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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撓律師會見 四川德陽國保怕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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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德陽法輪功學員張國華被國保非法抓捕後,家人依法聘請了北京律師,前往德陽市看守所會見當事人張國華,被看守所阻攔,德陽國保通過當地派出所威脅家人。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孝感鎮法輪功學員張國華,在賣谷後往回返的路上,被德陽市國保抓走。

然後國保警察到張國華家中,抄走了私人物品。過程中,既沒出示搜查證和《立案決定書》,也沒有留下任何抄走物件的清單。

九月二十五日,家屬依法聘請北京律師,前往德陽市看守所會見張國華,被看守所警察有意阻攔,說是要治安大隊文警官批准才行。

律師只好去旌陽區刑警支隊找到文警官,文又說這事自己說了不算,還得通過國保大隊的顏警官。

顏來之後又說:這事情弄得很大,已經成立了專案組,自己一個人說了也不算數。

律師說:依照中國現行法律,不能會見當事人的只有以下三種:一、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二、恐怖活動犯罪;三、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這三點她一個女人都不沾邊,為甚麼不讓我會見?

顏說:我們可以給她(張國華)往顛覆國家政權方面套。律師說:她一個女人,只是把標語牌上的「愛黨」給塗了,就能說是顛覆國家政權嗎?你二人都是搞法律的人,千萬不要錯用了法律條款,出了問題是要被追責的。二警官聽了啞口無言。

下午,張國華的丈夫連續收到孝感派出所和本村的電話。要求他到派出所去,估計是國保向派出所施壓,要威嚇張國華丈夫不要請律師跟他們講法律。

看來德陽市的官員們似乎很怕講法律,是否正在與當前的「依法治國」較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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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飛 13608108881 (辦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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