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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東豐縣原政法委書記劉長林被判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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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遼源市東豐縣政法委書記、610辦公室主任、東豐縣公安局長劉長林,二零零九年五月因一宗涉黑案「落馬」,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東豐縣黑社會流氓王軍(綽號「古八」),因盜竊、組織賣淫、傷害等罪,曾多次入獄,卻成為國土資源局的公務員,以放高利貸成為本地一霸,還享受低保。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王軍向中間人索要高利貸款未果,將其殺死,並叫囂:「公安局長、法院院長是我鐵哥們,打死也是白打。」

王軍後給時任東豐縣政法委書記、610辦公室主任、東豐縣公安局長的劉長林打電話求救,劉長林說:「你去自首,拿一百萬給你平了。」令人震驚的是,王軍用的殺人凶器就是劉長林的警察專用匕首。

更富有戲劇性的是,王軍自首後,就交代了與劉長林的一切關係。據說,在劉長林的家裏搜出現金一百多萬、存摺裏有一百多萬,在「古八」處放高利貸至少五十萬。當時,吉林省「打黑辦」駐紮在東豐縣進一步調查,劉長林等作惡如此囂張,一定也有不小的後台。

後因劉長林「涉黑」案被抓捕的有原東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周延軍、原東豐縣公安局二龍派出所所長王玉忠等十餘人。

表面上看劉長林是因王軍殺人案被涉嫌牽連,實際上一切皆應了那句老話叫「善惡有報」,時候已到。

作為縣政法委書記、610辦公室主任,劉長林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於東豐縣上任短短幾年間,將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判刑,多次非法辦洗腦班。雖然多名法輪功學員多次長期採取各種方式向其勸善,然而劉長林一意孤行,迫害法輪功變本加厲,最終走上了一條共產黨為他鋪就的罪惡之路。在劉長林領導下的東豐公檢法的人常說:「殺人放火的能幫,煉法輪功的不行。」如此黑白顛倒的邏輯,也只有在奉行「假惡鬥」的共產邪黨統治下的中國才有。

自古以來,打壓善的一定是惡的。可以說,共產黨假、惡、鬥的本質在劉長林身上得到了充份的體現。劉長林利用職務之便買官賣官、大肆斂財、徇私枉法、濫用職權、違法辦案、刑訊逼供、腐化墮落,違規經商獲不義之財,利用職權謀取私利,養黑護黑、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等等。中共惡黨自奪取政權以來,運動不斷、殺人害人無數。正因為如此,像劉長林這樣的黑幫頭子才能成為當權者。

人不治天治!打擊善良終害己。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中共610的脅迫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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