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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趙月琴遭濱海新區法院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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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濱海新區法輪功學員趙月琴女士在二零一五年到二零一六年曾三次被天津濱海新區塘沽法院非法庭審,近日又再次遭到濱海新區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天津國保、塘沽公安局、杭州道派出所、特警等十多個便衣警察突然闖入趙月琴租住的房屋,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開始非法搜查、綁架,家中物品幾乎被洗劫一空,整個過程被「錄像」。

被搶走的物品有法輪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筆記本電腦一台、手機二部、電子書一部,mp3一個、DVD一台、首飾、銀行存摺、現金等。

警察隨後又搶走房門鑰匙,並把趙月琴綁架到塘沽戒毒所進行迫害,半夜時強行帶到醫院查體,然後送到塘沽第一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

趙月琴最後被迫害得身體出現多種疾病,血壓高至二百四十,到三月五日晚上放回家。

趙月琴租住的房子也被派出所強行讓房主退租,趙月琴和丈夫只好臨時住在兒子家。

四月三十日塘沽公安局和向陽派出所五名警察闖入她兒子家,到每個房間看一遍,並威脅說:如果你再搞那個(指煉法輪功),我們就把你送進去,二次判刑更重,你現在是被監視居住。

之後向陽派出所一直非法對她監視居住。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塘沽法院對趙月琴非法開庭,公訴人在宣讀材料時結結巴巴,因證據對不上,開庭大約三十分鐘就結束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對趙月琴二次非法開庭,不到十分鐘因證據不足又休庭。

九月七日第三次非法開庭,不到十分鐘又因證據不足休庭。這三次非法庭審皆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告終。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濱海新區檢察院又以「兩高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名變更起訴至濱海新區法院,六月五日再次非法開庭。

庭審過程中趙月琴說了修煉法輪功的益處,自身患有的多種疾病通過修煉法輪功後都好了,做好人無罪,希望他們多了解法輪功。

公訴人仍要求量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審判長說擇日宣判。

趙月琴對審判長說:「希望你在無罪釋放的判決書上簽上你光榮的名字。」

檢察員:王勝春;書記員:楊惠文;濱海新區法院電話:6527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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