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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廣播學院副教授李奕哲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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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點五十五分,南京廣播學院副教授、法輪功學員李奕哲,遭南京市江寧區法院非法庭審。法官洪超蘭、兩個陪審員、兩個公訴人、一位律師、一個書記員依次就座,旁聽席上只允許當事人的三位家屬旁聽,其餘均為警察及610人員。

李奕哲正念很強,當法官詢問他何時被逮捕時,李奕哲說:「我不是被逮捕的,我是被綁架的。」面對公訴人的指控,他有理有據的一一予以駁斥,李奕哲說:「國家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文書規定法輪功是×教,而且憲法第36條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所以你們給我定罪的立意就是錯的。我並沒有破壞任何一部法律的實施,我沒罪。」

當公訴人和法官誣陷法輪功為×教時,李奕哲兩次強調法輪功不是邪教,法輪功是讓人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的高德大法。

律師從五個方面對公訴人的指控做了依法辯護。他強調信仰問題不能作為刑事犯罪來對待,對於公訴人的指控從法律角度進行了辯護,明確指出公訴人的指控每一條都是違法的。

對於李奕哲義正詞嚴的發言和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公訴人和法官無言以對。非法庭審持續約兩小時,當庭沒有宣布結果。

李奕哲,原籍東北,中國傳媒大學南京廣播學院副教授,因郵寄真相信2016年12月7日被南京市江寧區高新園派出所綁架,江寧區檢察院2017年9月左右將構陷案卷移交法院,檢察官是朱桂花。李奕哲的老母親多次給朱桂花打電話講真相,要求其放人,朱要麼推脫有事不聽真相,要麼迴避不回答問題。

李奕哲被非法關押在南京江寧區看守所一年多,這期間他老母親一直給相關部門寄信、打電話講真相要求放人。江寧區610主任卞某在老人打去的電話中威脅恐嚇老人。


相關責任人電話: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610辦公室頭目 卞驍峰:13851853697 18115128811
江寧區政法委書記於茂高 宅電:025-52184284 手機:13951846878
江寧區維穩辦主任李成平 宅電:025-52280752 手機:13327836633
江寧區檢察院檢察長金波:13851995959 辦電:025-52180288 宅電:025- 84272290
江寧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馬虹:13675137136 辦電:025-52167970 宅電:025- 86229273
江寧區檢察院檢察官 王友年(批捕)辦電:025-52197085
江寧區檢察院檢察官朱桂花(公訴人)辦電:025-52197052
江寧區法院院長嚴忠琴:18951899333
江寧區法院審判長洪超蘭:18952016181 辦電:025-83529826
江寧區法院副院長程序:18952016004
江寧區法院刑庭庭長韋東保:18952016029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公安分局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東山鎮天元東路6號 區公安分局
郵編:211100
局長趙立宏:025-84951101
南京市江寧區高新園派出所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天印大道2009號
所長:葉興忠 辦電:025-84951633
辦案警察:戚榮生 辦電:025-8495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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