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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一年半 遼寧凌源市張振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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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凌源市張振祥因控告江澤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下班途中遭國保大隊大隊長張利平和城關鎮派出所綁架,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被非法開庭,枉判一年張振祥提出上訴。

律師做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律師語重心長地告誡當庭公檢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認為,我國國民整體道德下滑,根本原因就是因為國民有自己信仰的人太少,不相信因果報應,做壞事無底線。法輪功這個群體信奉『真、善、忍』,出了問題總是找一下自己的不足,其道德水平非常之高。張振祥這些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政治目的,就是因為修煉法輪功治好他的病,他才堅定信仰法輪功,他的所有行為不但對社會沒有危害,對社會道德的提升起的是正面作用。我們法律人,應該有民族憂患意識,應該認識到中華民族已經處於信仰危機之中。我們應該善待這個群體……在沒有法律認為是犯罪的情況下,應儘快將他們釋放,不應該任由少數人的操縱枉法裁判。應該可以推測,終有一天,所有這些案件都會被平反,……把法輪功學員送進監獄的人,遲早會受到良心譴責!」

今年六十一歲的張振祥,家住遼寧省凌源市城關鎮安杖子東營子村。他出生在一個和睦幸福的大家庭,他上面有五個哥哥,兩個姐姐,是家裏的「老疙瘩」。成家之後,他與妻子養育了一兒一女,並承擔起贍養母親的責任。張振祥十五、六歲的時候,幹活累傷了,從此落下咳嗽吐血的病根,幹一點活就會犯病。一九九五年,在哥哥的引導下,他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以「真、善、忍」為原則提高自己的心性,從此這個病根就不翼而飛了。

張振祥修煉法輪大法之後,心性昇華,不管在哪兒幹活,都是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的。他在市裏的某家企業管賬,深受老闆的倚重和信賴。在家裏,張振祥是一個孝子,盡心盡力奉養老母親,在鄉鄰中傳為美談。張振祥的老母親,也深深受益於法輪大法,身體健康,心態樂觀,在九十二歲得高齡無疾而終。親戚們都知道,這老太太是得了法輪大法的福報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政府實施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新政策後,全國二十多萬大法弟子及其家屬向「兩高」實名控告江澤民違反中國現行憲法及法律、殘酷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行,張振祥也是其中一員。為此,他遭到了公安警察的騷擾。警察竟然從隔壁他大嫂家翻牆闖入他家。張振祥嚴厲制止警察的犯罪行為,並給警察講真相。警察悻悻而去。

然而警察並沒有悔改之意,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下班途中,張振祥遭到國保大隊長張利平和城關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刑事看守所,他的家遭到警察的非法搜查。

張振祥堅決不放棄自己的信仰,不寫「保證書」,遭凌源市檢察院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非法批捕後,他的家人為他請來了一位律師維權。律師去看守所會見了張振祥。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凌源市法院非法開庭,律師在庭審中為張振祥做了精彩的辯護。

律師針對所謂「物證」--撥打真相電話的通話記錄清單和多張光盤,當庭提出了質疑。律師認為偵查人員搜集、保管、移送「證據」的方式不符合法律程序。即便本案的指控全部屬實,撥打真相電話和持有光盤的數量,也遠遠達不到追究刑事責任的要求(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

律師著重指出:法輪功是一種信仰,信仰的權利就包括製作和傳播資料,涉案的書刊、光盤是合法的。光盤沒有當庭播放,也沒有任何鑑定意見證明涉案光盤是×教宣傳品。我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法輪功是×教,公安部和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法輪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為準則,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修煉法輪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

律師也從「犯罪構成」這方面闡述張振祥一案根本不構成犯罪:「張振祥修煉法輪功的目的是強身健體、提高心性,沒有任何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目的,也沒有任何破壞國家法律的行為,其行為沒有任何危害性。因為任何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必須是具體的,是能看得清摸得著的,而且可以量化的……指控張振祥「破壞法律的實施」,除了必須具體證明,究竟破壞了我國哪一部法律,其中破壞了哪條、哪款、哪項之外,控方還必須提供,因為破壞法律實施,而給社會造成了甚麼危害,或者給他人造成了甚麼損失?但這些庭審中公訴方並未出示任何證據來證明。張振祥客觀上沒有任何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行為,其修煉法輪功的行為也沒有任何危害後果,依法不構成犯罪。」

最後,律師請法庭能夠依法認定張振祥無罪,或建議公訴機關對本案撤訴處理。

然而,凌源法院明知是枉法裁判,卻仍然非法判處張振祥一年半的徒刑。張振祥提出上訴,二審即將開庭。

張振祥被非法開庭的第二天,另一位凌源大法弟子王豔秋也被非法開庭。家人也為她請了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王豔秋被枉判四年。據悉王豔秋也已經上訴。

凌源的公檢法人員,一直忠實執行著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迫害十八年來,據明慧網報導,凌源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弟子達238人,被非法判刑的已達百人左右。

上天正在借當政者的手布下天羅地網,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在胡溫當政期間已經被廢除。(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的《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中第九十九項、第一百項)現在擁有法輪功的書籍、資料根本就不能作為判刑的藉口。

現政府已經為追責江氏集團出台多項新法規。二零一三年出台的《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中,推出辦案終身負責制,套牢了所有基層執法犯法的公檢法人員。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現政府建立了「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為追查制定迫害政策的江澤民及其幫兇提供了依據。二零一五年出台《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直指操控公檢法枉判法輪功學員的「六一零」人員。

據明慧網「2017上半年法輪功學員無罪獲釋綜述」一文,今年一月到六月,在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中級法院,都有阻止或終止迫害程序的案例,54名法輪功學員獲釋,另97人被退卷。這些案例發生在中國大陸的二十一個省、直轄市。其中公安局釋放的5人,檢察院退卷的80人,檢察院撤訴的35人,法院准許撤釋放的11人,法院因證據不足發回重審六人,中級法院撤銷原判釋放3人,中級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11人。可以想像,在不久的將來,這股正氣會逐漸蔓延到全國。在此也希望凌源公檢法能快點醒悟,早日匯入到這股正氣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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