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修煉大法 我不會這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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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我是修煉了二十年的老弟子。在修煉法輪大法前,我是一個得理不饒人的人,修大法後,師父教導我要按「真、善、忍」標準修煉,與人為善, 處處事事先考慮別人,做到時時向內找。

我兒子有個朋友,這個朋友的媽媽也修大法。幾年來他倆經常有往來。他們都是搞室內裝修的, 我兒子是木工,他的朋友搞刮光。前幾年我兒子經常拿到工程,有關的部份都會給他這位朋友去做。

二零一五年我兒子領了一單工程,其中有一個項目是刮光,兒子就想,還是給他這個朋友去做吧。以前介紹工程給他的朋友只是介紹,我兒子沒有管他做的怎麼樣,不知他幹活的效率如何。這次是我兒子包的工程,有時間限制的。

沒想到一開工沒幾天他的朋友就說「要休息」,幹三天活就休息,三天打魚四天曬網。一個月過去了,一看還沒甚麼進展,我兒子就著急了,因為工程要按時間完成的,兒子沒辦法,不得不經常打電話問他為甚麼不上工?有一次,我兒子看到他又沒來上工,就發火了,打電話跟他說:「既然你不想做,你就不要來做了,我另請別人算了。」 工資已給他一千多元(因為包材料)已經預付給他了。

沒想到他那位朋友懷恨在心,幾天後的一個晚上,八點左右,他喝酒喝的爛醉, 手拿一根一米多長的鐵管子到我的店裏來找我兒子, 說要打死我兒子。

我在一個大服裝市場租的店面做服裝生意。我想我是修煉人,不能同常人一樣,師父說:「為了使自己能夠把握的住,不出現像常人一樣的把事情做壞,所以我們平時要保持一顆慈悲的心,祥和的心態。突然間遇到甚麼問題的時候,你就能夠把它處理好。」[1] 我就心平氣和的跟他講:「你們兩個人朋友一場,有甚麼講不清的,有事可以慢慢談。」 他不但不聽,還借酒發酒瘋。

我看他失去了理智,想和他談也談不了,我就向內找。師父說:「修煉人嘛,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2] 我找到自己對兒子的情,有爭鬥心,不修口,有妒嫉心和對金錢的利益心等等,我想,既然講不清楚,就先把店關了吧,潛意識中想逃避矛盾。結果他把我的四扇卷閘門砸的稀爛,震驚了整個商場,店鄰居們看到這場景無不心寒。市場管理人員來到現場對他說:「這店是我們物業站的,你再砸我們就叫公安把你抓起來!」他這才停手。

第二天早上, 我來到店裏看到卷閘門被砸的稀里嘩啦,心裏確實難受。在商場裏做生意的還有幾位同修,他們都來勸我要放下心來,這是提高心性的好機會,不要錯過。於是我找人來把門修好,照常營業。修店門我也沒向那個砸門的人要錢,善解冤緣吧。

師父說:「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1] 法理我是明白的,我把心坦然放下了。

如果我沒有修煉大法,我絕對不會這樣對待這種欺人太甚的野蠻行為的。感謝師父!感謝大法使我的思想境界得到提高和昇華!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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