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湯原縣西城派出所警察的違法的行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清晨,天空下著濛濛細雨,我背上挎包,撐著一把傘,在路上給行人《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這本書。我在回家的路上,被湯原縣西城派出所一個范姓副所長和王姓警察綁架。他倆從警車下來,沒出示任何證明,也沒問我甚麼,就是走到我跟前,一邊一個架著我,強行把我推進警車,我用胳膊擋著車門不進,他倆使勁硬給我推進去,我胳膊被車門硌出一道血印子。上車後,范副所長拿執法儀給我錄像,王姓警察開車,把我拉到西城派出所。我不進大門,警察強行推我進去,我手中的傘桿都被折彎。一警察說:「你被別人舉報了,我們出的警。」

他們把我推進審訊室裏,范副所長問我姓名,我不回答,他問我為甚麼不回答,我說:「我不想連累你,說了對你不好。」在僵持中他氣急敗壞說:「不說也拘你!」他拿起照相機對著我照相,當時我頭是低著的,周圍的好幾個警察,呼啦一下就圍上我,按胳膊、抓頭髮的就上來了,要強行扳我腦袋照相,而我沒有配合他們,最終他們只好放棄照相。

范副所長得知我家孩子上學,就威脅說:「好呀!我把你的事整到學校那裏,讓你家孩子上不成學。」我靜靜的看著他,他也發現自己行為的不理智,而變的安靜下來。我一天都沒有吃飯,一王姓警察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不甚麼都行嗎?還用吃飯嗎?」我愕然無語。

在將近大半天的時間裏,他們問我甚麼我都不回答,保持沉默,在零口供的情況下,他們要非法拘留我十天。後我家人知道了這事,去看我,他們才知道我叫甚麼名字。家人要求放人,他們中有人說:有人有情緒,不放。

他們拉我到當地醫院檢查身體,查出我血壓高、心臟有問題。警察開車押我去樺南拘留所時天已黑了,拘留所獄警說血壓高不收,然後拿出血壓計給我量血壓,第一次在我右胳膊量,高壓160;然後換左胳膊量,高壓170;休息下再量,成了180;過會兒又量,繼續升高到190;最後量的高壓達200多。因血壓太高,拘留所拒收,警察只好放我回家。回到家中已是第二天凌晨一點多了。

從我被綁架到回家的整個過程,警察所有的行徑都是違法的,不但使我的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我家人及親友也因我被綁架受到驚嚇和痛苦。

但我不恨警察,因為他們被謊言矇蔽,不明白真相,才做出迫害好人的事。希望他們多了解真相,都能明白真相,不再做與自己良心相違背的事,堂堂正正做一名執法的好警察,在大是大非面前能明辨是非,明白善惡有報的理,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是我的心願,也是我們所有法輪功學員的心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