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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王淑英被冤判入獄 家屬維權被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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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王淑英,被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枉判三年,上訴被駁回。

王淑英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由佳木斯看守所轉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現被非法關押在十一監區(嚴管監區)。

家人聘請律師申訴依法維權,但每到相關部門處處被刁難。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再次拒絕律師會見王淑英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王淑英的律師來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要求會見,監獄以嚴管期間不能會見為藉口拒絕律師請求。

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上午,王淑英的家屬與代理申訴案的盧律師和王律師再次來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要求會見,接待人員仍以嚴管期間不能會見的說辭拒絕律師接見。

盧律師對接待人員說:「哪個法律條文說嚴管期不能接見?請你們拿出法律條文來。」

這時負責接待的獄警把上次出面接待的女警(警號是2320203)叫了過來,讓她解決。這位女警對家屬和律師說:「現在是嚴管期,不能接見。沒有領導的簽字,獄警也不能隨便往外提押犯人。」

律師對她說:「那就麻煩你給你們領導打個電話,請示一下吧。」這次,她很痛快的給她們的領導打了電話。打完電話,就讓律師拿出手續做了登記,然後她又對家屬和律師說,你們去找獄偵科吧。

家屬和律師找到獄偵科,律師說明來意,當班的警察一聽是信仰案,就說,我們說了不算,你們去找管這類案子的辦公室吧。

家屬與律師只好離開,找到了一個門牌上標有「××防範管理辦公室」,裏面有個女警,警號是2320331。恰好聽到有人喊她的名字:楊雪。

律師與其說明情況後,她顯的很緊張,馬上說她做不了主,得跟領導彙報,並讓律師和家屬在走廊裏等著。

當她看到家屬和律師手裏拿著手機時,就把家屬的手機搶到手裏,看是不是給錄音了;王律師的手機也被她拿到手裏做了檢查,還想看盧律師的手機時,盧律沒給她,並嚴肅的告訴她,這是我個人的手機,你沒權力看。

她出去請示,回來對律師和家屬說:「監獄長讓你們去找黑龍江省政法委××防範辦公室,然後再到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教改處審批。」

盧律師回應:「你讓我們去找這兩個部門,你得拿出法律依據來,你要是有法律依據,我就按你指的程序走。」

楊雪解決不了,再次去請示監獄長,回來後,以監獄長不再推脫家屬和律師。

盧律師對楊雪說:「正常會見是登記後預約在48小時之內,從上次過來至今,你們已經超過限定時間了,你拿出不讓我們會見的依據來,或者你要拿出審批的程序來,你出示這個東西了,然後我們再看看你們的規定是否合法。」

楊雪回答不上來,就回辦公室去了。過了一會兒,她帶著執法記錄儀,開始給律師和家屬錄像,又給盧律師照相,盧律指問她:「你憑甚麼給我照相?」盧律師讓王律師也給她照相,她一聽,有些害怕了,說:「我這是在正常執法。」經交涉無果,家屬和律師只好離開了監獄辦公樓。

自從上次監獄拒絕律師會見之後,王律師多次給監獄打電話,「六一零」根本就沒有負責辦案的人,你給一個人打電話,她說請示領導,等通知吧;問她下次甚麼時候找你,她便說:下次別找我,誰當班找誰。王律師很無奈的說:其它案件都能正常接見,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不行。

現在律師和家屬對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拒絕會見王淑英一事,已經分別向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郵寄了公示信息的申請,請求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公示不讓會見王淑英的法律依據。

家屬三次去佳木斯中級法院講真相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王淑英的家屬和代理律師已將王淑英的申訴材料遞交到佳木斯市中級法院,當即立案。

希望中級法院審查監督庭能依法辦案,糾正向陽區法院對王淑英的錯誤判決,督察中級法院刑一庭包庇一審法院錯誤適用法律、製造冤假錯案的責任。申訴請求:

1、撤銷黑龍江省佳木斯向陽區法院(2016)黑0803刑初352號刑事判決。

2、撤銷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中級法院(2017)黑08刑終30號刑事裁定。

3、依法對王淑英被指控案件重新公開開庭審理。判決王淑英無罪。

七月三日王淑英的丈夫打電話詢問佳木斯中級法院審監庭負責此案的周金星法官,周法官告訴,像這種案子沒有新的證據一般不開庭。王淑英的丈夫說,那律師我們不白請了嗎?周說,不白請,律師有辦法。王淑英的丈夫向周法官要立案手續,周法官說,不開庭沒有必要開手續,不能給開。

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家屬去了佳木斯中級法院,直奔立案大廳第四個刑事立案窗口,等了半天也沒有人。經過多方打聽知道立案窗口的辦案人員在休假,下週才能上班。

家屬給承辦此案法官周金星的辦公室打了好幾次電話都沒人接。家屬就到信訪大廳的接待室窗口,值班的工作人員告訴家屬周金星今天上午去監獄開庭了,每個星期二、星期五的上午是他和周金星在大廳負責信訪接待。

這名負責接待法官姓郭,家屬和他講了王淑英案的過程,她是因為做好人給冤判,現在你們都知道法官、檢察官辦案終生責任制,把對王淑英的錯判給重新開庭正過來,人馬上回來,我們家屬也就不往上找了。不然,承辦官員將來都會被追究責任的。

郭法官得知家屬是為王淑英申訴案來找周金星,他聽王淑英的申訴材料是六月六日遞交到中級法院的,還愣了一下說:應該給你回覆了,就趕緊對家屬說,周金星回來我一定轉告說王淑英案家屬要求重新開庭。

當時家人感覺這位郭法官對王淑英的案子並沒有甚麼印象似的。後來家屬了解到郭姓法官是刑一庭的,他就是冤判王淑英的刑一庭庭長郭建峰。

九月一日上午八點半家屬再次來到市中級法院,到了立案庭沒人,打電話辦公室也沒人接,一會兒看見立案庭的法官孫英白從樓上下來,家屬忙迎上說:「孫法官,我正找你呢!」他一愣,問找他甚麼事?家屬說:「我們要開一個王淑英的立案證明書。」他說:「我們只給公安等相關部門出示證明,不給個人出示證明,你的事情不歸我管,我已經交給辦案人了,以後不要再找我了。」 說完他就走了。

家屬給周金星打電話,周不接。後來,家屬看到信訪辦的劉大偉主任,就將王淑英申訴案的情況和周金星不見家屬的詳細情況反映給了他,並要求中院將此案一審、二審的錯判,要求重新開庭審理,並對此冤錯案予以糾正。

正說著,立案庭孫英白過來搶著說:「她們的案子我知道,還在審理中,馬上完事了。」這時,劉主任藉機說,你們下週二來找周法官吧,我還有事,要開會 ,接著就上樓了。

郭建峰正好從身邊經過,他認出了家屬,顯得很慌亂,神情很不自然。家屬緊隨他到窗口問他:「郭庭長,上一次你登記並答應我們關於王淑英案重新開庭的事情,轉告給周金星法官了嗎?她是怎麼回覆的?」郭一下就愣住了,裝糊塗問甚麼事?

家屬一直看著他,郭有點慌亂的雙手往桌子上一摁說:「我想起來了,我沒告訴她,去外縣了,回來以後一直沒見到她,這次我一定想著告訴周金星,你們下週二來吧。」

看出他很緊張,不敢聽,也不敢看家屬,隨口說:「你們不就是要求重新開庭嗎?」

家屬笑著說:「我們要求重新開庭,是為你們這些參與的法官好。老弟呀,你看清現在的社會形勢了沒有?現在習近平(打虎拍蠅)打的都是曾參與過迫害法輪功的人,再繼續參與迫害的就是傻子……」

九月五日上午九點,家屬又去了中級法院,經法警查看身份證,被詳細的安檢後,就直奔周金星的接待窗口與周金星法官打招呼。

周法官第一句話就對家屬說:「你們沒帶錄音筆吧?」當她得知家屬的來由後,就告訴說:「王淑英的案子己判完了,是維持原判。」並再三解釋,這樣的案子重新開庭不可能,我也沒辦法,她還說,她曾三次去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會見王淑英,前兩次都被監獄拒絕,最後一次才讓見。她說:「看王淑英很善良。這事你們就找律師吧。」

家屬聽說己判完,馬上要下判決書。家屬說:郭庭長和周辰法官糊裏糊塗在判決書上簽了名,已經錯了,如果能重新開庭改正過來,也是為了他們將來能夠解脫,凡是參與者,都會面臨歷史的大審判,誰都逃脫不了。

也告訴周法官,我們接連幾次來找你,不是為了求你,也不是僅僅為王淑英討還公道,而是為了你和你的雙親還有你的可愛孩子,讓你重新開庭是真正為你好,這不負責任的做法,是徹底上了賊船,你在判決書上簽了字,這就是參與迫害的證據了,就是把自己送上了審判台。

周法官聽著家屬的話,表情很無奈又很擔心的說:「你說我怎麼辦?」家屬說:「以後再別接法輪功的案子了,不聽他們的安排。」

她說:「那不是我們願意做的,是電腦安排的,推不了呀。」家屬說:「那就由自己說了算,看現在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煉法輪功,要自己辨別真偽,善惡與正邪呀,不依法行事,不僅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又告訴她記住法輪大法好,她不敢多聽,讓家屬快走。

郭建峰對家屬說話很不善,他已經回憶起了自己在王淑英一案上的所為,無論是來自「六一零」安排還是政法委的壓力,這種愧對自己良知與國法的犯罪,是他永遠都擺脫不了的夢魘。

奉勸還在被中共邪黨裹挾著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所有公檢法人員,能儘快清醒,為自己留條後路。別抱著一種僥倖的心理,以執行政策為藉口推卸責任,與己無關,因而無所顧忌地作惡害人,以至於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從法律角度看,被脅迫行兇作惡同樣是故意犯罪,同樣面臨法辦追責的,怎麼能與己無關呢?有蒼天在上,作為執法人員褻瀆法律、執法犯法的後果是甚麼?你們應該比一般普通百姓更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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