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牡丹江王明英等被關押數月 家屬律師要求放人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牡丹江市民高順亭、趙群二零一七年八月被綁架,王明英同年十一月被綁架。三人都是信仰法輪功真善忍的好人。警察構陷這三位法輪功學員,檢察院已兩次退卷。目前構陷高順亭又被送回檢察院。家屬與律師多次找辦案單位敦促放人。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王明英的家屬幾人,來到牡丹江市愛民區檢察院,見到檢察院公訴人王娟,聽說案件昨天退回陽明公安分局了。家屬說:「上次您說退了,我們去了,李敏(陽明分局國保大隊的隊長)說還在愛民檢察院,我們今天再去陽明案備科查查。」過程中,接觸到的人給予家屬解答了問題。

家屬又去陽明公安分局,來到李敏辦公室。李敏來後,態度很不好,還帶來六、七個人。有個警察脫了警服後,對家屬很兇。家屬本著善念溝通,他們也亂說一通,一會說沒在他們那,一會又說在他們那又咋樣?家屬告訴李敏不要做壞事,真是為她好,說王明英學法輪功就是個信仰,快放了吧,人都是善良的。大約僵持了十來分鐘,很兇的那個警察才答應說往上反應反應吧。

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律師會見了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高順亭和王明英。高順亭被構陷的案件目前送回檢察院,高順亭說公訴人王娟於十二日到看守所,問其是否願意和大法決裂,高順亭拒絕了,也沒有簽字。幾分鐘後,公訴人離開了。王明英見到律師後,稱最近辦案單位都沒有去找她。律師告知其案件被退回陽明分局了,家屬這邊不請律師了。

二十二日下午,家屬和律師來到愛民區檢察院找公訴人王娟,王娟一直未接電話,上班時間敲其門也未開。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關於高順亭、王明英被迫害情況,請看明慧網報導《牡丹江高順亭、王明英、趙群被關押構陷》《牡丹江警察執法犯法 迫害善良女士王明英》

牡丹江愛民區檢察院公訴科:王娟 18645760199
牡丹江陽明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李敏
牡丹江市公安局陽明分局地址:牡丹江市陽明區光華街109
郵編:15701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