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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年輕爸爸被綁架冤判 一歲多女兒沒見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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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法輪功學員劉清陽,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番禺洛溪新城派出所綁架,劫持到番禺沙灣看守所。三次非法庭審後,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被;判兩年零八個月,並被罰款三千元。劉清陽一歲多的女兒,還沒有見過父親。目前,一家老小生活陷入困境。

'廣州法輪功學員劉清陽和他還未見過面的女兒'
廣州法輪功學員劉清陽和他還未見過面的女兒

證據無一合法 警察涉嫌違法

被綁架之初,劉清陽被扣上「勾結境外勢力」的帽子,後改為「破壞法律實施」。因證據不足,案子被番禺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偵。

番禺警察不斷羅織莫須有的罪名進行構陷,三次非法開庭,不但沒能提供一項合法證據,還涉嫌違法。

第一次閱卷,律師發現卷宗裏沒有搜查證,辦案警察涉嫌非法闖民宅;同時,番禺公安分局警察將證人非法拘禁在賓館,通過強制、誘騙等手段錄了口供,涉嫌脅迫證人。第一次開庭,律師要求辦案警察和受脅迫的證人出庭質證,但遭法庭拒絕。

第二次開庭,番禺警方補充了一個由番禺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出具的「關於對在冊法輪功學員劉清陽進行核查的說明」,說經過五個月的調查,發現劉清陽上明慧網,但警方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更何況上明慧網是讓人修心向善的、合法的,而封鎖網絡是剝奪民眾的知情權。

第三次開庭,警方補充了由「廣州市公安反×教支隊」(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出具的對一個SD卡和一個MP4的「認定意見書」。「廣州市公安反×教支隊」不被法律承認,沒有認定資格,公安部反×教支隊的頭子張越早已落馬。而且「認定意見書」也沒有認定人員的簽名,只有一個公章,不具備法律效力。

一家老小生活陷入困境

劉清陽今年三十多歲,曾任車行主管,他在中學讀書時曾獲省奧林匹克競賽二等獎,因修煉法輪功被當局迫害,被迫放棄考大學。

劉清陽的父母已經過世,他的妻子是獨生女兒,岳父母已經七十多歲。劉清陽被非法抓捕時,他的妻子已有九個月身孕。劉清陽非法關押後,岳父身體不好;妻子生小孩身體虛弱,那時一家老小就全靠他年邁的岳母支撐照顧。

高齡、勞累,加上精神上的巨大壓力,兩位老人現在上樓都感覺困難,身體狀況令人擔憂。家裏的開支、照顧老人、培養一歲多的幼兒,這些重擔都落在了劉清陽妻子柔弱的肩上。為了節省開支,劉清陽甚至不同意家人為他請律師。

劉清陽在家庭和單位都是有口皆碑的好人,溪新城派出所警察兩次到他工作過的車行調查,領導對他的工作能力和為人都做了高度的肯定。

劉清陽對番禺區法院作出的冤判不服,正在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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