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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八年冤獄 甘肅蘭州市楊學貴再遭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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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甘肅省蘭州市法輪功學員楊學貴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並勒索罰款兩千元。但家人沒有接到任何材料。

與楊學貴同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五人人:李福斌被冤判六年;方劍平被冤判四年零六個月;周巍被冤判四年;鄭恕被冤判三年;王繼霖被冤判兩年。

上前線參戰患怪病 大法解憂愁

楊學貴,男,今年五十一歲,原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總務科幹部,退伍軍人,曾在老山前線參戰。一九九五年得了一種怪病,渾身無力,像是重感冒,去醫院卻查不出問題,住院治療也無效。到後來,夏天都要穿棉褲,幾乎無力行走。無法上班,整天躺在床上,對生活幾近絕望。

母親為給兒子治病,到處求醫問藥,中醫、西醫、土辦法,甚麼辦法能辦到的都用了,不起作用。看到兒子把自己關在屋裏,母親就特別擔心,趕緊敲敲門問有沒有事?聽到兒子說沒事母親才稍稍放下一點點心,就怕兒子想不通自殺。母親不知流了多少淚,也不知道該怎麼辦。經常感歎:人活著咋就這麼苦啊。母親憂傷的說:兒子上老山前線打仗,我擔心。好不容易盼著安全回家了,又得了這樣的病。

一九九六年,鄰居家放法輪大法師父講法錄像,母親叫兒子去看,他不願去,母親硬讓他去,他勉強去了。第二天母親又催他去,第三天他自己去了。一直看完,也看明白了,就一個人模仿煉功動作開始煉法輪功。二十多天後,楊學貴身體就康復了,又能去上班了。母親的心中感激大法師父救了兒子命。不久,兒子戒了煙、酒、麻將,跟媳婦關係也好了,整個人的身體和精神徹底改變了。看到楊學貴這個經歷,誰不說法輪大法的超常。

可是好景不長,三年後江澤民邪惡集團發動了誹謗、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二零零二年八月底,楊學貴被警察從監獄強行抬到蘭州市七里河法庭,惡徒非法強制給楊學貴秘密判刑八年。之後分別被非法關押在臨夏監獄、蘭州勞改醫院和蘭州監獄,受盡折磨。

還民眾知情權 橫幅示人遭綁架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中午,楊學貴在蘭州東崗立交橋附近掛橫幅時被蘭州城關國保警察綁架,當時直接帶到東崗立交橋下的一個派出所呆了一段時間,而後被帶到蘭州雁灘城關國保大隊一樓非法審訊(在甘肅省檢察院附近),楊學貴不配合,不回答非法審訊的任何問題,也不簽字,國保大隊當天晚上就將楊學貴送進蘭州西果園看守所三隊非法拘禁。

九月二十七日,楊母去蘭州市城關分局要兒子,接待的女警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就污衊是×教,楊母當即制止她:「甚麼是邪的?真善忍是邪的嗎?是權大還是法大?」女警被問的啞口無言,急忙告訴楊母這事要找國保大隊的陳志凱解決。並告訴楊母怎樣去找國保大隊。接著又給陳志凱打電話,其神情明顯是被陳志凱訓斥一通。女警放下電話後態度立變,說國保大隊是保密單位,她也不知道在甚麼地方。將楊母打發出來。

楊學貴的母親要人的過程中,被相關單位推諉,為維護兒子楊學貴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楊學貴的母親為楊學貴委託了一位北京的黃漢中律師,要求依法維護楊學貴的合法權益,保障楊學貴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九日,律師兩次來到西果園看守所會見了楊學貴。當律師去城關國保大隊,八日、九日兩天無一人上班。九日律師在城關分局仍找不到一個工作人員,就撥打了110報警,報警服務台回覆,說楊學貴的律師已經在十一以前遞交了律師手續。事實是楊學貴的律師才從外地趕到蘭州,之前並無任何人為楊學貴委託過律師。

十月十日早晨九點半左右,律師找到城關國保大隊,國保大隊沒有掛牌子,在門口玻璃上貼著巡防大樓。在一樓一間辦公室裏,一位年輕的警察問律師甚麼事。當律師告知警察是楊學貴的律師,並將律師證遞交給這位警察。此警察看了看律師證就還給律師。這時,辦公室裏年齡稍大一點的警察讓年輕警察把律師證又從律師手中要回來,拿去複印,並在複印件上寫上律師的名字和聯繫電話。律師問警察的姓名和聯繫方式時,警察稱,他們這裏是保密單位,不能給律師說。連姓甚麼都不透露。

律師說楊學貴無罪,應該撤銷對楊學貴的拘留決定,這位年齡稍大一點的警察讓楊學貴的母親出去,在門外等著。而後給律師說,說話要負責任。並說他們綁架楊學貴有人大的通知,問律師不知道人大的這個通知嗎?律師說,我確實不知道人大有甚麼通知,但是知道有一個公安部的通知,既然我們是同行,你把這個人大的通知給我看看,我也學習學習。該警察說,那就是公安部的通知。接待律師的警察也不給律師介紹案情。相反說一些與案件無關的話題。

家屬和律師向警察要當天從楊學貴身上搜走的鑰匙、行車證、駕駛證、二千多元現金的時候,警察說,案件正在辦理過程中,等案件辦理終結後,如果與案件無關的東西會退還給家屬。律師口頭提出楊學貴不構成犯罪,應當撤銷對楊學貴的拘留決定時,警察又稱案件已到檢察院。

律師回到住所寫好書面的法律意見書,楊學貴的母親當天下午去國保大隊遞交給辦案警察,早晨接待的警察不在,同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接受了家屬遞交的律師法律意見書。

曾遭八年冤獄 楊母申冤苦奔波

楊學貴的母親到國保大隊找到趙警察要自己的兒子。趙警察問老人:你煉不煉法輪功?老人說,煉不煉是我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趙警察說,你雖然老了,但是你如果也出去貼呀、掛呀,我照樣抓你。老人給趙警察說楊學貴因為身體有病煉法輪功後好的,趙警察說,那是你家的事,跟案子無關。

老人自楊學貴被綁架之後,不停的找城關國保大隊、城關檢察院,告訴接待的工作人員,法輪功就是讓人做一個好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兒子沒有違法,應該依法放回家,可是每一次都得不到正面的回覆。

老人說: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江澤民對法輪功瘋狂迫害,兒子為了說句真話被拘留,我去看兒子的時候就告訴兒子:媽支持你到底!

在兒子被綁架、被判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監獄的過程中,我一直都在找各部門,告訴他們我兒子煉法輪功煉好了身體,法輪功真善忍沒有錯,我找過甘肅省公安廳、甘肅省司法廳、甘肅省監獄管理局、臨夏監獄監獄長、看守所所長、街道辦主任以及610等所有參與迫害我兒子的機構和直接責任人,我接觸的這些人中,很多人都表現出了他們良知尚存的那一面,也有很多人悄悄的給我施以幫助,有些人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制止著對我兒子更為殘酷的迫害,更多的人在暗中幫助著我和我的兒子。

由於江澤民利用中共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十七年裏,我和家人沒有一日安寧過。迫害初期,兒子楊學貴出走後,610指使人,多次到蘭州市第二醫院家屬院我兒子家中去找,兒媳害怕,就說我離婚了(610主任高麗娜不相信,還讓派出所查一下是否離婚),人在哪裏我也不知道。後來,晚上都不敢開燈、來人也不敢開門,也不敢到我這裏來。看到院子裏有警車,一家人整夜都無法入睡。有一次我的樓下停了一輛警車,二兒媳看見後,一夜沒睡,一直盯著那輛車離開才放下心,真不知警車的出現自己家中又會出現甚麼樣的事。

因為兒子楊學貴煉法輪功,警察來抄家,不僅抄我二兒子的家,還把我三兒子叫到社區盤問。多年來,大多是三兒子抽空陪我到處找人,加上家庭的變故、惡人的騷擾、恐懼的壓力、經濟的拮据,三兒子至今年過四十還未成家。

由於610、社區、街道、派出所時不時的找兒媳婦,使兒媳婦不敢露面見這些人,就一直不和我們正常聯繫,兒子被抓後,孫子就和我在一起生活。自幼失去父母的關愛。上學後,常常是他二叔背著書包領著姪兒去學校,晚上又去接回。他三個叔叔經常給姪兒學雜費、零花錢,他二媽、尕媽經常是做好了飯菜給我們祖孫端過來,我既欣慰又心酸,飯菜和著淚水一起下咽。一家人頂著壓力,盡力呵護著缺少父母疼愛的孩子,共度艱難歲月。

兒子結束八年冤獄回家後,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三日城關區610主任高麗娜帶人到我家,進屋就拍照。高麗娜一直想抓我兒子,並揚言,這次抓住楊學貴,他就別想活著回來。

二零一三年,我兒子迫於生活壓力,去武威一個建築工地打工,高麗娜派國安、派出所的人去抓。派出所的人說沒有抓人的法律手續怎麼抓人?高麗娜說,不管手續,把人抓來再說。從此,我兒子就無法打工了,也不能呆在家中,被迫到處流離失所至今。

自兒子冤獄回來後,因為一次和弟弟通了電話,讓高麗娜通過監控電話找到了兒子在武威上班的地方,從此以後,兒子和全家人都沒有任何的電話聯繫,我的孫子每次問及爸爸是否在家時,都只敢問:家裏人都在嗎?從不敢直接提及他的爸爸。這次兒子再次被綁架,我至今都未敢告知孫子,兒子被非法批捕,孫子一無所知。

我和老伴看著兒子身患頑疾無法治癒,幸遇法輪功才得以恢復健康,都深感法輪大法的超常,更感激法輪大法的師父救命之恩。在兒子遭受迫害的八年裏,我們老倆口一直盼著一家人團聚的日子,不期望榮華富貴,只求家人平安、兒女齊全。可是長達八年的等待,換來的是兒子不轉化就送洗腦班的殘酷事實,老伴無法承受這長期的無理迫害,含冤離世。

如今,我年過古稀的老人,奔走在國保大隊和檢察院之間,細說著我兒子修煉法輪功才得以康復的事實,看著接待我的主辦案件的工作人員,面對著對兒子批捕的通知書,我不知道是誰用強權野蠻的壓制了這些警察、檢察官的良知善念。我相信:烏雲遮不住太陽,暴虐壓不住良善。

查實案件退與否 老母再三遭推諉

楊學貴被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批捕後,城關區國保大隊警察先後兩次到西果園看守所提審法輪功學員楊學貴,均未告知楊學貴被非法批捕之事。

在十二月十三日,楊學貴的母親到城關區檢察院詢問兒子被冤一案進展,同時想告訴主辦案件的公訴人許娟,兒子楊學貴因修煉法輪功,身體才得以康復,法輪大法好,也唯有法輪大法才能使身體得到真正的康健。可是,楊學貴的母親在城關檢察院的傳達室,得到的答覆是「改天再來。」

十二月十四日早晨,楊學貴的母親又來到城關區檢察院,被告知,今天許娟在閱卷,還要開會。老人又失望地回家了。

隔了一天,在十二月十六日,老人一早來到城關區檢察院,問自己兒子的案件進展,上午許娟不在。老人一直等到下午上班,又通過傳達室給許娟打電話,許娟告知老人:「楊學貴的案件已經被退回公安。」

檢察院的一個工作人員給楊學貴的母親說:「趕快去接你兒子回家。」當老人來到城關區國保大隊,國保大隊沒有人。

十二月十九日上午,楊學貴的母親到城關區國保大隊,要求接人回家,一女工作人員接待了她們,稱主辦人趙斌正在休假,案件退回國保的事,她不知道,如果真的退回,她負責辦理。

楊學貴的母親來到城關區檢察院,核實案件卷宗究竟在哪個部門?檢察院稱,就是退回公安機關了。楊母又來到城關區公安分局,查實案件是否退回。城關分局工作人員稱不知道,如果有,會退回國保或相關部門。

下午,又去城關國保大隊查實,早晨的女工作人員不在,就又到城關區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詢確實:楊學貴被構陷案件卷宗已經在十二月十四日被退回公安機關。

但是十二月八日,楊母得知案件又返回到城關區檢察院。

律師依法無罪辯護 公訴人違法胡攪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楊學貴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蘭州市城關法院門外兩旁,停著五、六輛警車,上面坐著及警車周圍站著身穿警服的特警和國保人員,有近二十多人。

上午十點左右,城關法院對前來旁聽的家屬核實身份證,並拿一種儀器在家屬出示的身份證上掃,楊學貴的母親和小弟弟參與了旁聽。

其餘旁聽席上坐滿了不是家屬的不明身份的人,法院工作人員在核實身份證的過程中將家屬攜帶的包都放在了法庭外邊,不讓家屬攜帶任何東西進入法庭。

接下來就是合議庭人員落座、公訴人許娟和一個不明身份的男子坐在公訴人的席位上,律師落座律師的位置。

當天的庭審與以往不同的是,法輪功學員被警車悄然帶至法院,警車沒有伴隨著它往日喧囂的警笛聲進入法院,家屬都是在非法庭審中見到進入法庭的家人--楊學貴。

楊學貴神態自然、和被綁架前一樣,紅光滿面、精神振奮,在法庭上個人陳述、質證、辯論中正念十足,說話有條不紊。

有理有據的講述了北京自焚的造假以及自己信仰合法,擁有真相資料合法,自己無罪。

律師反駁了公訴人許娟所提供的所謂罪證,使在場旁聽人員都聽明白了檢察院誣告陷害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無罪。

公訴人在庭審中的所謂起訴意見以及佐證兩位法輪功學員犯罪的構陷證據,在公訴人許娟宣讀和出示的過程中,使在場的人看到許娟純粹是一個法盲,在非法庭審中蓄意構陷兩位法輪功學員,還以自己是公訴人的身份在法庭上肆意誹謗法輪大法。

律師義正辭嚴的辯護和反駁使旁聽席上的有人發出「說得好」的讚歎,許娟的胡攪蠻纏、惡意中傷和法盲似的構陷使旁聽席上的很多人不明身份的人聽到中途後悄悄離場,不忍再聽。

辯護律師有理有據的在庭審中闡明了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功無罪,法輪功學員楊學貴無罪。

庭審到中午十二點,審判長宣布休庭,並未當庭宣判。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楊學貴等法輪功學員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勒索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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