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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涼山州會理縣吳從美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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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涼山州會理縣法院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下午三點,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吳從美老人,律師到庭作無罪辯護。

在庭審過程中,律師針對檢察院公訴人王紅梅的指控,依照《憲法》,指出吳從美修煉法輪功合法,並指出指控我的當事人粘貼法輪功真相,沒有依據。一是,從所提供的監控錄像看人像,從正面、側面、和背面都不能清楚的看出是我的當事人;二是,錄像上只有手,沒有粘貼的內容,沒有物證;三是,證人全是社區人員,社區人員本來就是迫害法輪功的,按法律就不能做人證。因此,我希望法院儘快讓我的當事人回家。下午五點半結束,庭長說:擇日宣布結果。

七十多歲的吳從美老太太是在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被會理國保警察寧德祥、溫曉紅一行八人到她家,在沒有家人的情況下,將她綁架,過程中,警察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

據目擊者說:當時警察把七十多歲的吳從美拽倒在地上,使她受傷。後來將吳從美送至人民醫院檢查,卻又欺騙她的家人說,吳從美的「身體好得很」。但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吳從美時,她告訴律師:她的身體因受傷疼痛,難以入睡。

自從吳老太太被關押,她八十多歲的老伴多次找公安國保、檢察院要人,並一再告訴相關人員,吳從美是好人,她修煉法輪功沒犯法,一個無權無錢又無力的老人,破壞了國家哪一個法律法規的實施?無人回答。但是,國保、檢察院合夥仍然將構陷吳從美的材料送到了法院。

吳從美修煉以前百病纏身:胃病、眩暈症、類風濕、貧血等,弄得她呼吸、說話都困難,半身麻木,行動不便,多方治療無效,天天不是這裏痛就是那裏疼,生不如死,生活起居也需要家人照顧。

她有幸走入法輪佛法修煉後,按「真、善、忍」的原則修煉,多種疾病不藥而癒,身體逐漸恢復健康,她不但給兒子媳婦一家煮飯,還帶兩個小孫兒(從出生至今讀學前班)。

只因為她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八次非法關押,兩次勞教,受到百般折磨。

我們希望參加合議的法官們,都能依法斷案,秉持公正,維護道德良知,對吳從美作出善舉,給自己選擇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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