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教師證實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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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我是一名教師,二零一二年秋,我調入與鄰縣相鄰的一所農村小學。學校共八、九名老師及百十號來自五個村落的1─5年級學生。很快,我發現因該地區地處偏遠,邪黨迫害大法十幾年來當地百姓幾乎得不到大法的正面信息,仍停留在九九年邪黨瘋狂誹謗的認識中,並且這裏幾乎家家張貼毛魔像。

由於邪黨迫害大法,我堅持修煉,也算是縣裏劃定的敏感人物,但我從不避諱大法弟子的身份。師父講過:「而這麼偉大的一部宇宙大法,你們卻不好意思給他一個正確的位置,這才是人的真正恥辱。」[1]

我們學校因辦公條件所限,學校只有兩、三個宿舍,課間老師們經常湊在我們宿舍。於是,我把大法的書堂堂正正的放在辦公桌及床頭上,桌前擺上真相台曆,牆上貼上真相的年曆,床上擺滿真相小冊子及真相單頁。此外,我還把自己修煉的所得所悟,如:「做一個完全為了別人的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慈悲、善良、光明」、「佛光普照,禮義圓明」等用大字寫在牆上,每過一段時間都更換新的、不同的內容,一為勉勵自己,一為向世人昭示大法的正面形像。

同時,我還裝了新唐人電視,讓同事們收看不同於邪黨新聞聯播的真實新聞,從各方面、多角度破除邪黨對世人的思想禁錮,一點點化解眾生對大法的迷惘、誤解。只要進入我的辦公室,牆上、辦公桌上、床上、枕頭下面,到處都是大法真相。

一次,校長到我辦公室,看到滿眼的大法真相,在辦公桌上伸手抽出一本《精進要旨》,他翻了幾頁放下後,往床上一坐,隨手又摸到一本《天賜洪福》真相小冊子。我跟校長說:「我修大法十幾年,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個更好的人。是江澤民妒嫉,違法迫害修大法的人。我修大法幾經魔難,矢志不渝。」校長當即表示這是個人信仰,不會干涉。

學校師生們基本不明真相,還躲避真相,我就一方面堂堂正正的堅修大法,一方面從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從正面證實大法,決不給大法抹黑,很快贏得了全校師生的愛戴。一次,新唐人電視播放歷史系列演講,一個新來的老師說:「怎麼這個電視老放反動台?」另一老師隨口幽默的回答:「不是反動,是反共。」

在三退方面,我們也是幾經磨合、多次論辯,終於使所有老師、包括校長退出了中共的邪黨組織。校長說:「以前,校長們開會被問及時,我不好意思說我們學校有個煉法輪功的,現在再見到他們,我都很自豪的跟他們講我們學校有個煉法輪功的,工作出色,協作、善良。」

學校的修煉環境雖然開創出來了,但真相講不透以及自己修煉中的不足、懈怠也曾被邪惡鑽過空子。

一次課間,我見到校長室來了幾位村幹部。後來,校長找到我,說村幹部言說有家長反映你在課堂上經常給學生講法輪功,他們很反對。校長擔心對我不利,又說可能學校某某老師在其中起了不好的作用,你心裏有數,但不要跟他公然衝突影響以後的工作。我迅速向內找到了自己平時與那位老師在講真相方面有過爭鬥心,常人是我們要救的人,我怎麼能跟常人發生矛盾呢?我很慚愧,師父說過:「哪裏出了問題,就是哪裏需要去講真相了。」「講真相是萬能的鑰匙。」[3]於是,我坦然對校長說:「是我做的不好。師父要我們無私無我,愛所有的人。我做的不好,讓人家不能滿意,我以後一定改進,感謝那位老師對我的不滿讓我知道自己的不足。我不會和他搞矛盾,反而我以後一定修好自己,跟他做真正的朋友。」同時,我表示:大法不怕人了解,就怕人不理解、不了解。我不可能改變我的信仰,我也不會躲避修煉中所遇到的麻煩,真、善、忍對社會的益處至少在我身上、在咱們學校是有目共睹的,我要去找村幹部講真相,他們明白了真相自會善待大法,同時也會做個活傳媒,化解以後類似的麻煩。

事實證明我做對了,那個村支書明白真相後,明確表示不反對個人信仰,並表示退出邪黨。

後來,校長在一次全體教師開會時專門強調同事間要互相支持,不得拆台。如果老師們都像某某老師一樣煉法輪功,老師們之間的關係也就協調了,各方面工作也就上去了。會後,幾個老師嘻嘻笑著說:「校長讓我們學習你煉法輪功,你煉法輪功還受校長表揚了。」再後來,我經過內修自己,對我起不好作用的那位老師真成了可對我無話不談的朋友。

幾年來,每個班的學生我都給他們講傳統文化中仁、義、禮、智、信的理念,引申出大法「真、善、忍」的真相,讓他們牢記「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儘管我已年過五十,但孩子們總愛和我玩,課間我走在校園,總有一大批學生身前身後的對我「圍追堵截」。課上,當我不高興欲發怒時,就會有學生喊:「真善忍不發火。」孩子們太可愛了。

平時,我經常把新的大法真相更新給我的同事們,逢年過節我更是把精美的真相台曆、年曆、護身符、汽車掛件等帶給本校及其他學校的老師、職工們,並得到了很好的反饋。一次去外校監考回來,我們新換的校長說:「某老師,你太不夠意思了,你們大法的年曆、台曆你給咱校的老師、給外校的老師,為甚麼不給我?」我微微一笑說:「早給你準備好了。」當即,我送了她一本真相掛曆、一個真相台曆。

七、八年來,我校前後已換了三任校長,因自己勤奮、有效、合作、友善及誠信,每一任校長都願意在學校的各方面工作包括學校管理上依靠我,我被其他同事戲稱為「校長助理」、「辦公室主任」、「教導主任」、「副校長」等。當然這一切都是浮雲過眼,大法弟子從來就不重名、不看利,我只是一個修心向善、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修煉者,除幹好本職工作外,不會對世間任何與修煉無關的俗事感興趣。

二零一五年我訴江後,教育幹部指定幾個校長做我的工作簽字承認訴江是濫訴等,一個校長還宴請我,試圖從各方面進行勸說,但我都堂堂正正的回答他們訴江的起因及意義。我告訴他們十幾年來江魔頭迫害了包括我在內的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我不僅實名起訴它,還要求追究賠償我多年來因遭受迫害受到的政治及經濟損失,不僅大法弟子對它起訴,每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都應該起訴它,善待大法,功德無量。最終,他們頂住壓力,沒對大法犯罪。

除了在工作場合證實法外,我還與當地的同修配合,形成一個穩固的整體,共同開創當地的社會環境,廣救當地眾生,幾年來,學校周邊十幾個村莊洒遍了我們無盡的汗水和足跡。

大法弟子就是一個法粒子,在哪兒都發正法之光。平時我住在學校,溶入當地的修煉整體;週末回到縣城,我把自己溶入縣城的學法小組,多年來我們共同精進,救度眾生,足跡同樣遍及周邊的十幾個村莊及城內無數的高樓大廈。開小花、發資料、講真相、訴江、營救同修、幫助外地同修。地無分南北,只要大法需要,我都義無反顧。生生為此生,三件事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意義。有時,我也懈怠,但有偉大的師父在,我一定能修去不足,精進再精進!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環境〉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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