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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81歲徐永芝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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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十堰市三位法輪功學員:81歲的徐永芝,65歲的徐春仙、胡瓊與一名經營打印機等耗材的業主毛德林,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庭審,目前尚未宣判。

他們四人被茅箭區檢察院以莫須有的罪名起訴,所謂的「罪行」無非是購置了打印機等耗材印製了大法書籍和有關法輪功的資料等,用中共顛倒黑白的話語系統進行構陷。而毛德林的「罪行」更為荒唐,不過是將經營的耗材賣給了法輪功學員,並且教會了購買者如何使用。三位法輪功學員在非法庭審中進行了自辯。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法輪功修煉者按照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修煉法輪功,擁有法輪功資料,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實施。相反,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暴力干涉法輪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剝奪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才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81歲的徐永芝老太太在家中被十堰市茅箭區國保副大隊長常武、上官鵬、金鑫及610人員綁架,本應該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電腦、打印機、打印紙、法輪功書籍等)被非法抄家搶劫。四月九日下午,十堰市教育學院法輪功學員徐春仙在家中被綁架、非法抄家。

據悉,徐永芝、徐春仙等法輪功學員一度被非法囚禁在十堰市張灣區的牛頭山洗腦班。茅箭區檢察院的起訴書稱她們四月十七日被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分局所謂「取保候審」。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法輪功學員胡瓊被綁架並兩次抄家,常武帶領一幫便衣警察開著沒有警牌的車輛,搶走了胡瓊家的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及大法書籍等個人財物。據悉胡瓊被綁架至洗腦班關押近一個月。茅箭區檢察院的起訴書稱她五月八日被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分局所謂「取保候審」。

經營打印機等耗材的業主毛德林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被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六月二十三日「取保候審」。

十堰市茅箭區檢察院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徐永芝等法輪功學員與毛德林構陷到茅箭區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十堰市茅箭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目前尚未宣判。

湖北十堰市邪黨610人員一直企圖把迫害法輪功學員當作向上表功的籌碼,聲言要在二零一八年打造湖北省洗腦班的品牌,為此拉了近三十人的猶大專職幫兇隊伍,由季同利、陳偉當猶大頭目,每天由610邪惡組織支付五百元的報酬,對堅守正念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的洗腦迫害和肉體摧殘。其骨幹王運梅更是長年駐紮洗腦班實施迫害。據知情人透露,過年前610為表彰他們作惡的行徑,還組織了一次大吃大喝的年會。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遵照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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