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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77歲廖松林被非法庭審 辯護權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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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法院於一九八醫院的一間會議室非法庭審七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廖松林,剝奪其聘請律師辯護的權利,廖松林的當庭自我辯護也被法官打斷,只說了幾句辯護詞。

庭審當日,官方派遣人員將前去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堵在了外面。他們還用手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拍照。最後,只有廖松林的妻子進入了會議室參加了旁聽。廖松林的妻子在會議室看到廖松林被強制戴了手銬和腳鐐。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早晨八點多,郴州市北湖區國保大隊十多個警察綁架了修煉法輪功的古稀老人廖松林;之後,有五個警察強行入室非法抄家,將法輪功書籍、師尊法像、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全部洗劫一空。當時國保警察欲劫持廖松林的妻子孟慶蓮,遭到孟慶蓮的強烈抵制。廖松林老人被國保警察非法關押至郴州市看守所。

廖松林生於一九四一年十月十六日,郴州市軍人接待站退休職工,一九九四年修煉法輪功之後,一身的病不治而癒,如:以前患的神經官能症、肺結核、鼻竇炎、前列腺炎及三十多年的胃病、工傷引起的腦震盪後遺症都好了。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曾多次為單位維修水電設施,不要一分錢報酬;為鄰居維修水電器具,不收禮也不讓他們請吃喝。單位領導委託廖松林做生活區物業管理,不收一分錢管理費,義務為大家服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殘酷迫害法輪功,致使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承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身心煎熬。廖松林一家的悲慘遭遇正是這個善良群體的一個縮影。

廖松林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到洗腦班非法關押;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郴州市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湖南常德津市監獄。二零零八年又被冤判四年。

廖松林的兒子廖志軍,心地善良,憨厚勤快,樂於助人,因修煉法輪功,曾被中共非法勞教兩年,並於二零零八年、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八年三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共計十三年半。

廖松林的妻子孟慶蓮,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趕赴北京上訪,想告訴世人法輪功真相,就因為講幾句真話,被北京警察抓起來,非法關進北京石景山看守所,遭非法審問,遭受警察不斷地搧耳光。當時正是大冷天,氣溫只有零下七度,孟慶蓮被警察強制脫掉棉衣,接著警察拉住孟慶蓮的毛衣領往脖子裏灌了一雪碧瓶的自來水,還注射不明藥物,孟慶蓮全力掙扎,幾個警察將孟慶蓮雙手抓住,用手將孟慶蓮兩顎夾住,使嘴張開,用針筒將藥物噴進孟慶蓮的嘴裏。

如今,七十多歲的廖松林再次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剝奪了聘請律師辯護的權利。郴州市北湖區法院枉用法律構陷廖松林,廖松林只得當庭自辯,可是只說了幾句辯護詞,就被法官打斷。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自古以來法庭是代表正義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的地方。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給中國人民造成了無法癒合的傷痛,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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