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去利益心 走正師父安排的路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煉的。剛開始拜讀《轉法輪》後,內心激動無以言表,我知道這個法就是我要找的大法,決心要一修到底,圓滿隨師還。我時時處處嚴格按照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斷提高心性,每當做好時就感覺師父在給我淨化身體,功力也在不斷的上長,短時間就無病一身輕。我想:這麼好的功法應該讓更多的人知道,讓更多的人走進大法修煉,那是再好不過的事兒了。如果人人都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到那該多好啊。

師父說:「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對於財的捨棄,當然它也是一方面,也是比較主要的一方面。」[1]我悟到: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在修煉過程中就是要不斷的修去各種執著心、特別是對於錢財的執著,在當今社會一切向錢看的潮流中、在形形色色的利益誘惑中,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如何把握好修煉的機緣、不被錢財利益所誘惑,從而走正師父安排的修煉之路,是每個同修都要必須面對的。

在單位,我的工作是負責辦公室、後勤等工作,我謹記師父的教誨,在錢財方面不敢有絲毫非分之想。有一年過年期間,相關工作單位人員大老遠的從鄉下給我送來當地土特產,過年期間不便拒絕,過後我通過郵電局給他寄去匯款。一次單位裝修辦公室後,有私企老闆給我送錢,我當時就拒絕了,並給他洪法,講了自己按照真、善、忍修煉的體會,他表示非常有興趣,我將師父講法錄像拿給他看,他看後說,講的真好。

在煉功點義務為同修服務,凡是牽扯錢的事我都主動付出,不要同修出錢,我覺的這是修煉者應有的本份,我就謹記師父教誨:「不存錢、物,不搞治病活動。鬆散管理。」[2]在煉功點上主動提供集體煉功使用的播放機、磁帶,為了洪揚大法自己出錢購買放像機等,放像機就是專一用來觀看師父教功錄像及師父講法錄像,常人的視頻內容絕不在放像機中播放,我認為這是大法弟子以神聖之心敬師敬法的必然。

為了找到合適的場所能夠集體觀看師父的講法錄像,我們曾經多次租賃其它單位的場地。有同修看到我在義務付出,明確提出願意主動出錢,我都拒絕了,大法給予我嶄新的人生,為大法、為同修付出是應該的。如果確實有心為大法付出的同修,我就請他直接把事情做好就行,我是不沾錢的。

大約在一九九八年底,有同修拿了一百元錢給我,說用在集體煉功場所,在推辭不掉後,我用化名將這一百元錢捐贈給了當地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有一段時間,我的工作是專門搞銷售、推銷相關產品。雖然任務重、壓力大,但我從不在煉功點、或同修群體當中去做推銷。有人認為;反正他(同修)不在我這裏購買就要在別人那裏購買,我主動給他(同修)推銷他(同修)需要的產品沒有甚麼錯呀!我不是這麼看的。我認為同修們走到一起是來修煉、是來證實大法的,怎麼能利用這個機會為自己賺錢呢?假如修煉者在修煉團體中搞推銷,那煉功點會是甚麼樣子?這等於是在破壞集體煉功、切磋交流的形式啊!除非同修認為必要且主動找到我這裏提出購買我所銷售的產品,那也是在我工作時間段要做的工作,這在當初我就是這麼認識的,而且對此非常謹慎。

以上是我在個人修煉中, 修去利益心的幾件小事和個人修煉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慈悲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大圓滿法》〈附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