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經的企業功臣林曉銳被冤判三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佛山市法輪功學員林曉銳,曾經在佛山市中寶電纜廠工作,他發明的電纜終端測定技術為全國很多電纜行業使用。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林曉銳因傳播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非法抓捕, 四月二十五日,被枉判三年, 六月二十六日,佛山中院秘密開庭維持一審冤判。

修煉法輪大法前,林曉銳患有「甲亢」,經常發作,經煉法輪功後,全好了。林曉銳憑一本教人做好人的書《轉法輪》,一直老老實實為人,勤勤懇懇工作,曾經在佛山市中寶電纜廠工作期間,為廠裏做出了電纜終端測定的技術,為企業節省了很多技術資源,現在全國很多電纜行業的終端測定技術都是用林曉銳的。

一審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林曉銳因發送全國超過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檢察院起訴元凶江澤民的真相信息,汽車被定位跟蹤,遭南海桂城派出所刑警一中隊警察非法刑事拘押。第二天,就被非法押送到南海看守所。

南海桂城派出所刑警一中隊將林曉銳非法起訴到南海檢察院,南海檢察院又起訴到南海區法院。經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開庭審理,家屬聘請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

後來一審法院曾以證據不足退回南海檢察院,補充偵查資料,但南海檢察院一直沒有更充足的證據補充。四月二十五日,南海法院做出以林曉銳是「重犯」的理由,非法判決三年有期徒刑。

佛山中院秘密維持一審冤判

七月末,林曉銳的家人被告知,佛山中院在沒有公開審理和通知律師的情況下, 六月二十六日,秘密決定維持一審原判三年,並不予家屬和律師會見。

七月三十一日,林曉銳的家屬要求律師去到看守所,要求會見,被看守所拒絕。家屬第一時間詢問佛山中院的法官和書記員為甚麼不允許家屬和律師了解案情,被告知,從六月二十六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整整三十五天,法官和書記員以「疏忽」二字搪塞家屬,令家屬氣憤難忍。

八月七日,家屬經過努力,會見了林曉銳,聽他本人說,二審的法官陳海平在看守所裏非法審問了他,不超過十分鐘,問了幾句話,匆匆就走。他本人還尋思著等法院開庭,誰知道,等來的是維持一審原判的判決書。

林曉銳的家屬諮詢了律師和其他執法人員,知道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決定繼續向上申訴,希望違法人員能迷途知返,更希望公檢法的執法人員,在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時,三思而為吧。

「重犯」之說實則再次加害之詞

所謂的林曉銳是「重犯」之說,是指二零零二年初,因為向同事介紹法輪功,林曉銳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二零零二年初,林曉銳的一位同事,因長年犯病看醫吃藥,效果並未見好,她見林曉銳以前常復發的「甲亢」經煉法輪功真的好了,就向林曉銳借了一本法輪大法書看。這位同事說,看書後,人很精神,沒有往日的疲憊感,而且書中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道理,覺得很好。

這位同事正準備看完一次書後,開始學煉功法。誰知道,她在辦公室看大法書時,被同室的其他人看見,去惡意舉報。後來國保的人來問這位同事書哪來的,同事說向林曉銳借的。當時,國保不問明情況,就把林曉銳帶到公安局關起來,就直接做出非法拘留十五天的決定,家屬是在當日下午要接孩子時才知道的事,警察也不聽家屬的訴求。

相關責任人:
一審法官:楊紅紅電話0757-81852019
一審書記員:黃奕電話0757-86257869
陪審員:鄭悅東,李渭雄
二審法官:陳海平電話 0757-82631499
審判長:邱衛玲
代理審判員:李壽橋
二審書記員:黎明釗電話 0757-82631161
南海區檢察院寫起訴書的檢察員:盧慧華
南海派出所寫材料的辦案警察:麥粵豪電話0757-86251116
還有參與的警察:袁龍,陳有雄,梁志輝等
電信公司所謂證人:王思亮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