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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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一九九四年五月我與父親有幸參加了師父在重慶辦的法輪功傳法傳功班。我家父母、兄弟倆都是大法弟子。修煉初期師父的新經文較多,每次接到經文,大家總是心靈震盪、熱淚盈眶的拜讀不懈,狀態非常好,學的也認真,知道得法不易,我們這一輩子等的就是這個法呀!

師父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往往你打算的挺好,可是你知道自己將來剩的時間還來的及嗎?」「一旦失去機會,六道中輪迴何時再得人身!」[1]

師父的洪大慈悲震撼弟子,我們終於明白了人來世間的目地和意義,也就更加珍惜大法了。

那時工作學習都很忙,為了精進實修,我們打破常規,「少睡眠多學法」。從九五年開始,凌晨三點多鐘,全家人就都起床集體學法、煉功了。我們平常走路、乘車、工作、學習間隙都在學法背法。總之,我們的時間抓得很緊,我把上班、工作、學習、生活、修煉的時間都安排的井井有條,在節假日我幾乎都將時間用來學法,每天睡覺前我都要反思自己一天的所為所想是否在法上。

我大學畢業後,在醫院做的是臨床外科工作。一九九七年十月份,我單位有一套空房子等待分配,單位職工都有福利房,唯獨我一人是無房戶,我與妻兒租房住。按理我是當然的得房者。

那時科裏有位快退休的老師她消息靈通,當著我的面給她關係好的同事打電話,叫對方趕快找領導走後門要這套空房子。無獨有偶,跟我關係好的一位老大姐對我也生疏了,她不幫我這個無房戶說話,反而還為有房住的人忙上忙下的跑著要房。

這套空房我能否得到,像戲劇一樣在我面前上演了。

住房牽涉到我的切身利益,也是我家迫不及待需要解決的問題:我是無房戶,別人都有房,按理這房我是得定了!可是在節骨眼上也鑽出一些要房人,他們利用人際關係製造各種理由要房,因此出現了一套房子幾家爭著要的局面。這房我需要,別人也需要,這事激烈的衝撞著我的人心。

我想如果把自己的家庭利益看重了,勢必就把別人的利益看輕了,可能含有損人利己的因素,不太可取;而且爭著要房的人,儘管他們利用人際關係編造各種理由,也是有「因緣關係」的,因此,師父的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點化,需要我悟,需要我慎重考慮一下:得了房是否需要忍痛割愛的問題了。

師父講:「人家說:我來到常人社會這裏,就像住店一樣,小住幾日,匆匆就走了。」[2]我認識到,修煉人境界高,心的容量大,看透人間萬象,看淡身外之物,先他後我,慈悲待人,不迷於人中事,更不能因為分房的問題與人爭鬥。我想,即便這房子我得了,我也願意忍痛割愛讓給別人。師父講過一個例子:「有一天單位分房子,領導講:缺房住的人都過來,擺擺條件吧,講一講個人如何需要房子。各說各的,那人不吱聲。最後領導一看就他比人家都困難,房子應該給他。別人說:不行,房子不能給他,得給我,我如何缺房子。他說:那你就拿去吧。」[2]

我按照師父的要求做了,我沒有把個人的利益看重,我沒有去爭房要房,即使我理由充份能得到房,我也以祥和的心態對待。後來,那套房子分給了一位女同事。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因醫院規定:已領取了住房一次性補貼的職工無權再次享受分房的。而該同事已領取了這筆錢,說明她有房住,按規定不能分房,這是眾人皆知的事實。

修煉人得理要饒人,當時我若堅持要房,領導必然會將房子分配給我,因為我的條件比她充份得多。我若不讓她,那該同事有房住想要第二次得房、想要再次分房的機會幾乎沒有了。路讓人家走,無私天地寬,堅信大法弟子按師尊要求同化「真善忍」,改變舊宇宙為我為私的特性,走「先他後我」的人生之路,一定會給人間開創美好的前程。

分房這事雖小,震動不小:分房起風波,為己損人利己,為他風平浪靜。在人類道德下滑的今天,單位「分房」如此平靜祥和美好,體現了大法弟子做好人中的好人的修煉原則。大家看見了該得房的人能放下既得利益、不爭不搶,這是一般人難以辦到的事,而大法弟子做到了。為此我院職工都說:「法輪大法好!」稱讚大法弟子為他人著想,姿態高。

按真善忍的要求做,為他人著想,把房子讓給別人,我心裏很坦然。不過在這個過程中我也有缺點:這事我沒與家裏妻子、兒子商量。

這種分房讓房的事我經歷過兩次。

不過,最終我得到福報──我得到了一套一百三十平方米的寬敞舒適的住房。這是當初沒有想到的。

謝謝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退休再煉〉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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