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雲南省紅河州政法委書記和建遭惡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中共雲南省紅河州政法委原書記和建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被當局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無官不貪的中共官場,這些政法委人員被以「反貪」的名義查處,表面上是因為他們貪腐,但根本原因是他們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而遭到天譴和惡報。原紅河州政法委書記袁壽祥患肝癌喪命;僅紅河州建水縣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從「六一零」人員到公安國保就有十多人遭惡報:建水縣」六一零」主任彭中發患癌症遭報死亡。

和建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任紅河州政法委書記至二零一八年三月退休,在政法委書記這個職位上任職長達十二年之久,這期間正是中共持續迫害法輪功的瘋狂階段,政法委書記和建積極追隨江澤民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群體大打出手,為他今天遭天譴埋下了伏筆。

下面就看看和建在任職期間紅河州公檢法人員是如何踐踏法律、濫用職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幾個案例:

法輪功學員劉燕,女,紅河州水利局幹部副主任科員,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二零一一年三月被紅河州中級法院判刑十年。劉燕認為信仰無罪,提起上訴。六月,雲南省高等法院在不開庭審理的情況下,維持原邪惡判決。

紅河州蒙自縣善良婦女何蓮春十五歲就患十多種嚴重的疾病,初中還未畢業就休學了。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煉法輪功,在很短時間內,全身疾病消失,重獲新生。但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何蓮春被紅河州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六年回家。二零零九年六月又被法院秘密判刑十年,九月被政府逼迫離婚。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她堅持對「真善忍」的信念,遭受到嚴管、毒打、灌藥等迫害,幾次生命垂危。何蓮春的父母曾擔心地表示:「女兒能活著出來嗎?」

紅河州建水縣廖秀瓊,六十多歲,家住建水縣臨安鎮陳官小寨村;丈夫李保義,癱瘓在床,失去生活、生產能力。全家務農,家裏生活全靠她維持,家境極為貧困。一九九九年七月,廖秀瓊有幸修煉大法,以前患有的失眠、風濕等多種疾病不治而癒,達到了身心健康。她的癱瘓在床的丈夫看到妻子煉功受益後,也要看李洪志大師的廣州講法錄像,躺在床上讀《轉法輪》等大法書籍,還沒煉功奇蹟就發生了──他站起來了,能走了,能下地幹活了,生活正常了,身上帶有的其他疾病也一掃而光,家裏又從新產生了歡樂與希望。

就是這樣一個樸實的農村婦女,只因堅修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遭中共多次綁架、拘留、抄家。儘管這樣,她仍堅持向迫害她的惡人、向不明真相的常人講真相,講大法的美好,受迫害的冤屈,講修煉前後的身心變化。但不顧事實的中共惡人還是再次將迫害的黑手伸向了這個因修煉法輪大法而充滿希望的善良家庭,一波波不斷強加的迫害,最終使這個家庭夫死妻散,一個美滿之家被中共的迫害摧毀了。廖秀瓊二零零五年一月被非法勞教,被雲南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迫害,直到二零零七年一月才回到家中。之後仍遭到當地惡人的迫害。她的丈夫於二零零九年在悲憂中離世。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紅河州彌勒市兩名法輪功學員餘光明(男)、陳文華(女)到江邊農村講真相,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並交到「610」,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九個多月。同時無任何手續抄了兩人的家。之後中共法院誣判陳文華四年,餘光明五年。九個月以後,執行監外嚴管,威脅家屬要配合「610」人員嚴格限制他(她)們的人身自由。第一:不准許修煉法輪功。第二:不准許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若知道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及時向「610」人員彙報,否則將要對家屬下手。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雲紅河州瀘西縣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國安、公安、派出所、社區、村委會等人員的綁架、抄家、非法審訊,按手印,滾手印,簽字,一法輪功學員不在家被強行開鎖抄家,紅河州開遠市鐵路法院要對蔣長德等非法庭審。

中共政法委對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國安、武警等具有管轄權,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更將其扶植成「法外授權」機構,並成立蓋世太保式的「610辦公室」,無法無天。而政法委書記則是助紂為虐的具體的指揮者。目前已知的紅河州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名有姓的是:孔慶黃(建水縣)、李俊青(開遠市)、何美華(金平縣)、張秀英(個舊市)、楊素芬(個舊市)、蘇慧瓊(蒙自市)、朱麗芳(建水縣)、李保義(建水縣)。

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時,參與迫害的中共人員氣燄囂張,當法輪功學員慈悲的勸誡他們善惡有報時,他們竟然反問為甚麼自己還沒有遭惡報?暫時還沒有遭到惡報,那是上天的慈悲,還給作惡者悔過贖罪的機會。等惡報真的到來,後悔也晚了。

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不會逃脫惡報的懲罰,唯一的出路就是立即停止作惡,加倍彌補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一切損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