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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68歲劉德服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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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德服先生,被瀋陽市沈河區法院誣判三年,並處所謂二萬元罰金。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瀋陽市「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政法委依據監控攝像頭拍攝到的在沈河區小西門附近有人掛法輪功真相展板的畫面,指使沈河區國保、沈河區朱剪爐派出所、大南門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劉德服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劉德服家中的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被搶走;他被劫持到沈河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沈河看守所,劉德服被迫害出現嚴重的腦梗塞、腦出血、心肌缺血、高血壓,多次輾轉於看守所和瀋陽二四二監管醫院;後來被非法關押在瀋陽二四二監管醫院。劉德服被非法關押後,遭沈河區國保大隊構陷,曾被沈河區檢察院退卷退回;沈河區國保大隊繼續補偵構陷。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劉德服被構陷的「案子」被送到沈河區法院;七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半,沈河區法院在瀋陽二四二監管醫院非法庭審了兩個小時;劉德服左側半邊身子不好使,被兩個人攙扶;劉德服思維反應比較慢,他說:「修大法好,煉法輪功無罪」。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劉德服被沈河區法院誣判三年,並處所謂二萬元罰金。審判長是魏鳳玲,審判員是劉倩和蔡雲,書記員是曹香凝。


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瀋陽市沈河區法院
地址:瀋陽市沈河區承德路7號
郵編:110011
魏鳳玲:024-84119936
劉倩:024-84119949
蔡雲:024-84119986
曹香凝024-84119880
瀋陽市沈河區國保大隊
地址:瀋陽市瀋陽路東華南巷4號三樓
郵編110011電話: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大隊長張廷彥 13840229338、024-24842260
副隊長王文勝13998131321
副隊長徐寶軍1384033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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