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賣樓過程中講真相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三年的冬天,我家賣樓。一天,一個三十多歲的女子,一進屋就看中了我家兩室一廳的樓房,當即就交了二千元錢的定金,並在定金中寫到,如果乙方毀約二千元錢不予退回,甲方毀約雙倍處罰,給乙方四千元錢。

晚上她領著她丈夫又來看房。第二天中午這個女子來我家,說她丈夫不同意買房。她丈夫是搞美術的,說我家東西一搬走,這屋裏就不是這樣了,說我家是因為東西而抬舉了房子,不想買了,想要回定金。當時我不在家,丈夫沒給她,基於雙方的約定,她也沒好說啥就走了。

第三天,我正在做飯,她領著兩個八十多歲的老人來了,我明白她的來意,想用這兩個八十多歲的老人軟磨硬泡來要錢。我笑著對她說,不要著急,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昨天不在家,回來後聽丈夫說你不想買房了,不買沒關係,你家過日子也不容易,我會把錢如數退給你的,因為我是煉功人。不巧的是昨天早晨我們去看病人,家裏沒有錢,從這二千元錢裏拿出三百元錢,現在還剩一千七百元,過幾天你再來,我會把這三百元錢給你。

接著我給她們講了大法的真相,告訴她大法師父讓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做事要先考慮別人,與人為善,還給她們講了「自焚」偽案。她們聽的很認真。

她們都很感動,不斷的說真是遇到大好人了,真是遇到大好人了!並對我說這次來,原打算是想讓我們留下五百元錢,把一千五百元錢要回,沒想到你這麼好,真是謝謝你了!我說不用謝我,要謝就謝謝大法師父吧!她連聲說:「謝謝大法師父!」「謝謝大法師父!」。

臨走時她們再次說謝謝,並表示以後再也不信電視對法輪功的造謠誣陷了。她們說沒想到一句話沒用說,這麼容易就把錢退給了她們,法輪功太好了!

又過了兩天,我家還是以同樣的價錢把樓房賣給了另一戶人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