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女子監獄為了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不讓睡覺,曾經18天不讓高春蓮睡覺。河北省女子監獄位於石家莊鹿泉市銅冶鎮,二零零五年八月建立,表面上裝扮得碧草芳林、鳥語花香,如同花園,然而這人間美景的背後,卻隱藏著血淚飛濺的累累罪惡。
高春蓮原籍涿州市清涼寺區大沙坎村人,京石高速公路涿州管理處高碑店收費站職工。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前,由於生活坎坷的經歷,身患多種疾病,慢性胃炎、慢性腎炎、頑固性神經衰弱,骨瘦如柴、神情恍惚。到處求醫問藥都無濟於事,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經鄰居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多種疾病不翼而飛。她原本暴躁的脾氣也改變了許多,工作上兢兢業業,得到領導和同事的一致認可。和鄰居、同事都和睦相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發生後,高春蓮屢遭迫害,在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遭酷刑折磨,被暴打、被電擊、被強行灌食,被強迫做奴工等。高春蓮曾被迫害的嘔吐不止、臉色鐵青、骨瘦如柴、體重只剩幾十斤,生命垂危。因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開除公職。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晚,河北保定和涿州公安惡警分四路到法輪功學員高春蓮、董漢傑、邢俊花的住處綁架、抄家。高春蓮等三人先被非法關押在涿州市刑警隊,遭酷刑鐵椅子折磨五天六夜,後被轉到涿州看守所非法關押,不讓家人探望。高春蓮被迫害的精神失常,手腳冰涼,站立不穩,上廁所都要兩人攙扶,身體嚴重脫相,生命垂危。
高春蓮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送往河北省女子監獄迫害,遭警察和犯人酷刑迫害:電擊、暴打等多種酷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犯罪人員周候玲用鞋墊抹大便往高春蓮嘴中塞,其他幾名犯罪人員對她拳打腳踢近一個半小時,將其吊在床上半小時。二零零九年,十監區區長韓秀欣曾電擊高春蓮半小時,惡警張麗華曾指使五名服刑犯(王源濤、周翠玲、劉靜、李佩京、王貴芹)對她進行多次毆打,每次長達兩小時,她們對她拳打腳踢、揪頭髮、揪耳朵、搧嘴巴、摳眼睛,致使他不能正常行走,躺在床上不能翻身,腰部、頭部、疼痛難忍。因高春蓮抗議迫害,拒絕參加奴役勞動,惡警韓秀欣對她及另一同修毆打、電擊。高春蓮向獄裏反映真實情況,被韓秀欣電對她臉部、頸部連續電擊四十分鐘,臉部、頸部被電爛。
高春蓮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回到家中。這次長達五年的殘酷折磨,使高春蓮身心受到嚴重傷害,身體極度虛弱,精神萎靡,記憶力減退,少言寡語,頭髮斑白,走幾步路就呼吸急促,彎腰駝背。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晚,涿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及多個鄉鎮派出所警察聯合綁架了董漢傑、高春蓮、王雲、張海洋、葛志軍等法輪功學員,並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資料、電腦、打印機、手機、現金等私人物品;董漢傑的住處搜出的駕駛證、糧油證、戶口本及其日常的生活用具也被認為「犯罪證據」被非法扣押。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董漢傑、高春蓮等法輪功學員於在涿州市法院被非法開庭。當公訴人羅列完董漢傑所謂的「犯罪證據」後,辯護律師張傳力義正詞嚴質問公訴人:哪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董漢傑純屬於個人信仰,到底破壞國家哪條法律的實施?公訴人不敢抬頭,啞口無言。律師辯護說信仰是每個公民與生俱來的正當合法權利,連父母都無權干涉。法律明確規定信仰自由。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董漢傑、高春蓮、王雲、張海洋、葛志軍、董俊紅,在涿州市法院再次遭非法庭審。在律師胡桂雲、張俊傑義正詞嚴,有理有據的辯護下,法官沒有宣布判刑,草草收庭。董漢傑、張海洋的律師據悉沒有接到通知,沒有參加所謂「庭審」。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涿州市法院對六位法輪功學員直接下達非法判決書,非法判董漢傑、高春蓮五年,葛志軍四年,張海洋、董俊紅三年,王雲三年緩期五年。董漢傑與高春蓮等四位法輪功學員上訴,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被保定中級法院未開庭維持一審判決。
高春蓮、董俊紅已於2015年8月16日被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法輪功學員董漢傑、張海洋、葛志軍已被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迫害。董漢傑於2015年10月10日在河北省冀東監獄被迫害致死,時年六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