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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李慶華被誘騙簽認罪處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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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李慶華因向單位同事講真相被舉報,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越秀區看守所。

由於精神上感受到嚴重的干擾和壓迫,她寫信告訴家人「擔心自己會瘋了」。同時,她還有失眠和抑鬱的症狀,她不時感到精神恍惚,注意力不集中。

李慶華向看守所申請進行精神鑑定,並服用了看守所開出的藥物。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有警員給她一份材料讓她簽字,在昏沉的狀態下,老花鏡當時又沒有送到,李慶華就簽了。

事後才知道是認罪處罰書,情急之下,李慶華寫信出來,急切要求見律師。

李慶華在修煉法輪功前,個性內向,善感多慮,醫院診斷患有重度憂鬱症,伴有失眠症、心絞痛等,一度痛不欲生。

修煉後,各種病症一掃而光,精神喜悅和充實,家庭也和睦起來。她由衷感恩法輪大法,她經常對人講,是法輪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她丈夫看到她的轉變,也支持她修煉法輪功了。

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她丈夫因承受不了這種壓力,與她離婚,她考慮到丈夫的感受,放棄財產,獨自帶著孩子回娘家。

二零零七年,她被非法強制勞教一年半,她單位不但停發工資,而且回來後不安排工作,她跟單位領導、同事講她修煉法輪功後帶來精神和身體的巨大的轉變,講無論依據法律還是政策,單位都不應該停發工資和不安排工作。

在她的善良和堅持下,單位雖然沒有恢復她原來的財務工作,但給她安排了勤雜的工作,職位和待遇遠不如前,面對冷遇和責難,她堅持以她的善良和經歷,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

李慶華本性善良,但善感多慮,親友現在都非常擔心她被誘騙後精神受到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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