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葛志軍被看守所非法關押 妻子要人阻力重重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涿州市法輪功學員高春蓮、董漢傑、張海洋、葛志軍、董俊紅等人上訴案,保定中級法院二審沒有開庭審理,大概七月底八月初下發二審判決書,維持原判。此前法官崔曙光稱,判決結果實際上他們也說了不算。八月三號,涿州法院通知葛志軍去取二審判決書。八月五日葛志軍被涿州法院派的人體檢後,非法送往涿州看守所,在高壓229,低壓165,明顯不符合收押條件的情況下,非法關押至今。

葛志軍的老父親現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妻子劉俊利沒有工作還要照顧年幼的孩子,原本生活拮据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妻子多次要人無果,希望善良的人們伸出援手,幫幫這無助的家庭。

老父親現癱瘓在床
老父親現癱瘓在床

葛志軍和孩子
葛志軍和孩子

葛志軍,三十七歲,涿州市松林店鎮凌雲集團職工。他從小體弱多病,一九九六年八月底修煉法輪大法一個月後,所有的病全消失了。在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葛志軍二十三歲便被投進石家莊北郊監獄遭受迫害整整八年,由於在裏面非人的折磨和巨大的承受,出來時已是兩鬢蒼蒼;人生中的黃金時期在冤獄中度過,大好青春在被迫害中蹉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葛志軍又被非法抓捕,並被非法抄家搶劫共計兩萬多元個人財產。由於長達八年的迫害,身體嚴重受損,體檢血壓太高,醫生說血管隨時都可能崩裂造成生命危險,被家人接回。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涿州市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高春蓮、董漢傑、張海洋、王雲、董俊紅、葛志軍。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涿州市法院二次開庭,對他們非法宣判,董漢傑、高春蓮被非法判刑五年,葛志軍被非法判刑四年,張海洋、董俊紅被非法判刑三年,王雲被非法判三緩五。

下面是葛志軍妻子訴述要人的艱難經歷:

我丈夫葛志軍自2014年2月26日被涿州國保大隊綁架迫害,並被判刑,由於血壓高,一直取保候審在家。涿州法院和國保大隊幾次想把葛志軍投進監牢,都是因為身體血壓高而拒收。2015年8月2日一審審判長裴燕下傳票到醫院體檢,明明檢查結果血壓高,高壓229,低壓165,但是這次涿州不法人員強制性把葛志軍關押在涿州看守所,家人十分擔心他的情況。

我跟看守所辦公室人員說他血壓高不符合條件,她說我們這兒有醫生;我問收押標準是甚麼,她說不知道。我又問誰收下的人,她說一個幹警,問叫甚麼名字也不告訴我。後來我總去看守所要人,她就不再接我電話了。由於我每天都去要人,八月十號有一位領導走到門衛處,我跟他說,我是葛志軍的家屬,葛志軍血壓高,身體狀況明顯不符合收押標準,為甚麼還收押?你們的收押標準到底是甚麼?我要一個說法。我帶了葛志軍的病例想讓他看,他沒看,讓我到外面等會兒,一會兒給我答覆。大概一個小時之後,門衛接到電話,說領導說了,讓我去找法院,如果法院說放人,看守所一分鐘都不留人,從始至終沒有敢說一句葛志軍符合標準才收押的話。

然後我又找到法院問裴燕,裴燕聲稱:收押標準是看守所定的不歸我們管,我們不知道標準是甚麼。如果不符合標準,看守所會給出拒收單子的,人會由法院接回。現在看守所收了,與我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反覆問她,你說符合標準,那標準是甚麼?她繞來繞去的一直沒敢說。

1996年我丈夫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後,從小體弱多病的他就像換了一個人,那些血壓高呀、肺結核呀、毛細血管出血呀、吃飯營養不吸收等讓人頭疼的毛病都好了,身體健康,開朗樂觀。

然而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後,我丈夫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被非法刑事拘留2次、行政拘留1次,被非法判刑8年,在監獄期間曾被從監獄外來的醫生給葛志軍驗血,醫生穿戴很嚴只漏兩隻眼睛,是個女醫生,一句話也不說,氣氛很緊張也很恐怖,葛志軍被抽了一排試管的血。當時他問為甚麼抽血,教育科隊長陰笑著說:「給你檢查身體」。人往死裏打還給檢查身體,傷都明擺著醫生一點都不關注,只是驗血。後來監獄醫院的醫生每次體檢時都問他有沒有得過傳染病,他說小時候得過肺結核。出獄後知道了活摘器官,才明白是怎麼回事,原來被排在了活摘的流水線上。

2014年2月26日早上九點多,我丈夫葛志軍因修煉法輪功,遭到涿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楊玉剛等人夥同當地凌豐派出所警察及凌雲集團保衛科科長劉紅強來我租住處非法抄家,在並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搶走至少800元現金、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書籍資料若干、兩部手機等私人物品,並綁架了我的丈夫葛志軍,還非法讓我丈夫在抄走物品清單上簽字。

被非法關押在涿州拘留所三天後,由於我丈夫血壓高,楊玉剛拉他去做體檢,醫生說血管隨時有崩裂的可能,因為怕擔責任,楊玉剛通知家屬將人接回。回來後,楊玉剛找到家屬和本人,連誘騙帶威脅讓他的姐姐在取保候審書上簽字,說簽了字就再也不找葛志軍了。接下來,涿州國保大隊楊玉剛夥同涿州市人民檢察院編造起訴書,將我丈夫葛志軍非法起訴到涿州市法院。在我丈夫葛志軍取保候審期間,一直在家中長期被非法監視居住,電話被監聽,出門就有人跟蹤,樓道出口長期有人看著,就這樣一直長達一年半。

由於此案涉及六個當事人,有四位當事人聘請了正義律師。在葛志軍取保候審期間曾兩次開庭,四位律師在法庭上為當事人作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一審法官裴燕在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根據、沒有法律依據,明知葛志軍無辜的情況下卻做出有罪判決,我丈夫被枉判四年。隨後,有四位當事人(包括葛志軍在內)不服一審判決,依法提起書面上訴。上訴後,保定中院曾派人前來我家裏問我丈夫上訴意見,我丈夫就想告訴他大法的美好,一說他們就說知道了,不讓張嘴說了,只讓我丈夫說了兩三句話,就算走完了法律程序,寫了三句話在紙上讓我丈夫簽字。我們也不懂法律,不知這樣就是審完了,就不會公開開庭了。

丈夫被非法關押以後,家裏天都蹋了。我整天以淚洗面,茶不思飯不想,年僅四歲的女兒大伏天整日跟著我奔波於涿州市看守所與法院之間。家裏有一個七十四歲的老公公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吃喝拉撒均需人照顧。他身形塊大,我又小又瘦,本來是丈夫在家攙扶老人,現在老人生活很不方便。老人看不見兒子也著急上火,總是詢問怎麼還不回來,每天讓我出去要人,每次都問我看見人沒有。

丈夫工作單位凌雲集團天雲公司也總是配合這場迫害政策,剋扣我丈夫工資,工資一次比一次少,總說轉下月,先是1600,然後1200,最後600多,現在人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不能上班,沒有經濟來源,600多也沒有了,吃飯都成了問題。孩子還在上幼兒園,現在放暑假,等開學以後,上學費用都沒有。

我丈夫是一個老實本份的人,只因為信仰真善忍,我們全家就遭遇到這樣的境況,到底人世間還有沒有天理,有沒有正義?修煉法輪功沒有錯,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我會永遠支持我丈夫。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