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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宣小妹自述被抓捕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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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我是蘇州法輪功學員宣小妹,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被非法抓捕直到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回家,一共被非法關押了十個半月。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下午,我們一行五人,從蘇州滸關到鄰市張家港向世人散發法輪功被抹黑的冤情真相時,被張家港錦豐派出所非法抓捕,在張家港錦豐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一個通宵。

當天在張家港錦豐派出所,一個小警察拿來一張紙要我按手印,我想我有師父管我,我不會聽你的,這個小警察就上來拽我的手,我就緊握雙拳不簽字,這個時候又上來了一個警察緊緊掐住我的手腕使我動彈不得,企圖鬆開我緊握雙拳的手指,小警察猛烈的搬動我的右手大拇指,我右手的拇指當時就被他們兩個警察扳斷了,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還死死的拽住我,拉住我已經被扳斷了的手指按了手印,直至今日手指仍然未能痊癒,同時警察搶走了我帶在手上的手錶,至今沒有歸還。

強行按手印
強行按手印

第二天張家港派出所又把我帶到蘇州的家中進行非法抄家,又叫了蘇州通安鎮派出所的兩名警察進入我家的居室內到處亂翻,劫走了筆記本電腦一台三千三百元,手機四部,每部四百八十元,二十多本大法書籍,公交乘車卡一張,插卡收音機也被搶走了,就是手提包內的八百多元現金被上門的警察順手牽羊了。整個過程沒有任何手續,上述物品均沒有開任何清單,至今沒有歸還我。

抄家搶劫之後,警察就將我非法關押在張家港看守所,看守所警察害怕我煉功要給我上腳鐐。我全盤否定不予以配合,過後他們就指使犯人給我戴腳鐐,當時給我上腳鐐的犯人就出現強烈的咳嗽,我給他們講真相不要助紂為虐,善惡報應是天理,我仍然被他們強行帶了兩天的腳鐐,血壓升到二百,警察就鬆下了腳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腳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腳鐐

期間我絕食抗議四天,被一個女人惡狠狠的瞪著眼睛強行插管,灌食不明液體,然後灌完了管子還留在食道中,是我自己拔掉的,一個警察說我有病,要逼我吃藥,我說我煉法輪功,一身病都好了,我決不會吃藥。在我迷糊不清時,一個男警指使女犯把我抬到醫務室,要給我灌藥,幾個男警按住我的鼻子,有的人按住我的腳,使我動彈不得,我鼻咽部被插破流血,因為我不配合,被他們強行灌完藥後就迷糊過去,一直到我醒來時才發現一直躺在水泥地上。

在我遭受非法關押十個半月後,於二零一七四年二月十四日堂堂正正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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