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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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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 給龍口父老鄉親的一封信

  • 寫給秦皇島各級官員和父老鄉親們

  • 給龍口父老鄉親的一封信

    各位父老鄉親:

    我是龍口市北馬鎮人,我的兒子邵強曾是浙江大學的高材生。一九九七年邵強大學期間,聽說法輪功能讓人道德昇華、強身健體,課餘時間就和教授及其他同學一起學煉法輪功。自此,邵強曾患的所有疾病一掃而光,生活中他處處以「真、善、忍」為原則,做事先考慮別人,遇到矛盾找自己。修煉法輪功,使邵強變得誠實、善良、寬容、平和。

    邵強畢業後分配到青島航務二公司任工程師,工作中不挑不揀、兢兢業業,他開發的項目多次給單位降低工程成本,使公司受益,他因此得到領導和同事的好評。他的智慧與高尚品格都來源於修煉了法輪大法。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極端妒嫉,一意孤行的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操控所有媒體鋪天蓋地的造假宣傳,把不收錢財、教人向善的法輪功誣蔑成邪教,煽動仇恨。為了澄清事實真相,無數的法輪功學員本著對政府的信任,紛紛依法上訪。邵強也是其中的一個,他帶著一顆真誠的心,來到北京,只為說一句公道話,向政府說明法輪功是甚麼,讓可貴的中國同胞不被謊言矇蔽,還世人知情權,卻因此遭到殘酷的迫害。

    邵強因上訪被非法判十年冤獄,在山東省監獄遭受藥物迫害,造成記憶力衰退,反應遲緩,頭腦時而清醒時而糊塗。曾經的高材生如今被迫害的工作幹不了,錢不能掙,四十多歲的人還得我這個老母親照顧,那個心酸、那個肝腸寸斷誰又能理解呢?

    以下是邵強清醒時斷斷續續地講述自己被迫害的部份經歷: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邵強去了北京,信訪辦成了「抓人辦」,有話無處說,邵強在北京先後被非法抓捕到豐台區看守所、東城區看守所、北京市看守所進行關押,最後又送到昌平區豆格莊看守所。在北京被非法關押期間,因拒不轉化和不出賣其他法輪功學員,邵強多次被打得暈死過去,看守所警察用盡了各種酷刑折磨他。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五,在滴水成冰的寒冷冬天,邵強被看守所警察扒光衣服,往身上澆涼水,說是給他洗冷水澡。有一次警察用重器把他打得昏死過去,醒來後邵強發現地上一灘血,頭上有個大口子還在流著血。因為長期睡在潮濕地面上,身上長滿了疥瘡長達七個多月,白天晚上奇癢難忍,晚上睡覺時很多人擠在一起,癢的時候也無法用手抓,因為擔心影響別人休息,就強忍著奇癢的痛苦。

    在北京看守所被折磨近一年時間,邵強被非法重判十年冤獄,二零零一年十月被轉送到山東省男子監獄。

    本以為到山東就好了,離家近些能見到親人,可沒想到中共媒體一言堂的宣傳,把法輪功誣蔑成「邪教」,編造謊言煽動仇恨,監獄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異常兇狠殘暴:他們把邵強關到小黑屋裏進行恐嚇,白天晚上都不讓睡覺,一睡覺就用大頭針扎手背,紮的手背上密密麻麻全是針眼,要不就用大燈泡照,強光刺的眼睛無法形容的難受。

    邵強經常被打得渾身劇烈疼痛、頭暈噁心……但他堅持自己學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在哪裏對自己都嚴格要求,因為不屈服,獄警多次對他拳打腳踢、肆意迫害。有一次警察李偉叫來王姓、郭姓兩名罪犯,用約束帶上的鐵餅撬開牙齒,把生殖器放到邵強嘴裏,進行人格污辱。又用約束帶(一種酷刑具)把右手和左腳綁在一起,一個星期不能直腰,不得不貓著腰走路,非常痛苦。

    還有一次獄警李偉暗示死刑犯監控邵強,說找個理由收拾他。在用約束帶把人反綁的情況下毒打,打完之後弄到人多的地方示眾,用盡各種方法對人進行羞辱。有時中午不讓回去吃飯,強迫坐在一個很小的纏線的車轂轤上,因戴著腳銬當時腳被磨破了,流了好多血,直到現在還留有傷疤。濟南的夏天高溫酷熱,十五平方米的監室住了五十多人,不讓隨便喝水,不讓隨便上廁所,一坐就是一天,邵強被這樣折磨了很長時間……

    一次,邵強在廁所裏給一位法輪功學員一卷手紙,被人舉報,被關進一個很窄的小黑屋,每天只給兩個小饅頭,屋裏放一個馬桶,這樣一關就是一個月。因為一直不轉化,別人出工回來可以自由活動,邵強一直被強制抄監規,家人也被剝奪了探視的權利。

    中共監獄還利用注射不明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邵強從監獄回家後清醒的時候說:「我也沒病,警察逼我去住院,天天給我打針,打的甚麼也不告訴,後來腦子就開始迷迷糊糊了」。

    邵強今年42歲了,至今沒成家。他時而清醒,時而糊塗,藥物迫害發作嚴重時,像個傻子似的。因中樞神經被嚴重破壞,很多被迫害的細節都記不起來了,邵強還遭受過甚麼樣的酷刑折磨,無法想像。

    以上他所遭受的精神折磨及肉體摧殘只是無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冰山一角。面對曾經是我和全家人的驕傲--我那正直善良優秀的兒子,只因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個道德高尚的好人,竟遭到如此慘烈的迫害,作為母親,我的心都碎了。看著如今頭腦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的兒子,家人不知流了多少眼淚。

    各位父老鄉親,今天我把我兒子的真實情況說出來,不是為了博得大家的同情,是想通過這件事讓大家認清事實真相。憲法規定信仰自由,現在都提依法治國,法輪功沒給任何人造成傷害,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相反,學煉法輪功的人越多,這社會只能越安定祥和。記得一位給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說: 「法輪功學員是無辜的,本應該以他們的言行得到讚許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們的國度裏,他們卻因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這樣的法庭,這是荒唐的。」

    有人說,政府不讓煉就別煉了,這世道有權就是「理」,別給自己找麻煩。鄉親們,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對祛病健身有奇效,沒給任何人找麻煩,是邪黨江澤民團夥找老百姓的麻煩。就因為學的人多了,小心眼兒的江澤民才發起迫害的。學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對國家、對社會有百利無一害,把「真、善、忍」當成對立面來打擊,大家想想這是甚麼。

    二零零零年公安部發布《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年】39號)。通知中明確的列出了現已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裏面沒有法輪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再次重申了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也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邵強如果沒有遇到法輪大法,沒有修煉,他的疾病痛苦誰知道?誰能替他分擔?原來身上那麼多的病,因為修煉大法,幾週就好了,沒花一分錢,大法師父也沒要一分錢。都說「受人滴水之恩,必當湧泉相報」,這是一個人應具備的品質,邵強得到師父洪恩,沒有湧泉相報師恩,只是說一句公道話,難道不應該嗎?

    對法輪功長達十八年的無理迫害,使人們被謊言矇蔽,善惡不分,排斥甚至詆毀「真、善、忍」這個普世的價值,致使中國社會道德淪喪,假貨泛濫,每個中國人都是受害者。江澤民把國家、民族拖入災難,致使這些年來中國大陸天災頻發。二零一五年,司法新政規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現在有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把江澤民告上法庭了,要求將他繩之以法。

    歷史上中共要打倒誰沒有超過三天的,狼要吃羊,他會找出很多理由。自從江澤民喊出共產黨一定要戰勝法輪功那天起,十八年了,法輪功不但沒有倒下,反而洪傳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事實證明:邪不壓正,真理不會因強權而改變。

    善良的鄉親們,在善惡是非正邪之間,每個人的態度都決定著自己的未來。選擇正義和善良吧,為自己積下厚德,為子孫後代種下福田。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寫給秦皇島各級官員和父老鄉親們

    家鄉父老(官員)們:你們好!

    我們有緣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也許不經意間就與您匆匆擦肩而過,來不及打聲招呼,說聲問候。然而在我心靈深處,多麼希望忙碌的人們都能幸福祥和地生活啊!您能在百忙中看一看這封信,將是我最大的欣慰。

    秦皇島,地處東海之濱,自古以來就和「神仙」、「求道」等傳說結下了不解之緣。煙波蕩蕩,山島聳峙,海浪沖刷著千百年不滅的記憶。然而走進現實,回眸往事,我們是否還記得,內心深處對上天的那份敬畏以及那真誠求索的向道之心﹒當歷史走進1992年,法輪功開始傳遍中國。1995年,法輪大法也傳到了秦皇島。到1999年7.20迫害前,秦皇島地區有近兩萬人修煉法輪功。其中包括商人、知識分子、醫生、農民等各階層人士。然而,正在越來越多的人體驗到法輪功祛病健身、淨化心靈的神奇功效之時,江澤民卻出於個人私慾,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全面打壓。

    截至2017年8月,據不完全統計:秦皇島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有43人:王海金、鄧文陽、裴彥慶、張玉芹、張志彬、李書利、李凱……長長一串名字的背後包含著怎樣心碎的血和淚!他們為堅守正信承受了怎樣不為人知的苦難!

    被迫害傷殘的12人:楊玉珠、付偉萍、曹桂芳、趙煥珍、常立中等。漫漫的苦難日子面前,如何平復身心的劇痛!

    還有被非法判刑的有98人;被非法勞教過的有290人次;被綁架關押、洗腦、洗劫財物、騷擾至少1637人次;遭精神病院迫害13人 ;迫害失蹤的至少4人;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酷刑多達50餘種;勒索錢款至少260多萬;被搶劫的物品不計其數。

    時至今日,秦皇島還有55人被非法關押在監獄或看守所遭受著非人的迫害。僅秦皇島當地看守所就有左洪濤、楊曉勇、吳文章、張愛文、陳豔玲、白雪松、徐秀娟、馬鳳珍、高連厚、王海燕等20多人被綁架,多數仍被超期關押著。

    現在全國上上下下都在談論、關注著現政府的反腐風暴。以江澤民為首的「血債幫」所控制的軍隊、政法等系統的奸佞惡吏:周永康、徐才厚、李東生、薄熙來等紛紛遭整肅清算;終極大老虎─迫害法輪功的始作俑者江澤民也在被圍剿之中。

    從2015年5月以來,來自29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近21萬名法輪功修煉者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刑事控告書》,實名控告前中共獨裁者江澤民,他利用手中權力對法輪功修煉者長達18年的「群體滅絕性」迫害。而且海內外聲援法輪功「訴江」的民眾亦達240萬,天象使然!

    作為秦皇島的家鄉父老,特別是有著公權力的官員們,你們的責任重大啊!對人對己都在面臨著終極選擇的時候了。在法輪功學員十多年如一日的講真相中,大量海內外民眾已經覺醒,如今,2億8千多萬中國人退出了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各地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越來越多。許多正義律師不顧個人聲名利益得失和安危,為法輪功學員也做無罪辯護,僅從2017年上半年,中國大陸已有21個省、直轄市出現不予起訴、釋放法輪功學員或退卷的案例(54 人無條件釋放;97人被退卷)。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共各級官員以各種形式與江氏集團切割,這些不斷出現的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是公檢法人員明白真相後的自保和贖罪。

    大陸首例法輪功獲國家賠償案─「法輪功學員許郴生的家人申冤四年獲國家賠償案件」,更是震驚大陸公安司法的大事。「明慧網2017年7月31日消息:湖南郴州市47歲的女法輪功學員許郴生,2012年5月16日上午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警察當街抓捕,被背銬在鐵椅子上「審訊」12小時後身亡。其子楊許俊為母伸冤,經過漫長的4年多官司,最終獲得國家死亡賠償金31.96萬元人民幣和被贍養人生活費5400元。」獲國家賠償金數額距離人權、人性的標準雖然還有很大差距,但是向大陸公檢法官員發出的信息是明確的: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集團已經失去了政治權力和反撲能力─迫害已難以為繼,隨時可能被終止。

    清算就在眼前。作為家鄉人,我由衷的向家鄉的各個層面的人們道出肺腑真言:請您與我都成為結束這場荒唐迫害的一份子吧!

    一、按中國目前的法律,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

    中共一直以刑法第300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來迫害法輪功學員,並以此欺騙了一些底層執法人員們。可是,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均無法律文件或司法解釋明確法輪功組織是邪教組織(法輪功修煉「真善忍」,祛病健身,道德昇華,是利國利民的正信,搞精神控制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組織)。

    公安部2000年《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個,但法輪功並未在列。實際上,邪教之說來源於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採訪談話,而江澤民的個人言論不是法律。

    刑法第300條說是破壞了法律實施,公訴人和法官卻又都說不出法輪功學員到底破壞了中國現行的哪條法律和法規的實施。中共的國家憲法是承認信仰自由的。所以,早期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從道義上做自我無罪辯護,後來很多律師也開始大膽地純粹從法律上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目前在網絡上,明確公開了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的第50號令,廢除了1999年發布的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承認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為甚麼近日才看到「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解除」的消息﹒有評論認為,中共現任當權者在不斷地向人們釋放這樣的信號: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合理合法。說明即使在中共內部,江澤民團夥對法輪功的迫害也不得人心,已走向末路,面臨被清算的結局。

    二、報應就在朝夕之間,迫害者惡報頻發

    在今天,中共江氏集團的各級官員不斷落馬,也許前一刻還不可一世,頤指氣使,轉眼間便鋃鐺入獄,成了階下囚。落馬被抓是報應的一種方式,而且只是開始。

    在明慧網上公開報導了大量惡報事例,觸目驚心。表現形式是入獄也好,得絕症也好,遇到的各種災禍也好,那都只是報應的開始,更大更可怕的報應還在後頭,因為迫害修煉佛法的人,罪實在是太大了!

    人在做,天在看。過去幾年高壓反腐中的落馬高官,大都積極追隨江澤民犯罪團夥迫害法輪功,包括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蘇榮、李東生、周本順、奚曉明、馬建、王立軍、朱明國、張越、武長順、趙黎平、呂錫文、萬慶良、譚力、蔣潔敏、劉鐵男等等。表面上看,這些人是因為貪腐或權鬥落馬;實質上是因為他們迫害法輪功而遭了惡報,連最近所謂的『王儲』孫政才落馬,也是其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報應。

    執法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的事例,多年來一直不斷。比如,明慧網發布「2015年中共公檢法和610人員遭惡報統計」顯示,僅2015年一年裏公檢法及政法委、610人員,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就有709人(中央與省部級官員不包括在內),其中250人死亡。2016年8月發布的另一篇「明慧報告:610人員惡報綜述」中說,中共610人員遭惡報總人數有783人(由於信息封鎖,這只是一部份),其中遭惡報死亡和患病、受傷者的比例佔70%以上。近年來,610官員被查處落馬的也越來越多,人們把 「610職位」說成是死亡職位真實不虛。僅舉幾例:

    李東生,曾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是自焚偽案策劃者。後升任公安部副部長兼610辦公室主任(610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2013年11月,李東生落馬,大陸媒體稱其「玩火自焚」。2016 年1月,李東生被判刑15年。

    陳虻,「天安門自焚案」製片人,2001年10月升任「東方時空」主管。2008年3月陳虻被查出患胃癌。九個月痛不欲生的病痛折磨,陳虻主動要求醫生放棄搶救,死於北京腫瘤醫院,死時47歲。

    羅京,央視新聞聯播主持人,播報了大量誣蔑法輪功的假新聞,包括「天安門自焚」偽案。2008 年羅京被查出患淋巴癌,2009年5月病情惡化,病中還出現口腔潰瘍等併發症,舌頭潰爛,不能說話喝水。6月5日死於北京307醫院,死時48歲。

    當年周永康命令監獄等惡徒「包夾」法輪功學員,現在身陷囹圄的自己也被24小時「包夾」。
    當初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各級黨政軍官員,給法輪功學員個人及家人的肉體與精神上造成的摧殘和恐怖壓力,正如今天自己在反腐高壓恐懼中一樣每日心驚膽顫、惶惶不可終日;那些因貪腐的目的追隨江氏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卻先以貪腐之名落馬入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是不是天理報應﹒三、秦皇島執法人員惡報連連中共迫害法輪功,所用手段之卑鄙、邪惡,可謂集古今之大全,令人神共憤,天滅中共已經是歷史必然。

    在我們秦皇島,十多年來也是惡報不斷,不完全統計,迫害法輪功的犯罪嫌疑人遭惡報的案例有54人(這還是在邪黨一貫有意掩蓋下得到的數據)。其中死亡24人,嚴重疾病16人,傷殘7人,免職3人,逮捕、審查、雙開4人。

    宋長瑞,原秦皇島市委書記,放縱昌黎縣開辦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2004年4月30日,宋長瑞放縱山海關惡警抓了8名法輪功學員,並將其中一女法輪功學員打傷。2004年5月11日晚,宋長瑞從石家莊回秦皇島途中,在唐山境內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坐的小車鑽到大貨車下邊,嚴重追尾,宋多根肋骨骨折。

    高保林,男,原秦皇島市公安局局長,緊隨江氏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他擔任公安局長期間,許多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判刑、洗腦,尤其是暑期江流竄到北戴河,秦皇島公安打手配合610採取卑鄙下流的手段把法輪功學員都抓進洗腦班,以表對其主子的忠心。後被調到邯鄲工作。2003年在廊坊出車禍,並殃及家人。高本人肋骨折四根,他妻子的腿骨折,住在北京一家醫院。這對認識他的人和公安內部產生很大震動,有人說:肯定沒幹好事遭報了。

    彭魯言,男,四、五十歲左右,秦皇島市公安局交通分局的副局長,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2004年6月下旬,彭魯言跟一個有夫之婦去酒店吃飯、跳舞,然後回居住地同居。被女方的丈夫跟蹤發現,並當即叫來了彭的領導和紀檢委領導、110人員等一起捉姦,從半夜1點一直敲門到第二天上午11點彭才把門打開,這時外面看熱鬧的群眾人山人海。當二人被帶走時,群眾無不拍手稱快。彭因生活作風問題和經濟問題被隔離審查。

    田川,男,死前任秦皇島市防暴大隊長。因打人兇狠被市政府抽調駐北京辦事處,擔任負責秦皇島市三區四縣抓捕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任務,市領導並允諾完成任務後,任市局副局長。田川接到指令後對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不分男女老少,大打出手,並揚言「上級領導有令,怎麼整你們也無處告。」田川為了一己私利,喪盡天良,突發暴病,一個月左右時間變得骨瘦如柴,終因作惡太多,遭報應而死,死時年僅38歲

    溫德海,海港公安分局處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多人經他手被勞教,現已遭報,在押送法輪功學員去山海關拘留所返回的路上遇車禍死亡。

    李鳳義,秦皇島公交分局惡警,自1999年7﹒﹒20以來,李風義緊跟政策迫害法輪功,非法搶法輪功學員的家、抓捕法輪功學員。對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造成多人遍體鱗傷,一人重傷不能行走,其在不久就遭了報,於2005年3月初,突發心臟病而亡,年僅39歲。

    楊穎,男,原秦皇島市公安分局副局長,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現已遭報,因跟妻子鬧離婚,在賭博時被妻子舉報,楊被當場抓獲。後楊穎被雙開。

    李琛(申),原青龍縣婁丈子鄉原政法委書記,自1999年7.20以後,追隨江澤民邪惡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本鄉經他送進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有30多人;被學校強迫退學的一人,只因學法輪功剛上初中一年級,就被趕出學校。法輪功學員翟風梅到大板去看望病危的哥哥,也被李琛等人追回送進了看守所。「善惡有報」,李琛執法犯法,造下罪業,就得償還,現已遭報:一、有職沒權,離開了工作崗位。二、得重病,花二萬七千多元治療。治療留下後遺症,小便失禁,還只能蹲著。

    劉永春,原秦皇島鐵路裏居委會主任30多歲,曾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帶著辦事處的惡人洗劫管轄區的法輪功學員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2000年,用欺騙的手段把一個70多歲的老太太騙到秦皇島海濱路辦事處,直接送山海關小陳莊洗腦班非法關押40多天,然後又找到她兒子勒索800元,才放她出來。現劉永春已遭報,2002年,劉永春突然得精神病,他妻子和他離婚,他在犯病時打壞了他兒子眼睛,還跑到海濱路辦事處把玻璃鏡子都打碎了。

    周鳳同,秦皇島市某中日合資企業前工會主席,在他任職期間,在迫害法輪功之初,他夥同相關人員,強制「轉化」單位的法輪功學員,經常去人家的家裏或在單位找人談話。把去北京證實法的法輪功學員走後門送進撫寧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做惡事同時,他的家裏禍事不斷:他的妻子摔傷了手臂,他自己也扭傷了腳,他的兒子也出了車禍,軋斷了腿。儘管這樣此人還不醒悟,現已遭報,暴屍街頭。

    李青山,河北省青龍縣西蒿村中學校長(原土門子鄉中學校長)死時43歲,追隨江氏集團搞迫害,在校園搞反對大法的集體簽名,放誣蔑大法的電影,張貼誣蔑大法的漫畫。有法輪功學員對其講真相,他不但不聽,還把其告到派出所。2005年8月2日檢查出肝癌,10月7日死亡。據說此人身體健壯,正值中年,突然死亡,在當地引起不小的震動。

    胡殿龍,秦皇島市耀華廠公安處,處長,男,經常配合市公安與610抓廠內法輪功學員。現已遭報,於2002年,患直腸癌。公安處科長周磊,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現已遭報,2002年死於肝癌,死時年僅47歲。

    潘權,秦皇島市撫寧縣茶棚鄉派出所惡警,因緊跟江羅集團迫害法輪功,搶劫法輪功學員家中財物、勒索性罰款,把法輪功學員戴上手銬,按在地上用木棍壓在小腿上,站上兩個人用力下踩,使人疼痛難忍。而中共對這樣的惡警給予「提拔」,由一個警員提升為台營派出所所長。就在他上任的當天(也是報應的那天),他兒子被車撞死。他內弟利用他工作之便開爆竹店,爆竹店爆炸,他內弟當場被炸死。真是一人做惡,殃及家人。

    鄭大鵬,原任山海關公安分局預審科副科長,1999年7月借調一科,主抓迫害法輪功,期間表現非常積極,動手毒打並用刑折磨法輪功學員。2002年年底,他與罪犯曹某(已槍決)勾結之事敗露,被下放到南窯河派出所任民警。

    王保和,前撫寧縣駐操營派出所指導員,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期間,一直走在前,多次抓捕法輪功學員、搜書,並用搜到的大法書燒開水喝,2006年,他得了半身不遂,2008年下半年已不能說話,吃飯都要人喂,真是生不如死。

    董守民,青龍縣土門子鄉書記,多次組織抓捕法輪功學員。2008年1月7日,董守民在秦青公路自駕轎車追尾起火燒死,年僅39歲。

    潘強(潘維興),駐操營派出所所長,在江氏迫害法輪功期間,衝鋒陷陣,暴打法輪功學員、搶劫家中財物、搜書,表現賣力。潘強開車抓法輪功學員時,撞車。其妻子與人通姦被其撞上,現在家庭離異,生活沮喪不堪。

    蒼天有眼,善惡有報,這樣的例子還很多,不一一列舉。這些被中共的黨文化和「無神論」迷惑和毒害了的人,在迫害法輪功上,為了保住自己的權利、利益,不惜出賣自己的良心,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人,不僅害了自己,還殃及家人。他們才是中共暴政的真正受害者和犧牲品,真替他們惋惜。

    三、莫為中共做替罪羊

    在明慧網2017年6月29日一篇報導中,遼寧朝陽縣法院法官吉首軍在冤判了法輪功學員後,對法輪功學員家屬揚言:「即使法輪功將來被平反的話,等三百年後我骨頭渣子已都爛了…… 」
    吉首軍的話,反映了不少至今還在參與迫害者的心理,至少有:

    一、知道法輪功是被冤枉的。

    二、不否認自己目前所做的是壞事和違法的事,但為了利益或飯碗還是昧著良心執行。

    三、平反是太遙遠的事,有一種「做了壞事想逃避懲罰」的僥倖心理。

    這麼多年來,筆者不只一次聽到有參與迫害的中共人員說:要平反,那是三百年後的事了;平反的事,三百年後你我這一輩人都看不到了等等類似的說法,為甚麼老會想到「三百年」呢?有人知道當年基督徒被古羅馬帝國迫害「三百年」後才平反的事。以此來推測:法輪功被中共迫害也得三百年後才平反。於是自己也把希望寄託在「三百年」上。

    其實很多參與迫害者都知道,這一天遲早要來,但希望發生在很久以後,或拖得越長越好,或者等自己都作古了,看能把我怎麼樣,能把已爛了的「骨頭渣子」怎麼樣?「人死如燈滅」是無神論的毒害,使人只看眼前,只圖眼下及時行樂,還是眼前的利益實惠,工資獎金要緊,有人還幻想著參與迫害發財升官呢,哪管還有天理良知。

    這種人其實是在自欺欺人。今天中共中的很多明白一點的人都在議論:這件事(迫害)要結束了。迫害馬上就要維持不下去了!在上面提到的遼寧朝陽縣法院法官吉首軍,在法輪功學員家屬打電話訊問他為甚麼冤判時,吉首軍說:「我一個人說了不算。」他這樣說不是也想推脫罪責嗎?

    我們知道在各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背後,可能真的有政法委、610人員在「上頭」在施壓。但做了壞事,自己得承擔,不能以「我說了不算」來推脫罪責。因為違法騷擾就是你上門幹的,綁架的行為就是你實施的,冤判的「判決書」就是你的簽名。

    《公務員法》第54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刪除了1999年6月11日出台的同文件的第14條「執行上級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責任」,「錯案終身追究制、責任倒查制」等新政,也宣告「執行命令」不是逃脫制裁的藉口。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已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14項罪名,將面臨法律的追訴。實際上把參與迫害者的推脫罪責的退路給堵死了。

    大幕已開啟。國際上有35位律師,代表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在33個國家和地區54次正式起訴江澤民或其主要幫兇。這被海外媒體稱為二戰後對納粹黨審判以來最大的人權訴訟。國內老虎蒼蠅一起打,位重權高的老虎紛紛落馬,離蒼蠅也不遠了。

    四、珍惜所剩不多的贖罪機會

    有人困惑於迫害政策現在怎麼沒有完全停止?卻沒想想,迫害政策沒停止,其實是上天給你贖罪的機會啊!真的不是給你繼續為蠅頭小利和眼前利益繼續參與迫害的機會!你想想,一旦元凶江澤民被抓捕,這件事就結束了。迫害一旦停止,江氏一夥被繩之以法,那時候你哪還有自救的機會?哪還有贖罪的機會?是不是只剩被清算和悔恨的份了?一定要轉變觀念啊,真相才會使你頭腦清醒。

    家鄉的官員們:萬古的機緣使我們走入同時代,緣份又使我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在我心靈深處,多麼希望我們的家鄉父老都能幸福平安,一同度過這最後的劫難,迎接美好的未來!

    18年邪惡的迫害,秦皇島人也或多或少被中共江澤民蠱惑欺騙,或多或少的傷害過信仰真、善、忍的善良人,犯下了大大小小的罪錯。大法師父教導我們要慈悲,要允許人犯錯誤!改過!每每想起師父慈悲的教誨和期盼我們中國能富足美好、百姓們都能回歸善良的胸懷,心中就隱隱內翻!熱淚盈眶!

    在此,真心希望秦皇島家鄉的父老鄉親們,都能在自己的生活工作環境中,開始善待你所能接觸的法輪功學員;在各種環境和形勢下,主動保護法輪功學員;在權力運筆下,能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收集各種迫害證據,這就在救贖自己和自己的親人啊,千萬要珍惜所剩不多的救贖的機會吧 !

    作為家鄉人,再次向家鄉的各個層面的人們道出肺腑真言:請您與我都成為結束這場荒唐迫害的一份子吧!一同攜家人走向光明,走向未來!

    家鄉的法輪功學員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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