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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莊曹增芬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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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我叫曹增芬,今年65歲,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前頭暈、心跳過速、鼻竇炎,修煉後都不翼而飛,一身輕。我在化肥廠賓館工作,煉功前,經常藉工作之便拿東西。修煉大法後,我把從單位私自拿的東西全部退還,法輪大法使我變成一個身心健康、堂堂正正的人。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以權代法全面迫害法輪功,我和丈夫胡銘智因堅持信仰,多次遭到關押、拘禁、並雙雙被開除公職,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和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綁架到駐京辦,接回後被勝利北街派出所所長鄭紅旗在東風路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從拘留所回來去化肥廠賓館上班時,又被廠黨辦主任徐明定強制關押在本廠時代賓館15天。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我騎車在馬路上,被居委會書記劉建林,強行帶到居委會門口的警車上,拉到派出所,關到鐵籠子裏二十二天,後我絕食四天才回家。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居委會主任張芳給我打電話說派出所所長鄭紅旗找我,說兩句話就讓我走,我被騙下樓,張芳攔了一輛出租車,強行推我上車,還有一個便衣,聲稱受所長之命,將我劫持到化肥廠賓館呆了兩天。後又將我拉到勝利北街派出所綁在樹上。當天下午,橋東分局國保大隊十幾個人和勝利北街六、七個警察、居委會張玲風進行了非法抄家,抄走一套黃色煉功服和一本經文。之後把我劫持到石家莊刑警四中隊,用手銬把我銬到椅子上,吃飯、上廁所都得帶著椅子(不給解開手銬)四天四夜。後又把我送到東風路拘留所拘留十八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一日,刑警四隊的陳隊長和一司機強迫我和同修潘淑霞與一刑事犯(男)三人在一輛白色轎車後背箱裏三人擠在一起,拉了七、八十里關押到新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被強行奴役、做手工活。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當時天氣轉冷,穿上了棉衣,李、劉兩個所長將我拽到看守所的院子裏,強迫我脫掉棉衣,我正念抵制,於是他們穿著皮鞋踢了我無數腳,打了不知多少拳,致使我晚上睡覺無法翻身,疼痛難忍。

二零零一年五月,我被非法判刑五年,送到河北省滿城監獄女子二中隊。

在監獄裏,警察馬會然和另一閆姓警察強制我到有嚴重毒害的苫布車間奴役勞動,24小時咳嗽不停,吐黑痰、血壓高。

二零零一年四月我因煉功,被強制不准上廁所、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二十四小時四人輪班監控。

二零零四年從監獄出來後,仍然被跟蹤、電話騷擾、監控。

二零零八年,勝利北街派出所王所長帶著十幾個便衣冒充丈夫同事敲門,開門後他們十幾個人不出示任何證件四處亂翻。

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今,我沒有接到化肥廠的任何通知被開除,化肥廠負責人謝俊來、殷鳳林、朱麥子、徐德成非法截斷了我的經濟來源。十七年來,我一直打工,拿著最低收入維持生活。

丈夫胡銘智,在石家莊建築機械廠生產科外協辦工作,修煉前是四個加號的糖尿病患者,關節炎、胃病、心口痛,修煉法輪功後很短的時間裏,身心健康,每年為國家節省醫藥費近萬元,而且工作中,戒掉了煙酒,不再接受別人的請客送禮,認真負責、對人態度和善。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丈夫當年十二月即被石家莊建築機械廠開除廠籍留廠察看兩年,並下放車間強制勞動,只給生活費。二零零零年十月,建築機械廠書記花朋珠決定開除丈夫,並讓車間書記高玉清口頭通知丈夫了事。

十幾年來,他先後四次被非法關押,一次拘禁在河北省洗腦中心。

我們一直靠打工維持生活,因為沒有正常的生活來源,使我年近九十二歲的婆婆精神壓力非常大,無法正常安享晚年。十七年來,丈夫由於常年的精神、身體壓力過大,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心臟、肝、胃出現嚴重不適狀態。十二月十五日,離開人世。

我們一家這些年所遭受的痛苦,都是因為江澤民一手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造成的,我們和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一樣,只因堅守自己的信仰,無辜的被迫害與摧殘,真心呼籲所有善良的中國人看清中共的邪惡本質,共同制止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退出中共邪黨,選擇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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