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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迫害命危 石家莊市牛敏潔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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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四日】石家莊市五十四歲的牛敏潔女士二零零二年九月被綁架,一度遭酷刑折磨致殘,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五年底保外就醫;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再次被綁架、折磨、命危。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牛敏潔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元凶江澤民。

牛敏潔女士在修煉法輪功前有嚴重的腦供血不足症狀,經常頭暈得天旋地轉,不辨方向,一九九六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身心受益,所有症狀全部消失,原本急躁易怒的性格變得平和、寬厚。

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對數以千萬計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後,牛敏潔女士與丈夫王引科多次被非法關押遭受迫害。

因堅持修煉,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丈夫王引科名下的廣東省中德貝斯實業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省紋理防偽技術有限公司被非法查封,牛敏潔的弟弟牛敏剛被綁架,自己和丈夫王引科一起被迫流離失所。

被迫害致殘

二零零二年八月,王引科流離失所期間被石家莊公安國保大隊綁架,當年九月二十五日,牛敏潔和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橋西區永安街一處老式民房中,被橋西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之後被關押在一處地下室內。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王曉峰打了牛敏潔耳光。

之後石家莊市國保大隊鄧方、王曉峰和保定市徐水縣公安局副局長閻永增一起連夜把牛敏潔轉移押至徐水縣公安局。

一到徐水縣公安局,以閻永增為首的幾名男警察立即殘酷刑訊逼供。他們把牛敏潔緊緊鎖銬在鐵椅子上,在閻永增指揮下,幾個男警察(其中一個名叫柏森)沒頭沒臉的暴打;後來用一座手搖式發電機纏住牛敏潔手指、腳趾,然後使勁手搖,讓電流通過牛敏潔身體;他們把牛敏潔的雙腳搭放到另一把椅子上,然後用早已準備好的樹枝用力抽打她的雙腳,直到雙腳變成了紫色,完全腫脹起來;柏森拿一把賓館裏常見的一次性小梳子,用梳子齒在牛敏潔已經腫脹的腳趾尖上不停的紮,給牛敏潔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他們還用煙頭燒燙牛敏潔的腳趾甲。這伙喪心病狂的警察還用一根看不清材質的金屬棒(手指粗細)在牛敏潔的小腿迎面骨上用力碾壓,來回碾壓(小腿當時是架在另一把椅子上)。牛敏潔由於劇痛難忍,撕心裂肺的喊叫,他們用毛巾把牛敏潔的嘴緊緊勒住,以致後來鬆開時,牛敏潔的嘴裏滿是大泡。

第二日,牛敏潔被送進徐水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進所,就被強制奴役,每天組裝小火柴盒,超強度的勞役使得每天雙手手指酸痛難忍,後來牛敏潔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絕食抗議奴工勞役,被一姓李的管教用一柄膠皮棒毆打,從室內打到了室外。

之後看守所違規使用械具,給牛敏潔使用了一種名為「鉤子」的刑具(兩手被銬在一起,兩腳被銬在一起,手腳之間還被一段一尺多長的鐵鏈子連起來,脖子上被掛上了一個大鐵圈、大鐵鎖),這時人就站不起來了,基本生活都無法自理。一位同室的人被鉤銬了一天半即出現心絞痛症狀,後給解除「鉤子」,而牛敏潔被銬了一個星期才解開。期間牛敏潔一直絕食抗議,而看守所卻無動於衷。一週後,當牛敏潔從刑具上被解下來時,雙腿已經失去力量和運動能力,從此致殘,再也不能站起來了。

被枉判八年

二零零三年被徐水縣法院非法開庭,錯用「刑法三百條」枉判八年徒刑,於二零零三年十月被轉移至滿城監獄關押。

由於在看守所期間被迫害致殘,進入監獄後,牛敏潔生活不能自理,還被強制洗腦接受所謂「轉化」,之後牛敏潔的身體每況愈下,高血壓(當時實測高壓二百七十五,低壓一百三十五),心臟也出現嚴重問題,保定醫院檢查殘疾的雙腿時,結論是雙下肢小腿到膝蓋神經壞死(後來保外就醫出獄時,監獄方卻推說檢查結果找不到了)。

牛敏潔於二零零五年年底被保外就醫。回家後牛敏潔恢復了學法煉功,短短不到兩個月時間,牛敏潔就能站立起來了,在半年左右時間裏,未經任何其它醫療手段,僅僅堅持每天學法煉功,牛敏潔就恢復了正常行走的能力。

再次被綁架、折磨、命危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下午,石家莊市裕華公安分局副局長李軍領一夥警察闖入牛敏潔家中將其綁架,劫持到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旁邊的一處培訓基地,然後被正定縣公安局副局長高國和該縣國保大隊劉姓教導員指揮鎖在鐵椅子上逼供,由於當時牛敏潔出現嚴重的高血壓危急反應(高達二百七十),隨時有生命危險。高國勒索了牛敏潔家人一萬八千元錢後(所謂取保保證金,卻未開任何收據),讓家人接回了家。

高國處心積慮的圖謀侵吞一萬八千元錢。當時高國一直監聽牛敏潔和丈夫王引科的電話,得知他們夫婦因生意問題十月份準備去一趟北京,故意在他們去北京出發之前(十月十五日),把牛敏潔的個人信息搞了所謂「上網通緝」。牛敏潔夫婦卻並不知曉。十月十七日,當他們還和從前一樣的來到北京入住賓館時,牛敏潔被趕來的展覽館路派出所警察帶走,送北京市看守所時,由於血壓高達二百六十,又把牛敏潔帶回派出所關押,並通知河北這邊,高國一週後才派人將牛敏潔接回。並以此為藉口拒絕退還取保證金一萬八千元。

後來高國等還把牛敏潔的材料遞交到正定縣檢察院,圖謀構陷冤獄,後來由於醫生講述的牛敏潔的病情被製成光盤,送到法院,法院裁定「中止審理」。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凌晨五點,石家莊市東苑派出所的副所長趙天佳、片警高立濤與裕華公安分局劉某等一夥警察闖入家中,不聽家屬的解說,不顧牛敏潔重度高血壓,隨時有危險的狀況,強行將牛敏潔帶到了東苑派出所。在派出所,牛敏潔出現嚴重的病症反應,滿臉通紅,血壓飆升,派出所趕緊通知120急救,在醫生證實情況較危急,隨時有危險,這才讓家人接回了家。但此後東苑派出所又有幾次上門騷擾。

家人遭受的迫害

牛敏潔的丈夫王引科,一九九六年三月份,為強身健體和修養心性,開始修煉法輪功,並收到良好效果。原患有嚴重的額竇炎、頑固性嗓子潰爛、發燒等症狀,很快痊癒。原工作單位是河北化工學校,職務是體育教師,後來下海經商,是一位頗有成就的商人。

一九九九年九月的一天,石家莊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大隊長陳雷帶著三個警察,在躍進路派出所給王引科打電話,叫他去一趟問點事,結果一去就被非法扣押,後來綁架到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禁一個月才讓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王引科名下的廣東省中德貝斯實業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省紋理防偽技術有限公司被非法查封,同時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流離失所的王引科寄居在石風路上的省四建宿舍,石家莊市「六一零」唆使橋西公安分局、紅旗大街派出所的警察,於深夜一點左右,偷偷打開他租住房屋的門鎖,強行將王引科和井陘縣政協委員白玉枝以及石家莊市財政局職員何東帶走。王引科被帶到裕華區歐韻賓館,鎖在特別製作的鐵椅子上十六天,而且不讓眨眼,一直不讓睡覺,致使王引科精神恍惚,腿、腳至腰嚴重浮腫。一個月後被送至新樂看守所。王引科於二零零三年三月被石家莊橋西公安局抓捕。被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牛敏潔的母親聶菊梅,一九四零年五月五日生人,從三十多歲的時候就開始熬中藥喝,身體差的總覺得自己活不過五十。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半年的時間全身的病:膽囊炎,血壓高、常年發低燒等十幾種常見病全好了,無病一身輕,因此在年底還獲得了單位獎金──一年內未花一分醫藥費的二千元獎勵。牛敏潔夫妻倆正是看到母親的巨大變化得法修煉。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聶菊梅承受了巨大壓力,眼看著自己的女兒、女婿、兒子多次被抓,被非法判刑,承受不了如此的壓力,身體狀況一下子跌至低谷,最後放棄修煉。放棄修煉後身體出現了嚴重病症,二零零八年查出患乳腺癌,後擴散成骨癌,二零一一年六月離世。

根據中國《憲法》,江澤民脅迫和指揮其各級追隨者、「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司法機關人員,進行如下違法犯罪活動:違犯憲法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違犯憲法第三十五條,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違犯憲法第三十七條,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違犯憲法第三十八條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根據中國《刑法》,江澤民脅迫和指揮其各級追隨者作為踐踏法律、迫害無辜民眾的主犯、教唆犯,構成多種罪行:濫用職權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侮辱罪、誹謗罪、誣告陷害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偽證罪、故意傷害罪、徇私枉法罪、妨害司法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酷刑罪、玩忽職守罪(觸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濫用法律(濫用刑法第三百條)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破壞憲法實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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