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口高官參與迫害遭惡報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遼寧省前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文科因受賄犯罪遭惡報,被判處十六年徒刑。李文科,男,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任中共營口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李文科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把迫害法輪功作為升官發財的手段。在其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十幾人,遭冤獄及勞教等近五十人(參看明慧網《遼寧營口市市長李文科遭惡報 被判十六年》)。
曹愛華,女,遼寧營口人,至二零零二年前曾任營口市委宣傳部長;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書記;原大連市常務副市長,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被停職調查。二零一八年她因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
曹在任職期間誹謗佛法,長期追隨江澤民及遼寧省政法委、「610」迫害法輪功,得到快速提升。共青團遼寧省委還在大專院校教師和學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態過關;強迫教師學生觀看誹謗、攻擊法輪功的電影;煽動師生仇視法輪功,毒害學生。曹任大連市常務副市長,主要負責公安、司法、信訪、政府法制等工作,使大連地區成為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地區之一。僅二零一三年,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二十三人被非法判刑(庭審),多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四人被迫害致殘。
李德鵬,男,二零一六年三月,任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遼寧賄選案一營口涉案,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李被免去副市長職務。二零一六年十月,李被撤銷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職務。
李德鵬身為公安局長參與迫害大法修煉者,尤其是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營口地區一次綁架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至今還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迫害,他想以綁架法輪功學員來挽救自己身敗名裂的下場,其結果是連連遭報,法網難逃。
需要指出的是,這些中共官員表面原因是貪污受賄被懲治,其實是他們泯滅良知,長期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遭了惡報。身為中共高官,披著中共邪衣喪盡天良打壓善良,幹著禍國殃民的勾當,目的是升官兒、發財,一切盡為私。
二、迫害好人無羞無恥
在九月二日,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的《大連高校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綜述》中,列舉了這樣一個案例:家住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蘆屯鎮簸箕寨村的法輪功學員陳麗豔,與另一法輪功學員魏桂榮,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到鱍魚圈區政府,找到政法委書記姜興業和「610」辦公室主任左揚,給他倆講法輪功真相,並真誠的送給他們真相資料,為的是讓他們明真相得救度。姜、左二人不但不聽,還下令將兩位法輪功學員綁架。國保大隊警察用車把她們二人劫持到刑警隊二中隊,對她們非法搜身,並強行拍照。陳麗豔因為被過度驚嚇、全身抽搐、癱倒在地。在陳麗豔隨時出現生命危險的時候,政法委書記姜興業和公安局局長牛思群仍然拒不放人,繼續迫害,命令刑警隊警察,以「擾亂單位秩序」為名,把她們劫持到營口市拘留所繼續迫害。
兩位法輪功學員本著誠意給他們講真相,中共的官員就這樣霸道,真可謂人言難進,以權代法,罪不可赦。
還有一個案例更離譜。營口市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李秀芬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給站前區東橋派出所、新興派出所送政府相關文件時被警察非法關押、構陷,她因修煉法輪大法曾被枉判一年,剛回家不到半年又被非法枉判三年。
詳情請見明慧報導:《給派出所送政府文件 營口市李秀芬被劫持庭審》。
從中不難看出,中共的一些執法人員雙腳站在懸崖上,只要是煉法輪功的人,話不能說,事不能做,就連政府的法律文件也不能動,嘴裏喊著民主、法制,手裏握著鐮刀、斧頭等凶器想斬盡殺絕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人,目的是毀滅人類。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慣用的那個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已被世界人恥笑。
講真相、送封信就能破壞法律實施?那麼哪一條法律因為李秀芬的信被破壞了?又哪一條秩序是陳麗豔和魏桂榮擾亂的?相反,當警察們都在按部就班的工作時,你們利用手中的權力命令抓人、抄家、關押好人,真的是在擾亂工作秩序,更迫害了無辜善良人。為甚麼要這樣?這些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利用迫害法輪功學員撐大自己的臉,壯大自己的面,提升自己的職位,摟滿私囊滿足慾望。李文科、李德鵬、曹愛華等都這樣,曹一個女子被罰款一百五十萬,哪來的錢?無疑是貪佔人民的血汗錢。
從不斷落馬的中共官員看,無一例不是如此。可貴的父老鄉親,誰正誰邪不是一目了然嗎?,中共是地道的邪教。法輪功學員是看淡名利情處處為他人著想的群體,這一點世界人都知道。
把迫害兇手繩之以法,解體中共,還法輪功清白。神目如電,迫害佛法報應就在眼前,善待大法天賜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