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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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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二零一七年五月的一天傍晚,遼寧省某市有個派出所接到一個男子的電話,說抓了一個法輪功(學員),叫警察快去。

警車到那一看,是個三十多歲的男子抓了一個信法輪功的老太太。上了警車,那個男的高興地拍著警車說他第一次坐警車,警察說,警車不能拍。

到了派出所,男的被帶進審訊室錄口供,老太太被安排在辦公室坐著。

警察問老太太個人信息,老太太不告訴,還說:「我是主角,我師父叫我當主角。」警察一看老太太要當主角,那意思就是她要說了算唄。

老太太告訴警察,不回答的問題都是為他們著想的,目的是不讓他們犯罪。針對警察對法輪功迷惑的問題,老太太一一地解答了,警察很滿意。老太太身體瘦弱,還出來發法輪功的資料,警察也佩服。他們已經知道,從中國現行法律來看,法輪功至今都是合法的。

那個男的被錄了三個小時的口供,被放了。隨後警察讓老太太離開派出所,然後警察說:「自己打車回家吧。」

你若問那男的為啥被錄了那麼長時間的口供?不錄不行啊,他在抓老太太的時候,把老太太給弄傷了。警察讓他詳細地說出事情經過,是給他留個案底。如果老太太有個甚麼意外來找時,得讓那小子承擔一切後果,壞事是他幹的,與派出所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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