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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路南區法院院長馬明旭遭惡報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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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消息)唐山市路南區法院院長馬明旭,長期以來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踐踏法律,遭到報應,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被以違法違紀立案調查。

馬明旭,男,二零一一年底開始任唐山市路南區法院院長,此前在唐山市灤南縣任法院院長。馬明旭為滿足自己的私慾,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迫害以「真、善、忍」為準則的好人,罪業深重。

馬明旭在任灤南縣法院院長期間,該院對法輪功學員劉宗勇、張連芝、陳麗英、劉小玲、楊淑芝、趙玉妨、秦朋珍、鄭建軍等多人非法判刑,刑期三年、五年、六年不等。馬明旭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馬明旭被調至路南區法院後,繼續追隨江氏集團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群體,對卞麗潮、王衛東、王蘭香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在對優秀教師卞麗潮非法審判過程中,法院無視當地數百民眾簽名對卞麗潮老師的無罪保釋,罔顧民意和法律,其與政法委、610、公安、檢察院等頭子直接勾結,幕後指揮,對卞麗潮非法判刑十二年,並劫持到監獄。此後,卞麗潮的女兒卞曉暉、妻子周秀珍及卞曉暉的阿姨陳英華到法院及監獄要求釋放卞麗潮,卻被石家莊橋東區、長安法院、路南區法院互相勾結,分別對卞曉暉非法判刑三年、對陳英華非法判刑四年、對周秀珍判刑四年(先前明慧網已有報導)。馬明旭參與勾結公安、610、檢察院等政法機構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卞麗潮、卞曉暉冤案。

馬明旭參與和直接製造冤案、迫害好人,必定受到正義的審判和應有的懲罰。在此,也奉勸那些還在不知悔悟,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法系統人員,立即停止迫害,停止造業,不要再步周永康、薄熙來等的後塵,給自己和家人留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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