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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會理縣法院庭長再違法 阻止律師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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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會理縣法院第四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以律師帶電腦為由,阻擋律師上庭辯護。強行非法庭審遭五位法輪功學員抵制,最後休庭。

會理縣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八日,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五位老太太在會理縣法院被非法開庭,來自北京、成都、西昌的五位律師當庭為她們做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五位老人也要求無罪釋放她們。

會理縣法院分別對五位老人冤判,每人處一萬元罰金;馬凌仙被非法判一年零四個月;沈佳鳳判一年,緩期一年執行;羅繼平、董秀瓊、鄭瓊分別被非法判一年。五位老人上訴到涼山州中院,中級法院撤銷刑事判決,發回會理縣法院重新審判。

會理縣法院重審 再次違法 強行開庭

十二月二十五日,會理縣法院第四次非法庭審五位老人。

十二月二十五日這天早上九點,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五位老人進入法庭,就看到有五個會理本地律師坐在律師席位上。

庭長楊繼蘭對五位法輪功學員說:「你們的律師『沒來』,我給你們指派了五個四川律師。」接著逐一的問她們同不同意?五位法輪功學員都回答:「不同意!」

法輪功學員羅繼平揭開楊繼蘭的謊言,說:「我們請的律師已經來了三次,現在就在外面,你不讓他們進來,我們拒絕開庭!」

楊繼蘭制止羅繼平道:「不要說了,不要說了!」然後,叫五個指派律師離開法庭。此時,法輪功學員的律師被法庭以「帶電腦」為由,阻止在庭外。

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楊繼蘭強行宣布開庭。

法輪功學員董秀瓊對楊繼蘭說:「我們請了律師,你不讓他們上庭,你們又強行開庭;我們要說的話,你又不讓說;我拒絕回答!」董秀瓊還說:「你強行開庭,非法開庭,你是執法犯法,我們不認可。」

法輪功學員羅繼平說:「我請了律師,由我的律師來回答你,你不讓律師進庭,這次開庭我不認可。」

十一點過了,楊繼蘭說「休庭」,並要五位法輪功學員簽字。

法輪功學員董秀瓊對她說:「我希望你們要為法律負責,為你們負責,為你們將來負責。我們要為你們好,這個字不簽。」五位老年法輪功學員都不承認開庭,都拒絕簽字。

多次開庭 庭長無理阻撓律師辯護

四川涼山州會理縣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五位老太太,都曾身患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後,她們在社會上、家庭中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一身病痛不翼而飛。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在雲甸鎮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警察綁架。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會理縣法院第一次對法輪功學員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非法庭審,誣判,並勒索他們一萬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五位法輪功學員上訴,中級法院撤銷刑事判決,發回會理縣法院重審。此後,會理縣法院分別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兩次開庭,由於律師辯護受到阻撓,而取消庭審。

二零一八年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那天,兩位辯護律師準時盧廷閣、黎雄兵來到法院,接受了法警們所要求的隨身物品及人身安全檢查,並遞上證件,進行了法院來訪人員的登記。

經過安檢後,兩位律師被四、五個法警突然攔截,聲稱因為律師們攜帶了公文包,所以不得進入法庭,要求兩位律師交出隨身公文包。

律師認為,公文包內裝有出庭辯護所需的紙筆、案卷、法律法規以及電腦等工作物品,在律師依法通過安全檢查後,法警禁止律師攜帶公文包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屬於法警濫用職權。最終,律師們被阻擋在外。

五位法輪功學員不同意法官的自行安排,鄭瓊、羅繼萍對庭長楊繼蘭說:「指派律師我們不要。我們請了律師,是你們把他們擋在外面,不讓他們進來。」就這樣,第三次庭審在會理縣法院違法的情形下,又被取消。

而十二月二十五日,會理縣法院以律師帶電腦為由,再次阻擋律師上庭履職,第四次非法庭審不得不休庭。

楊繼蘭一再阻擋律師,強行非法開庭,違反法律,視國家法律為兒戲,不是犯法,也是法盲。不准當事人請的律師上庭,預先指派律師,剝奪當事人和律師辯護權。公訴人編造材料,構陷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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