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蛟河市法輪功學員李德寬遭誣判七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蛟河市法河沿村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德寬,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被警察綁架,日前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中午,李德寬在蛟河市長安街的出租房內被街道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非法抄家,其中有三套師父法像和很多大法書籍,家中九萬五千餘元現金也被警察拿走。五月一日下午,李德寬被劫持到蛟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因為警察不通知家人,家人在找不到人的情況下去派出所報案,才知道李德寬已被非法關到看守所。

李德寬六月六日被非法批捕,九月七日前後遭非法庭審。開庭前也沒有通知家屬,家屬是在請律師和李德寬見面的時候,才知道第二天要開庭了。

律師到看守所見委託人天經地義,可是蛟河看守所卻不讓律師會見李德寬,刁難說律師得有不煉法輪功的證明,而且律師不能是省外的,必須是省內的。這位律師回到吉林市開具證明時,吉林市「六一零」人員刁難律師,不給律師開具證明,最後律師實在沒有辦法了,到蛟河給李德寬家人退錢的時候,跟家人協商再去一次看守所試試,結果上次不讓律師會見的那個獄警不在,律師這才見了李德寬的面。

開庭時,李德寬的女兒、妹妹和妹夫都去法庭旁聽,但法庭不讓家人入庭,家人托了熟人才在開庭前和李德寬見了面。現得知李德寬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關押在哪裏家人還不清楚。

另外,在李德寬被綁架後的一個小時左右,法輪功學員劉麗來訪,也被蹲坑在那裏的警察綁架,並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七天,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經長安街派出所警察辦理取保候審。

參與迫害責任人:

長安街道派出所副所長李明瑞13804449765(此人參與多起迫害大法弟子的案件,蛟河被迫害案件中涉及大額人民幣的基本都發生在他所管轄的範圍,他是主要迫害人)

長安街道派出所社區警察王永全13844687789 (只要發生在長安街道的迫害案件他基本都參與)

國保大隊警察孫嘉慶13944267717 (據悉是專門負責法輪功案件的)

法院刑事庭庭長孫兆強 (主審法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