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孫吳縣倆善良婦女依法上訪遭冤判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因當地紅旗街派出所所長孫世軍等警察無理干預法輪功學員楊立華正常找工作,黑河市孫吳縣法輪功學員曲永霞與楊立華倆人一起到政法、信訪部門合理反映情況,遭孫吳縣法院分別冤判三年和四年,現已上訴黑河市中級法院。

目前,曲永霞與楊立華兩人仍被非法關押。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楊立華因不放棄修煉,曾被非法判刑三年。楊立華離異,家裏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楊立華的母親曾患有鼻癌,鼻子只剩下兩個黑窟窿,父親得重病,因無錢醫治,醫院已經下病危通知書。

二零一七年八月,楊立華結束三年冤獄回家後,為了養家糊口,在加油站找了份工作。剛剛工作兩天,被紅旗街派出所(東所)所長孫世軍看到,孫世軍強令該加油站辭退楊立華。

曲永霞知道此事後,她和楊立華都覺得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做好人,沒犯法呀,還沒有法律規定說煉法輪功的就不能找活幹,得找個說理的地方,於是,曲永霞陪同楊立華前往政法部門、信訪部門合理反映情況,卻被抓到看守所關押。

沒幾天,曲永霞和楊立華就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曲永霞被孫吳縣法院冤判三年,楊立華四年。倆人上訴至黑河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黑河市中級法院對曲永霞、楊立華上訴案開庭。庭上,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對方無言對答,倆個學員也做了自我辯護,最後律師要求證人出庭,檢方不同意,庭長駁回律師的要求。

正月初七(二月二十三)上班後,黑河市中級法院方答覆已經收到律師的辯護詞,正在合議此事。

黑龍江省黑河市中級法院:
刑一庭 庭長:王兆江 0456-8294029 13604560386
監察室 陪審員:朱傳茂0456-8294027 13845690905
刑一庭 陪審員 胡 巍0456-8294034 13846321618
孫吳縣紅旗街派出所(東所)所長:孫士軍 0456-8441435 1524699277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