還是暫時不做。而我以自我為中心,又一次把自己的認識和意願強加給同修,帶來了不應有的損失。

因為沒有及時清除黨文化的毒害,給證實法和救度眾生帶來了很多損失,還造成了同修之間的隔閡。現在認識到它的嚴重性及危害性,就要曝光它、解體它,在法中歸正自己。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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