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惡到頭終須報,多行不義必自斃。自九九年「7﹒20」邪黨迫害法輪功及學員以來,河間市一些中共邪黨官員助紂為虐,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朱志明自2003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河間邪黨市委副書記、市長、書記,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政法委書記通常是直接操控迫害的人。
早在2008年,據明慧網報導,河間市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二百餘人,惡警、惡人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達五十萬元,當時仍有二十四人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冀東監獄、石家莊女子勞教所、河間看守所等地。
河間市二中教師趙雪穎(女,時年31歲),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按照煉功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與人為善,獨自帶著5歲的女兒過著平靜的生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晚十時,公安局副局長宋賀靜與妻子馬志芹、政保科長趙鐵橋帶領惡警十餘人強行闖入其住處,沒有理由、沒有任何證件的一陣亂翻,搶走現金一千二百元、工資卡、家用電腦、大法書籍等部份私人用品,不顧年幼女兒撕心裂肺的哭喊,將趙雪穎綁架到河間看守所,非法強行關押一年多。2007年1月23日,趙雪穎年邁的母親、姐姐帶領雪穎六歲的女兒到河間市公安局要人,遭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趙鐵橋、惡警劉春陽等人野蠻對待,近70歲老母親被推倒在地,惡警不顧雪穎女兒聲嘶力竭的哭喊,強行把她拖拉幾十米;姐姐上前阻攔,被劉春陽等人踹倒後毆打。時值河間大集,圍觀市民達幾十人,紛紛譴責惡警的惡行。後趙雪穎遭非法冤判並被送往石家莊監獄迫害。
2008年,邪黨借「奧運安保」之名,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下是兩個嚴重案例。2008年4月6日任玉珍被河間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趙鐵橋、瀛洲分局局長高軍(又名高春)帶領惡警幾十人非法入室抄家後,連同有事前來串門的北石槽鄉農民岳書玉一起強行綁架到看守所,非法無故關押,後任玉珍被河間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岳書玉非法判刑四年。
2008年7月15日,河間公安局惡警百餘人以「奧運安保期間不許多人入伙」為名,翻牆跳入河間邊邊村村民張連芝家,無辜將正在其家辦工廠中議事、閒座的部份任丘、河間親友共17人綁架、劫持至河間看守所(其中河間四街許國立只是拉腳載客,任丘年近60歲的劉豔峰夫婦僅僅是前去委託購買化肥而已)。大法弟子11人遭強行非法拘留關押5個多月後,於2008年12月24日被河間邪黨法院無故非法秘密判刑3至5年不等,所謂的法官左新慶、魏紅芳、周慧英等人執法犯法,非法判刑,草菅人命。
任丘、河間11位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後,趙鐵輪、李靜玲、劉豔峰等堅信自己的信仰沒有錯,始終不配合邪惡。趙鐵輪被迫害的不能進食,多次被看守所惡警脅迫到河間市醫院強行下胃管、輸液。第一次開庭,從醫院中拉去,因為身體極度虛弱,法警是用三個凳子支撐著,勉強堅持。庭審中,趙鐵輪義正辭嚴,揭露邪惡的迫害,向在場警察講法輪功遭受迫害的真相,慈悲的勸有緣人士退黨。
因為不接受被強行勒索,家屬拒不交錢,在沒有任何理由、提交不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不顧被指定律師「適用法律錯誤」的提醒,河間法院強行無辜判處趙鐵輪、李靜玲五年刑期,劉豔峰、劉廣華分別判處四年、三年刑期,張連芝等人遭勒索鉅款後被判三年刑期,草草結案。審判結束後,連公安局內警察都喊冤屈。
2015年5月,最高法院發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通告後,河間市二十多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遭公安、政府部門不同程度的騷擾、恐嚇、24小時嚴密監控、扣押、逼迫保證不再煉法輪功、被挑撥是非製造家庭麻煩和社會矛盾,被迫使離婚等等。
這些罪惡的實施,從綁架、關押、批捕、判刑,長期盤踞河間市邪黨書記、政法委書記的人自然難辭其咎,他們遭惡報也給還在執行迫害命令的人以警示。希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府部門、公、檢、法等人員,儘快清醒,不要步朱志明、袁余慶等人的後塵,善惡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